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舞夜合欢第9部分阅读(1/2)
不如一天,在他的意识还比较正常的时候,他坚持搬到疗养院去住,他说那里有医生24小时陪护,比我和于焉照顾得好。我知道他其实是不愿拖累我们。”于烈的眼中闪出一丝泪光,“昨天我还去探望过他,已经完全不知道我是谁了,怀里抱着一沓老照片,反复讲述他和妈妈初相识时的往事,笑容甜得像个孩子。”
“对不起,让你难过了。”我握住她的手,低声安慰。
“没关系。真的。我觉得爸爸能活在最美好的记忆里也是件幸福的事,所以,他记不记得我们都无所谓。”于烈用手指抹去眼角的泪痕,脸色重又明朗起来。
说话间,我已经把饭菜横扫一空,起身去泡了两杯碧螺春,一杯递给于烈,一杯放在自己手边。
“我还是给你说说关于韩子郁的调查吧。很遗憾,进展不大,基本还是原来掌握的那些情况。我现在有一个想法,也许韩子郁并不像大家说的那样自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心灰意冷出国了。如果是那样,他为什么这么多年杳无音讯?以他的才华和名气,他不可能不开画展或是参加一些艺术交流活动啊?至于那个叫青裳的女子,她的全名叫莫青裳,我在未完成学业的学生登记簿中找到了她的资料,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她中途退学的内情。”
“毕竟已经过去将近三十年了。物是人非,即使是很亲近的人记忆也会模糊的。”我说,“倒是你对韩子郁去向的想法有些出乎意外,你的意思是他也许还在国内,只是隐名埋姓,过起了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你不认为有这种可能吗?”于烈得意地扬着头。
我暗自思忖,不置可否。
“你知道吗,现在于焉烦死我了,他一听我说到锦庐,说到韩子郁,就会皱眉头堵耳朵,他说我已经魔怔了。”于烈撇撇嘴,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不疯魔不成活。那是一种职业精神,一种境界。我支持你。”我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赏。“难得你如此知心。凌羽,你若是男人,我一定嫁给你。”于烈以手托腮,摆出一副小女子的娇态,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
我们相视而笑,彼此心照不宣。
“可惜,天不遂人愿,这辈子我们只能做好姐妹了。”我拍拍她的肩膀,叹了口气,“不过,我们可以像我母亲和青裳那样,做一对胜似姐妹的好朋友。”
我给于烈讲母亲和青裳当年的情谊,讲那对刻着“青裳”和“丹棘”字样的玳瑁发簪……于烈也被感动了,情绪激昂。
“我们两个一直到老,都要守望相助。”她言词真切地说,“一言为定。”
“好,一言为定!”我伸出手,“啪”的击在她的掌心。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蕙风和畅的午后(2)[]
我把外祖母传下来的玳瑁发簪拿给于烈看,她捏着发簪摆弄了片刻,旋即发现了上面刻的字。“凌羽,这里刻的不是丹棘,而是青裳啊!”她惊讶地说,“这根发簪应该是属于青裳的呀!”
“没错。”我把自己的发簪如何丢了,又如何在客厅的茶几上找到这根刻着青裳名字的发簪的过程,原原本本地讲给于烈听。她的嘴巴半张着,好一会儿没有合拢。肋
“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我轻声对于烈说,“在经历了种种的波诡云谲后,我开始相信这些事情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一定有些不为人知的隐秘藏在背后,不声不响地悄悄发酵。”
于烈端起茶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然后,翘起兰花指摆弄着垂在腮边的一缕卷发,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
从敞开的窗口吹进一阵煦风,风里裹挟着合欢花的馨香,淡淡的,在空气里飘荡。
于烈回过头认真地看着我,她的眼眸里,有种深深的让人深陷进去的力量。
“凌羽,也许你的感觉并非不着边际。”她轻声说,“从很小的时候起,锦庐对我就有一种莫名的的吸引力,每次经过这里,我都会隐隐听到房子里好像有谁在向我呼唤,声音很凄惶,幽怨。可当我停下来侧耳细听时,呼唤声又好像消失了,院子里萧索的气氛令人心悸。”
我的心头一凛,半晌没有答话。镬
“我曾经把这件事告诉给于焉,他一个劲地训斥我,说我胡思乱想,胡说八道,并且禁止我再独自靠近锦庐。每次我们路过时他都会抓住我的手加快脚步。直到最近你住进来,他的态度才有所改变。”于烈说完,把一张纸条推到我面前,“这是青裳老家的地址,我从学生登记簿上抄来的。或许在那里能找到破解所有疑窦的钥匙。”
“你打算亲自去看一下?”我问。
于烈点点头。
“虽然我知道结果不可预料,但是,我真的很希望能看到一对白发伛偻的老人。他们衣着朴素甚至有些褴褛,他们相携相伴,共沐斜阳,在他们彼此凝视的眼神里闪烁着满足的光芒。”
我的脑海里暗暗浮现出那些莫名其妙的幻影和梦境,心中忽然生出一股直面现实的冲动。
“如果真能如你所愿,你会揭穿他们的身份,把他们重新拉回到聚光灯下,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吗?”我又问。
“我会远远地望着他们,分享他们的幸福,决不会贸然前去打扰的。”于烈肯定地回答。
“好,那我陪你一起去。”我说。
“凌羽,你……”
“我什么?我可不是担心你一个人跑远路,我只是不想错过你描述的那个美好的情景而已。”
“凌羽,我爱你。”于烈跳起来张开双臂抱住我。
“别,快别这样,让外人看见了会误会我们的。”我假意推开她的手臂,于烈则欢笑着转身往门外走。
“你要去哪儿?”我问。
“回家去收拾行李,明早出发。”她头也不回地嚷道。
“嗬,分明是个急性子啊。”我也笑了,心情亦随之轻舞飞扬。
我打电话给穆寒,告诉他我与于烈一起出行的计划,他说“这一阵你一直窝在锦庐写稿,太闷了,出去散散心也好。”接着又问“想好去哪里了吗?”
“是青裳的老家。一个叫念城的小县城,据说那里还原汁原味地保留着一百多年前的风貌。”我说。
穆寒沉默了片刻后,声音低沉地说“一定要去那里吗?”
“是啊。我和于烈已经约好了。”我答道。
“准备去几天呢?”
“来回三四天吧。”
“哦,知道了。那么,你们两个人玩得开心点儿吧。”他的语气显然透着几分不快,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我回到卧室,打开衣橱,挑出几件换洗的衣服、称脚的鞋子,还有防晒霜防蚊液之类的必需品,放进一个背包里。好久没有外出旅行了,一时竟难抑胸中涌动的期待。
“我是千年修行在银涛碧浪,只因慕君才华绝世心纯正,又怜我独居水府多凄凉,因此我变作牡丹女,与郎君比翼双飞结鸳鸯……”我又想起越剧《追鱼》中的一段,随口唱了出来,唱词朗朗地在房间里飘荡,发出清越婉转的回声,仿佛谁在暗地里随声附和。
连鱼缸里的绯儿都感受到我的愉悦,扭摆着大尾巴翩翩起舞。
“绯儿,你什么时候也能变成个美娇娘啊?”我俯身望着绯儿,戏谑地说。
绯儿顽皮地吐出一个圆圆的大泡泡,俨然是对我的无稽之谈大为不屑。
“变成个俊郎君也可以啊。”我继续调侃,绯儿却不耐烦了,把它那抹轻纱似的大尾巴垂下来,慵懒地浮在水中,一动不动。
“哼,一点都不浪漫。”我撇撇嘴,展开手臂像越剧中的花旦那样,向虚空中抖了一个飘逸的水袖,踩着碎步,如弱柳扶风般身姿柔媚地挪到书桌旁坐下。
虽说出游散心是件乐事,但手头的工作万不可就此撂荒。我把披在肩上的头发束起来,然后,打开电脑,继续为笔下诞生的那些人物刻画各种百转千回的生命旅程。
我笔下的人物都是幸运的,因为我是个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人,即使历尽磨难,最终我都会让他们得偿所愿。哪怕是在生命走到最后一刻,也一定会有心爱之人陪伴身边,让他(她)微笑着魂归故里。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人是抱憾终生,圆睁双眼,死不瞑目的。人们总是希求得到太多,殊不知,自己的手心能握住的实际上少之又少。
我摊开手掌,望着纵横交错的条条掌纹,心想如果每个人都能掐指一算便知今日的自己明天会身在何方,那将减少多少空留余恨的痴缠纠结啊。
转念又暗笑自己无聊。红尘路远,世事沧桑,若是什么事都能看得清透明白,岂不了然无趣了。
正文 第三十五章 青瓦覆盖的屋顶[]
就在我一边敲击键盘奋“笔”疾书,一边感慨万千时,那盘旋回转的风声又在不经意间响起。起初还是断断续续,如同谁在喉咙里含混地呜咽。渐渐的,那声音又变得高亢激昂,连绵不断了。虽说我已经习惯了这神出鬼没的风声,把全部精神都贯注到工作中便不会感到困扰,但浮在鱼缸中的绯儿却忍受不了,开始狂躁地游来游去,头和尾巴像是失去了控制,不时撞在鱼缸的玻璃壁上。肋
显然,绯儿的听觉远比我的耳朵敏锐。
我捧起鱼缸下楼走到花园里,把绯儿放在藤萝架下石桌上。一阵风拂过,紫藤萝的枝蔓轻轻摇曳,在石桌上筛落一片支离破碎的乱影。我十指交叉做了几个伸展动作,无意中一抬眼,看见锦庐的斜坡屋顶上,赫然出现一块长方形的突起。
那不是上次在于焉拍的照片上发现的那个类似百叶窗的东西吗?我赶紧眯起眼睛仔细看,可是,茂盛高耸的合欢树挡住了视线。
我打开大门走到外面的行车道上,再抬头仰望,屋顶上那一块长方形突起区域高出周边大约二十公分左右,突起的下面露出几排横向的百叶窗似的镂空。那些空档黑黝黝的,看不出后面有什么东西。而覆盖在突起之上的青瓦则片片隆起,并且依旧保持稳定和平直,这就不仅保证了屋顶的整体美观,更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若非仔细贯彻,是很难从外面发现的。镬
那个类似百叶窗的东西显然经过精心的设计,它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
我抱着双臂站在路旁,凝视着那一块屋顶出了半天神。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不知怎么搞的,好像一晃眼的瞬间,那个百叶窗又消失了。屋顶的青瓦重新回复到原来的平整状态,而适才隆起的样子完全找不到了。我使劲揉了揉眼睛,再抬头去看,一簇殷红的合欢花丝随风而起,飘飞到瓦楞间,歇了片刻,又顺着斜坡滑落到卵石甬道上。
我走过去拾起那簇合欢花,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嗅,一抹淡雅的清香立刻顺着鼻翼钻进胸腔里,就像一只柔软的小手,在肺腑间轻轻地抚摸,舒服极了。
我又回到车道边,看着锦庐的屋顶,以及屋顶之上的遥远的天空。一大团深灰色的乌云缓缓移来,在恢复整齐的青瓦片上变换着忽明忽暗的色彩。
阳光也收敛起锐气,悄悄躲进了云层的后面。天地之间正在酝酿一场痛快淋漓的蜕变。
“在看什么?”于焉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身后。
“哦,怎么是你?”我冷不防被吓了一跳。
“那只白喉矶鸫还在吗?我想多拍几张照片。”他摆弄着手里的照相机说。
“好像已经飞走了。”我望了一眼合欢树的树冠,那些柔媚的合欢花正跳脱在枝叶间,演绎着一份无言的热闹。
“是吗?真遗憾。”于焉眨了眨眼睛,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给你看样东西。”我叫住他,返身回到楼上拿来笔记本电脑,把他给我拍的那张穿着天青色长裙的照片找出来给他看。
“你看这里的屋顶,这个突起的部分像不像一扇百叶窗?”我指着照片对他说。
“咦?这是什么?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看起来的确像是百叶窗呢。”他答道
“这个窗子我刚才又看到了,可是,你再看看现在的屋顶……”我又指向锦庐的斜坡屋顶,让他看。
“奇怪,什么都没有啊。”于焉一边歪着脑袋左顾右盼,一边连声称奇。“如果那里真有一个百叶窗,下面应该就是阁楼了。这样的老宅子一般都有阁楼的,我们家的楼顶就有一间,我专门用来观鸟的。”他接着说。
“恩,我也是这样想。”我点点头,“可是,我在楼里面找了一大圈,也没发现可以进入阁楼的通道啊。”我皱着眉头,满脑子困惑。
“让我进去看一下,可以吗?”于焉说。
“可以啊。”我抱着电脑和于焉一起走进锦庐。
于焉一进门便直奔二楼,他先是将几个独立的房间逐个巡视了一遍,之后,他来到正对着卧室的走廊边,仰起头慢慢地踱了几个来回,又举着扫把在天花板和墙壁的两侧东扣扣西敲敲。
当我跟在他的后面东张西望时,忽然意识到那令绯儿焦躁不安的风声就像它总是不请自来一样,又不知在何时不告而辞了。
“我觉得如果锦庐有阁楼,位置应该就在这里。”于焉停下来,指着自己头顶上方的一块地方说,“但是,我看不出这里有曾经装过门或楼梯的痕迹啊?”
他无奈地抓了抓头皮,样子有点沮丧。
“如果能找到锦庐建造时的原始图纸,那么,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说。
“可是,到哪里去找图纸呢?锦庐现在的主人是谁,还都不得而知呢。”我答道。
于焉眨巴着眼睛,粲然一笑,说“要不,我爬到屋顶上去把瓦片掀开来看看?”
“不要。”我连忙摆手,“你的腿伤刚好,我可不想害得你再摔一跤。”
“那我就无计可施了。
这时,窗外的天空显得更加荫翳,厚重的云层愈压愈低,空气变得沉闷而又潮湿。
“要下雨了,我得回家了。”于焉说。
我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走上草木扶疏的小径,想起于烈告诉我的关于他们父母的事情,母亲病逝父亲年老失忆,这世上只剩下兄妹俩相依为命,感情能不分外亲密吗?几颗黄豆大的雨点静悄悄从高空降下来,打在路边干燥的土地上,激起一层薄薄的烟尘。
真的下雨了。我赶紧跑进大门。
绯儿还留在藤蔓架下的石桌上,雨点零零星星落在鱼缸里,在水面上画出一圈又一圈的纹路,绯儿则很享受这样与自然亲近的机会,在圆圈中间悠哉游哉地往来徜徉。
“绯儿,我们回家喽!”我捧起鱼缸回到卧室。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密集的雨线编织出一道没有缝隙的巨网,将周遭的一切都笼罩在水雾中。虽然关闭了所有的窗户,但雨水拍打着玻璃发出异常嘈杂的声响,仿佛千军万马纷至沓来的脚步,振聋发聩,不绝于耳。
我感觉有些冷,便到衣橱里找出一件薄薄的开衫,正要披在肩膀上时,我看见那条挂在后壁铜环上的长丝巾滑脱下来,堆在衣橱底上。我俯身将丝巾拾起,重新把它折好搭进铜环里。
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设计这么个物件呢?我又纳起闷来,伸手摸了一下那个衔着铜环的老虎头,一阵冰冷从指尖直冲心扉,令我倏然一惊,不由自主地收回手指握紧拳头。
把如此精心打造质地纯正的装饰品,放在视线所不能及的衣橱深处,不是故弄玄虚就是别有用心。还有屋顶上那个时隐时现的百叶窗,恐怕也隐含着殊途同归的道理。我缓步踱出卧室,沿着走廊在各个房间里穿行,窗外的雨声淹没了我的脚步声,而在渐趋暗淡的光线中,四壁以及家具陈设的黑影仿佛有了生命,张牙舞爪地扭动着,阴森诡异的气氛随即蔓延开来。我裹紧了身上的开衫,仰头望着吊在天花板上的琉璃花灯,暗想这座叫做锦庐的老宅子里,还有多少秘密等着我去发现呢?
我的心被一种说不出滋味的好奇和不安的混杂情绪控制着,久久不能平静。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被雨淋湿的心情(1)[]
大雨稀里哗啦地下了一夜,直到凌晨天边泛白时,才渐渐小了下来。
因为心里有事,我醒得很早。打开窗,一股草木清香夹杂着浓浓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而经过一夜风雨的洗礼,花园里那棵昨天还缤纷绚烂的合欢树,此时已是绿肥红瘦,卵石道上,草丛上,落满了合欢花的粉红色花蕊,像铺了一层柔软的绒毯。虽说落红不是无情物,但毕竟香消玉殒,令人惋惜。肋
穆寒和于焉把我和于烈送到客运车站,又给我们买了直达念城的快速大巴的车票。还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于焉就不住嘴地念叨,千叮咛万嘱咐,要早去早回,不要乱吃东西,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等等。等到我们俩上了车,于焉又不放心地要我们打开背包,查看是不是少带的用具和以备不时之需的药品,于烈也被他搞得烦了,推推搡搡地把他赶下车去,再不理会他的罗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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