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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死囚第23部分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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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职业,叫晋雯丽。”

“她爱你吗?”

“不爱,他爱的是他姐夫。”

“怎么会爱他姐夫呢?这种女孩儿你还爱她?”

“你不知道,他姐夫就是半年前杀了郝大龙被抓起来的那个武若林。这个女孩儿不相信他姐夫是杀人犯,想救他姐夫,说只要我能救他姐夫,她就答应我的一切要求。我真的爱她,想先把她搞到手在说,至于爱,以后在培养。”

“哥,我劝你不要干这种趁人之危的缺德事,你想一想,如果别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欺骗你的妹妹你会怎么样?你心里会高兴吗?所以,我劝你不要糟害人家好女孩儿。人家为爱可以献身,但你救不出武若林,也不要去欺骗人家。那个案子我听说过,是被中院和高院判了死刑的,别说你了,就是老妈和老爸现在出面也晚了。”

“建刚,我们说好,这是最后一次,过了今天不许你再纠缠我。否则你再来家里我就不给你开门。刚才也是被你弄昏了头,你那里学来的那一套,真让人受不了诱『惑』。但我再不上你的当。我不管有罪还是无罪,总之这样不好,人不能像畜生一样没有规矩,再说我不能对不起赵清。”玲子说。

“行,我答应你。想不想知道我是那学来的这一套?”

“不想知道,总不会也是老妈教你的吧?”

“你要想看,你自己一个人去看,我不看。”

“我去拿。”

“我不看,你也该走了。”

“我不要----刚才也是让你那套不要脸搅昏了头,再不上你的当,你快走。”

“坏蛋----烦死了,你滚----”

“呵呵,痒死了。”

两人又滚在了一起。

第二卷 一百八十五

在赶走冯建刚后,冯小玲锁好了房门重新躺在床上睡下来后,心里很不自在。她觉得自己有点翻脸无情,对哥哥太严厉了。她想,不管怎么说,自己刚才也是有错误的,她不该一时生理意志软弱,迁就了哥哥的欲。

现在,对于这个说不上是异父同母还是有血缘种系关系的哥哥,冯小玲并没有多少好感,更谈不上情感依恋与爱情。冯小玲对哥哥的情感依恋随着少女时代的终结而彻底消失了。

在现在的冯小玲眼里,她的这位哥哥就是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纨绔子。她不喜欢这类没有道义感、责任感和廉耻之心,一味在女人身上寻欢作乐男人。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至极,到了痛恨的地步。但是,她却没法痛恨冯建刚。因为冯建刚和她是一母同胞,她们有着共同的血缘关系,而且又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二十几个年头。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从小在一起长大,而且在少不更事的年代,曾经发生过不应该发生的肌肤之情。所以,她没办法痛恨他,甚至没有力量拒绝哥哥的胡搅蛮缠。所以,才在刚才再度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性』关系。在情欲消退,理智占了上风的时候,她十分惭愧,甚至有些看不起自己-----但这一切,都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她没办法选择。

在普通人看来,母亲是政法委书记,父亲是副检察长,都是『政府』的高级官员,地位显赫,万民仰戴,很值得人尊敬。而冯小玲的出身和生活似乎很让普通百姓羡慕。普通人一定以为冯小玲的生活很幸福。然而,冯小玲却不这样认为。她一点也感觉不出生活在这样龌龊的家庭里有什么幸福可言。相反,她为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没有亲情、虚伪透顶、男盗女娼的龌龊家庭而苦恼、悲哀。

从冯小玲记事起,她就知道,父亲和母亲的关系极不正常。父亲借口工作忙,在外面有应酬而常年很少回家,也很少和母亲住在一起,更不用说同床共寝。他们两人几乎是分室而居。即使是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少像正常家庭的夫妻那样,亲热、谈笑,相亲相爱,和和睦睦。而是相互或绷着一张脸,一副公事公办的政客模样,客客气气,或皮笑肉不笑,虚与委蛇,或互相猜忌、提防,形同陌路。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的骨肉亲情和天伦之乐在这个家庭里永远看不到。而母亲也没有任何母『性』可言,完全是一副政客的嘴脸,口是心非,假话、谎言、套话和政治术语成堆。很少关心、顾及她与哥哥的生活和成长。他们对冯建刚和冯小玲的关心仅限于给吃、给喝、给钱,拿钞票供养兄妹两人。正是这种没有亲情和关爱的家庭生活,让冯建刚和冯小玲心理的发展变得畸形,兄妹间从互相关爱发展到了以肉体相许,互相温存对方。那件事发生在冯小玲十三岁那年。

那天夜里,父母都不在家,母亲给冯建刚扔下五十元钱,说她有工作要忙,晚上不回来了,要哥哥带着妹妹到饭馆里吃饭。冯建刚带着妹妹到一家小饭馆里吃过饭之后,回到家里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那天的天气闷热而『潮』湿,天阴沉沉的,有雷雨的征兆。冯小玲觉得身上黏糊糊的,就跑进卫生里冲澡。冲澡出来,只穿了个小裤头,就和哥哥并排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吹电扇。她觉得哥哥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那目光热辣辣的。

“哥,你怎么啦?看我干什么?”

进入大学,随着阅历和知识的增长,她懂得了他和哥哥的这种关系属于不伦之恋,是为世人憎恶和不齿的。从此,她下定决心要斩断他和哥哥的这段不伦之恋。

在她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去省城看望她,并在招待所再次想和她发生这种关系。当冯建刚再次抱住她亲吻她的时候,冯小玲对哥哥一顿臭骂,然后扬长而去。

就在这一年,她和同一所学校比她高两个年级的一个叫顾忠诚的小伙子认识了。老乡见老乡,又是呆在同一所学校,因而感觉异常亲切。两人在交往中产生了恋情。

过后,冯小玲感到疑『惑』,便问起原因。

然而谁知时隔一年,顾忠诚竟然出了那种事。

第二卷 一百八十六、乔宝山的耻辱

在和诸建州认识成为朋友后,和诸建州酒后聊天,他谈起了他的这个情结,他问诸建州他亲吻过妻子的没有,诸建州笑着嘲笑他大脑有『毛』病,变态。这让他很不开心,想拂袖而去,但诸建州拉住了他,主动,承认他妻子并不反对他亲吻她的,而且很享受,主动要求他亲吻,从那以后,他就很是羡慕诸建州。

当那天秦小琴主动投怀送抱的时候,他的潜意识中那种积蓄已久的情结突然爆发了。结果就有了那一幕镜头的出现。但是就在当时,他对秦小琴的肉欲愿望也并不强烈,否则,陶结路采撷到的可能就是另一种风采了。但是既然事情以及发生了,他也不后悔,起码是秦小琴帮她了结了一个从幼童时就潜藏在心中的生殖器崇拜情结,他不想责怪秦小琴什么,而且一点也不恨她。他猜想,秦小琴和他无仇无怨,不可能有意要陷害他,之所以那样一定是出于不得已。女人都是软弱的,尤其是一个上当受骗被人要挟的寡『妇』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出于不得已才做出了那样的事,更需要谅解。更需要别人帮助她摆脱这个恶棍的纠缠、摆布。自己也曾经真心想帮助她,而丝毫没有搞外遇寻花问柳的念头。可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想帮助没结果反而落入了陶结路精心设置的一个圈套或者说陷阱。现在又有谁来帮助自己呢?即使是秦小琴出来作证,事情也说不清楚,看看自己爬在女人两腿间的那种贪婪的没出息的丑态,即使是生出二十张嘴也辨不出清白,索『性』也不去分辩他。问题是接下来怎么办?一旦陶结路像他威胁的那样,把那盘录像制成光碟,到处散发,自己就真是臭名远扬了。让院里的领导和同事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会怎么看自己?鄙视、轻蔑、嘲笑,做为笑料在茶余饭后和老婆孩子、亲朋好友谈论?还是大骂乔宝山龌龊、卑鄙下流,以显示他们的正派、高尚?由他去吧!俗话说得好,家家卖烧酒,不『露』是高手呢!丑事、丑态人人都做、都有,恐怕连孔夫子也不例外。但是这些事是能做不能看也不能外『露』,否则就是大丑、大恶,道学家说万恶为首,把钦定为万恶之首的人未必自己就不,也未必他自个就是像太监一样深恶痛绝男女之事。但是他仍然那么说,谁让人家能够深藏不『露』呢?你乔宝山的事情败『露』活该!命苦不能怨『政府』!另外,院领导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撤职、查办还是清除出法院、纯洁法官队伍?都有可能,管他的呢,不当法官也饿不死人。最要命的是陶结路说要把录像交给儿子看,这可是一件要命的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看到父亲这副丑陋的嘴脸一定会伤心坏的,今后他还能看得起他这个老子吗?还有,看了这些东西对他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但是你又无法阻止这个恶棍这样做,除非你向他俯首称臣,答应他的要求,接受他的要挟。但是这是犯罪,用犯罪的方法来掩盖错误,这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如同饮鸩止渴,有许多人这样走上犯罪道路,为了掩盖私情丑闻而或接受坏人的要挟或同流合污或犯罪、杀人、灭口。但我乔宝山绝不做这样的蠢人。既然做了就敢担当。也许孩子长大了有一天会理解这一点的。

至于妻子,她肯定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一定会和自己闹个没完没了的,那就离婚吧!

乔宝山把事情前前后后想了一遍,理出了个头绪,有了最坏的心理准备,便不再惶『惑』,想一想第二天下午还有一个『乱』伦案件需要审理,该为案件的审理做一些思想准备工作,理出个头绪来。

第二卷 一百八十七、特殊的案件审判

这个『乱』伦的案件发生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是个寡『妇』,寡居十多年,儿子是个未婚的成年人,二十五岁,和母亲的『性』生活史已经有十年之久。这个儿子自称永远不会结婚,他爱母亲,要和母亲相厮相守一辈,如果法律允许,他会和母亲结婚。但目前的法律不允许近亲结婚,跟何况是母子之间,所以他只能选择和母亲同居。因为儿子和母亲长期居住在一起,小伙子到了结婚年龄又不结婚,母子两出入成双成对,手拉着手,亲亲热热,有时还有过于亲昵的举止,早就引起了一些好奇而又多事的邻居们的一些猜疑,反映到了派出所。本来这也只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充其量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因为一个派出所长认为,这种天大的丑闻正好是抓收入的大好机会,于是专门抽调警员盯梢注意这个家庭的动向,派人潜入了这家人家独立的院落里。正是夏天,天热,门窗打开,再加上母子俩住的是独门独院,不大防范别人的偷窥和监视,民警本来的意图也并非捍卫社会主义道德风范,只是苦于不能完成领导的创收任务才管起了母子通『j』的私事。想狠狠的敲这母子俩一笔。几个民警原来的想法很简单,这种大丑的勾当这母子两一定怕人宣扬出去,这样的话,为了保密,罚他们多少钱,他们都得乖乖的拿出来,于是初步定下罚款三万元。可是谁料母亲认罚,儿子坚决不认罚,一文钱都不肯出,反而扬言要控告他们私闯民宅敲诈勒索。

在民警们看来,这位男子简直是疯了,自己干了最见不得人的丑事,反而要告警察敲诈勒索,哪有执行公务被定为敲诈勒索的?民警们自然也有恃无恐,便和这个不识像的年轻人叫起真来,把母子俩送进拘留所关押了起来,还让新闻记者写了一条震惊全市的关于母子『乱』伦的新闻报道。母亲从拘留所里出来。看到了那篇报道,就『自杀』了。儿子悲愤交加,就真的写了一篇控告民警私闯民宅、侵犯公民权利,干涉公民私生活、敲诈勒索的控告信,这封信落到了政法委书记陈秀美手里。

但这位市政法委书记,愤怒的不是她下属的民警,而是这不知廉耻的母子俩,于是那个娘们儿用她的红笔在呈报她的案件汇报材料上签署了严肃惩处『乱』伦罪犯,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范几个大字。并且引经据典地说在欧美国家有『乱』伦罪,应该参照欧美国家惩处此类罪犯的刑罚惩处这个罪犯。于是民事案件转成了刑事案件案件,由中院刑事审判厅审理。

可是,案子还没有审理,罪犯的罪名就由这位政法委书记定了下来。看来,不判处那个年轻人的徒刑,连这位书记的关也不好过。但是中国还没有『乱』伦罪的立法,该依照什么罪名来定罪?听说这个年轻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做出了这等糊涂事?他请了苏琴做他的辩护律师,该不该和苏琴,详细了解交流一下案情,并听听她对案子的意见?按理,在案件没有审理之前是不该和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见面谈论案情的,可是乔宝山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案件,怎么审理,罪与非罪心里没有一定之见,总不能按照邓老娘的意见作为法律依据吧。

『乱』伦,就目前的道德观念而言,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禽兽行为。是非常丑恶和不道德的,应该受到强烈的谴责。有人认为应该严加惩处,还有些偏激的观点认为该处以极刑。尤其是对宗教入『迷』的一些群众认为这种人该下十八层地狱。但是凡事都喜欢追根问底,溯本追源探讨究竟,厌恶人云我云的乔宝山根本不认为这些普遍的传统道德有任何价值或可取之处。『乱』伦和普通人的有什么本质区别?为什么『乱』伦是罪恶为社会所不容、不齿和愤恨,而其它的却能够被人容忍或原谅?『乱』伦的不道德和罪恶的表现又在哪里?看待、衡量、认定一种行为是否道德,罪与非罪的标准是它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侵害了公众、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权益。而家庭内部的『性』行为与其它『性』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比较,恰恰是最小的。因为亲情、血缘、感情基础最容易化解、消融矛盾,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乱』伦根本不会为社会所知晓,更不用说危害社会。因而充其量也只是家庭内部龌龊,用不着清官们来多事。如果仅仅是出于对未成年家庭成员的保护。这就只能理解为企图靠道德的栅栏来约束、阻挡隐形的『性』犯罪行为,从而把『乱』伦行为丑恶化、邪异化,罪恶化,让人们望而却步。但这种道德观并非建立在理『性』、科学、人『性』化基础上的东西,实际是一种宗教式说教,而宗教说教是反理『性』、反科学的。与社会的进步、文明、科学、理『性』的要求背道而驰。宗教是愚昧无知的产物。而『乱』伦的禁忌也是源于宗教学说,在《圣经》中,对『乱』伦的禁忌和戒律大二十多条,并且对『乱』伦的处罚极为残忍、残酷、非理『性』。时代已经进入二十世纪却要为宗教的马头是瞻,岂不可笑至极!可是,那位政法委书记又拿出了英国、美国的法律来吓唬人,好像美国英国是世界文明进步的象征似的。不知道这位陈书记在六十年代唱过美帝国主义罪恶滔天,天天都把坏事干,豺狼偏把袈裟穿这首歌没有?美国空袭轰炸越南,朝鲜,杀害平民,种族歧视这是不是也是先进文明的象征?一个不学无术,生活糜烂的女人偏偏却要冒充有学问,道德高尚,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缺少什么就偏偏炫耀什么,缺德的人喊道德的口号喊得最多最响。贼喊捉贼!

乔宝山想来想去没有主见,他毕竟是受传统教育熏陶成长起来的人,思维保守,容易受旧观念的制约。他决定和苏琴交换一下思想,听听她打算怎么为这个案件辩护,然后再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这个女孩儿新思想新观念接受的比较多,而且看问题视野宽广,见解独到,独立特行,很少人云我云。和她交换一下思想,或许对自己有所启迪。另外,他想和周利民再聊一聊,把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告诉自己所信任的这位长兄,让他帮自己坚定一下应对陶结路的陷阱绝不屈服的决心。

想清楚了这些事,他的心情平静了许多,脱了衣服想睡觉,觉得肚子有些饿,但知道妻子今天肯定没有给自己备饭,就忍了忍,躺下睡了。

第二卷 一百八十八、母亲的遗书

儿子,你还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回来。但妈妈等不及你回来,要离开这个无爱无情的冰冷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妈妈不想活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不吃别人,不穿别人,靠自己的劳动生活,我们母子相依为命,你爱妈妈,妈妈也爱你,我不知违反了社会的哪条法律,也不知损坏了什么人的利益,他们却不让我们过自己的日子,把我们抓起来,还要罚款三万元?我们靠劳动吃饭,到哪里去找这么大一笔钱?只有卖房子这条路可走,可是卖了这房子我们到哪里去容身呢?我本来答应了交这笔罚款,卖房子先把你放出来再说。可是我放出来的第二天就看到邻居们在我的背后指指点点,我问原因才知道我们的是被一个缺德的记者给曝了光,现在谁看我们就好像看瘟神一样。人活到这步田地,被人如此的看不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都是妈连累了你。要不是你为了爱妈妈不愿扔下妈结婚过自己的日子,你也不会有今天的被人关起来。妈不想再连累你了,妈走了,服下安眠『药』,睡一觉,也没有多大的痛苦,不知不觉就离开这个冷酷的世界了。这样,为了料理妈的后事,他们会放你回来的,出了人命,他们的心肠也许会软一些。我就不明白,同样是人,他们为什么就总考虑自己痛快,从来也不关心别人的痛苦和死活呢?这就是人民警察应该干的事?我死就是要他们不好收场,在如今的社会,只有人命才能引起那些大人物对事情的过问。我们自愿生活在一起,夫妻也好,母子也好,是我们自己的事,说句难听话,东西长在我们身上,我们自己的身体凭什么不让我们自己支配?他们凭什么抓我们?罚我们的款?这和旧社会警察的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我至死不服。

儿子,妈死之后你不要难过,也不要有任何内疚。妈妈和你相依为命这些年,有了你的爱。有了你的关心照料,我过得很幸福。临死的时候,妈有许多心里话要和你说。

儿子,在你八岁那年,你爸爸去世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我真怕一个人拉扯不大你,那时妈真有改嫁的心事,可是,别人给介绍了几个男的也都是有儿或者有女的,妈怕他们偏心只关心自己的儿女,又怕后妈难当,也就淡了改嫁的心事。

等你考上大学之后,妈本来是想和你断了这种关系,妈劝你放假后就留在学校,如果有合适的女孩子就相处,等毕业后就结婚,不要管妈的事。可是谁想你大学毕业的第一个暑假,迫不及待地赶回了家。回家的第一个夜晚又和妈睡在一起,后半夜天热的我们俩谁也谁不着,你脱掉了身上所有的衣服,只留下了裤衩,还要妈也像你那样,鬼使神差妈就听了你的话,后来一切自然而然发生了。但事情过后,妈又觉得后悔,主要是怕耽误你的前程,妈还是希望你找个女朋友结婚,过自己的小日子。我发誓,再也不做这种事,但是临到临头我又管不住了自己,事后我把我的心里的苦恼告诉了你,这种不伦不类是社会所不容的,我希望你忘记我们做过的事,开始新的生活。你开导我,说这只是我们自己的私事,私生活,和别人无关,和道德也无关,既没有损坏社会利益,也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社会也无权过问我们,你还说当我们没吃没喝的时候,社会上有谁来关心过我们?当我们没钱治病,没钱生火取暖,没钱交上学的学费的时候,社会的道德良心在哪里?当我们生活无助,无依无靠无人关心,挣扎在生活的最底层的时候,社会的道德又在哪里?所以我们没有作危害社会的事就已经对得起了社会,我们没做坏事就是大善。我们问心无愧。我们也是人,我们有权追求属于我们的幸福和快乐。,说实在话,我对这个世态炎凉贪官污吏遍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社会没有半点感恩之心----儿子,临走之前,妈还要对你说,妈妈爱你,非常爱你,既像夫妻一样爱你,又像妈妈对儿子那样爱你,在拘留所里我说,别说我把我的身体给了我儿子,就是把命给我儿子,我也乐意,我也舍得。那些个教育我的人说,母爱是高尚。纯洁、神圣的,发生了『性』关系就丑恶肮脏了,妈心里的话是,你们借着这事威胁别人,要钱,要罚款就道德了,就不丑恶了?妈的,好听的话都让你们说了,普通老百姓不敢做的缺德事你们仗着权力也都做了,这天下真成了你们的。我们母子之间的事好与坏和别人有何关系?为什有了『性』关系就是丑恶的,肮脏的?这道理在那里?它是玉皇大帝的命令、谕旨么?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就不存在玉皇大帝,这些鬼话都是吃饱了撑的想算计别人玩儿,心术不正的家伙为了骗钱,骗名编出来的。儿子,我告诉你,那是放屁,说这话的人好像也是他爹他娘这样丑恶肮脏出来,没有他爹他娘的丑恶肮脏哪有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来说这些屁话?妈妈经过这次被拘留,一下子明白了许多事理,那些动不动就抡出一大堆大道理和高尚的道德理论来教训人的人十有八九骗子,骗钱,骗名誉,骗官位,愚弄百姓。而那些动不动在背后指责别人,嘲笑别人,议论别人长和短的人也是一些坏心眼儿无良的家伙。所以,儿子,你不要自责,不要想不开,也不要觉得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害人,不让人好好的活,说一些胡说八道的坑人害人的大道理。这种人才肮脏,这才见不得人。活下去,过你的日子,别人想说你什么,你就当是放了一个臭屁。再说一遍,妈的死与你无关,妈是恨这个除了钱就什么也不认的无情的世界,给他们添点点『乱』,让他们活得不自在。

妈换攒了了有八千块钱存折和密码都在你知道的地方。妈做鬼也放不过那个那个叫刘玉民的什么所长和那个鬼嚼烂舌头的记者,愿他们全家人不得好死!

看完了这份母亲写给儿子的遗书的影印件,乔宝山半天无语。

“看完这份遗书你有何见教?”苏琴问。

“说到见教,就让我惭愧了。不过可以说一说我自己的意见。我原以为这对母子不是道德败坏、沦落,就是糊涂透顶。但是看完了她的遗书,我的认识法改变了。这位母亲文化程度不高,这可以肯定。但是她提出的一系列疑问却值得我们思索。为什么相知、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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