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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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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郎又皱起了眉头,不是为了这消息,而是为了这消息的出处。他早就知道这个传闻,而告诉他这个传闻的人,是一名非常了不得的女性,她,应该是不轻易露面人前的,源五郎又怎麽会知道这本属机密的事实?

“这消息你从哪听来的?”花次郎冷声道,一手已悄然按放在光剑上。

“脸色不要那麽恐怖嘛!扁剑随便出鞘,可不是一个一流剑客的作为喔,说过,这只是传闻,我又怎麽会记得每一个传闻的出处呢?”源五郎笑得像个没事人样,道:“不过,如果是你後面那两位,也许会知道的清楚些唷!”

“後面……糟!有埋伏。”惊闻背後有人,花次郎不敢贸然回头,仅是用眼角馀光稍稍一瞄。

後方,正是『楠』的所在,一群人高声喧哗,正要步进店内,而其中为首的两名男子最为显眼。一名身材微胖,衣着华丽,油头粉面,似是某富家的公子,另一名脸有倦容,相貌颇为英俊,但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阴鸷之气。

花次郎一见之下,心头登时一震,显是想不到会在此处见着这两人,当下别过面孔,不欲多惹是非。

便在此时,源五郎出声道:“花二哥,您瞧到哪去了,我不是说你的正後面,是讲你後面二楼的那两个人。”

花次郎给他这一说,忍将不住,回头朝後方二楼望去。

二楼扶杆旁,两名儒生打扮的青年,甫览大街,见到花次郎朝自己这边望来,都退进楼去。

花次郎看得分明。其中一名少年,眉目如画,相貌极为俊俏,尤其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与唇边甜甜的微笑,欲语还休,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摺扇轻摇,风度翩翩,退去前还遥遥做了一揖,令人很难不对他心生好感。

而另一名男子,则是教花次郎着实吃了一惊。匆匆一瞥,仅能感觉到他周身散发出一股无可匹敌的冷冽杀气,这绝非一般江湖武人所有,更惊人的是,花次郎无法看清他的面目。这并非因为他退去太快,而是自始至终,他的脸部好似给一层黑气所笼罩,黑乌乌地瞧不真切。

这是a级高手的力量象徵。

这两个人,是谁?――

“什麽?人不在,这两个王八羔子,大清早的也能乱跑。”听到有雪回报说,前院空无一人,兰斯火冒叁丈,立即开骂。

“一定是花老二不好,他名字都叫得那麽花,一定是半夜诱拐我们家五郎出去了。”顺着兰斯的怒气,有雪忙着点头,同时不忘记拼命进缠言。

“两个浑球,回来有得他们受的!”少了两个人吃早餐,兰斯心底是又怒又喜。怒的是,这两个人藏了私房钱,可能趁夜撇下自己,偷偷跑去大吃二喝;喜的是,等会儿出去吃饭,可以少负担两张嘴,此乃意外之喜。

唔……也不能老想着吃,该开始办正事了,至少要先弄清楚,东方家礼队为什麽突然改变行程,停留在暹罗市,背後应该是有什麽原因的,如果掌握到这个秘密,对於未来的行动,想必帮助不少。

兰斯再回想起那日群众的混战,以那时的混乱局面而言,什麽事都有可能发生,也说不定真是出了某些事,让东方家被迫把礼队停在此地。

可以判断的资料还太少,要搜集相当的情报,才能有进一步的判断,既然如此,往事发第一线场跑一趟,大概是难免的了。

“喂,雪特家伙,走吧,咱们吃早饭去。”

“老大,你要去哪吃早饭?”

“去每个人都要去的地方啦,罗唆家伙。”

踩着尚算轻快的脚步,兰斯出发了。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此刻对於整件事情的推算,是出人意料地接近事实中心的――

另外一边,在『楠』之内,花次郎、源五郎挑了张靠里面的桌子,点了壶茶、几样点心,进行私人早餐。

会突然出现这种局面,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怪事。起因是,对於刚刚在『楠』门口的那群人,源五郎感到好奇,也认为说不定能探到点情报,便兴冲冲地拖着花次郎进去喝早茶。

本来不愿多惹是非的花次郎,则是很想看看进『楠』之後,源五郎要如何对自己的“被绑架”自圆其说,便以一贯的冷笑态度跟进去了。

结果,两人坐定之後,花次郎立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上了大当!

无论是掌柜、伙计、跑堂……所有人都没有留意到源五郎的存在,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看到源五郎,而是目光迳自从他面上扫过,没有特别的停留,就好像看到个普通客人一样。

花次郎忍不住怀疑,拉过帮忙点菜的伙计,问道:“你不认得这位姑娘了吗?五娘姑娘啊,前天还在你们店里弹琴的……”

话还没说完,伙计已经一副狐疑的表情瞪着他,道:“客官,您病的厉害啊,这位公子明明是个男的,您怎把他当成女孩啦,我们做的是饭馆买卖,又不是弹琴妓馆,哪来的姑娘弹琴?”

说着,又对源五郎道:“客官,您这位朋友病得糊涂啦,尽尽朋友道义,最好带他去看看大夫,那,西街第二转角有家不错的,赶快去看看吧。”

源五郎正色道:“唉,小二哥有所不知,我二哥风liu成性,造孽太多,可偏偏前不久给我二嫂扫地出门,可怜的二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此精神失常,性别错乱,本来英俊潇洒的他,现在只要看到稍有姿色的男人,就会像是见到我家二嫂一样,馋沫欲滴,让我每天晚上都非常头痛……”

伙计露出同情的表情,连声道“可怜,可怜”,边走边摇头叹气,还特别吩咐道:“柜上,给里面那桌的客人多添一壶茶,积积阴德唷。”

他两人一搭一唱,旁边几桌的客人都在窃窃私语,为这不幸的故事而惋惜,而花次郎则是早气白了脸,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为他斟了杯热茶,笑道:“花二哥,这一局,你怎麽说?”

花次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这一局是我输了,想不到你居然和这里的人有勾结,小子本事不小啊。”

源五郎漫不经心地玩着茶杯,笑道:“哦,怎麽说?”

“第一,依照你的人妖模样,所有人如果是第一次见你,都应该把你当成女的,可是这小二却没有,可见你和他有勾结。”花次郎道:“你前天明明在这里弹琴,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说认得你,可见你和他们的关系很不寻常。”

源五郎道:“就算是这样吧,偶尔让你个一局,省得总是赢你,让你怀恨在心,又找机会背後捅我一剑。”

不理会源五郎的讽刺,花次郎朝左右瞥了一眼,只见掌柜、伙计都在偷笑,接触到他目光时急忙低下头继续办事,可见得自己推测非虚。

花次郎肚内暗骂:“死老太婆,当初说什麽朋友间两肋插刀,现在居然胳膊向外弯,帮这小子来对付我,好啊,下次上香格里拉找人算帐。”

再瞥向源五郎,只见他一派悠闲自得的模样,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麽。花次郎心中一动,寻思道:“莫非这小子是老太婆的人,那就难怪他的气质这麽特殊,不像寻常江湖中人,功夫又这等高强,嗯,有道理,除了老太婆那边,哪家也不可能突然冒出来一个这样的少年高手……”

罢想发言,源五郎已放下杯子,道:“别猜了,二哥。你的聪明才智,小弟绝不敢小看,但要猜中我的出身,仅凭目前的资料是不够的……咦!这个位置很麻烦啊……”

花次郎没想到他突然岔开话题,一时反应不过来,半晌後才恍然大悟。

早他们一步进来的那群人,已与让伙计给找好了位置,坐上了二楼的雅座,自己二人阮囊羞涩,坐的是一楼最偏僻的位置,如此一来,当然不可能听见他们有什麽谈话。要跟,怕漏了形迹;不跟,又白来了这一趟,真是进退维谷。

源五郎叹息道:“唉,空跑了一趟,真是划不来,算了,大家喝茶吧!”

花次郎道:“有茶喝不是挺美的吗?管那麽多江湖闲事,小心英年早逝啊!”

他这句话是故意说的,刚才的那两个人,他有过数面之缘,深知惹上他们的麻烦,特别是还在这个区域内。

这两人会突然出现在暹罗,的确有些蹊跷,不过,既然江湖事与自己无关,那就别去花这个神了。

“怎麽花二哥很无聊吗?”

“咦?”

“没什麽,只是看花二哥好像很无聊的样子,小弟想来助助兴。”源五郎缓缓道:“二哥,我有个提议,不如我们来个赌约如何?”

花次郎神色不变,扬扬眉,道:“赌约?游戏才刚开始而已,小子怎麽这麽没耐心,掀起底牌啦。”

“不。只是想把彩头下大些,游戏会更有些意思。”源五郎道:“就看二哥肯不肯奉陪了?”

花次郎没有马上答覆,手中把玩着瓷杯,沈吟不语。

此番跟着源五郎瞎混,固然是因为好奇心,却有大半是为了打发无聊,并不是有什麽非缠着他不可的理由。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来,源五郎的背景神秘,手底下的功夫虽然不明,但想来也是不弱,而且,从他的眼神、举止看来,这人应该不是个坏人。

但这人的一举一动,又处处透着诡异。明明身负绝技,却又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和两个杂碎瞎混,其中一个还是雪特人,真恶心……江湖中各家各派的年轻俊彦,自己没有不识得的,就算没见过,也听过名号,可从没听过有这麽一号人物。

可他偏偏又对江湖事如此了解!培养一个武功高强的少年好手容易,培养一个见识广博的老江湖那可难,他今天早上的谈吐,所显露的优秀眼力、判断力,甚至超越许多名门大派的长老级人物,这显示他出来走江湖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这麽好的功夫,这麽俊的人品,若说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却无半点名头,那就代表他长期以来都在隐匿自己的锋芒,如此苦心孤诣,必有重大图谋。

从早上交谈的字里行间听来,源五郎似乎对此次东方家招亲,有若干图谋。以他这等人才,不鸣则已,若有图谋,必是惊天动地,自己有必要跟着他淌这趟江湖浑水吗?

“唔……惹上东方家和石家,後果很麻烦啊?”花次郎心中喃喃私语。

他花次郎在风之大陆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一向独来独往,面对十倍、二十倍强大的敌手,从来也不畏惧。即使对方是七大宗门也一样,他不怕得罪东方家或是石家,只是觉得惹上他们很麻烦而已。

再说,本来也就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理由,涉入江湖恩怨,自己的人生走了太多冤枉路,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察觉到花次郎的反应,源五郎道:“怎麽,花二哥不愿意听麽?”

“你这小子刁钻古怪到了极点,你说的话,应该连听也不听,直接扔掉,这才是上上之策。”花次郎微笑道:“不过,如果我真这麽做,你一定认为我不够资格陪你玩下去吧!”

源五郎两道形状极为姣好的眉毛,稍稍一扬,只是微笑,显是认可了花次郎的话。

花次郎一拍桌子,沈声道:“好,小子你有什麽稀奇古怪的赌约,就说出来,看看你家二爷敢不敢跟。”

“赌约很简单。”源五郎道:“以叁个月为限,只要花二哥能猜出我的出身,那麽小弟便算输了,之後,便任由花二哥差遣一件事。”

花次郎道:“倘若花老二猜不出,便要输你一次差遣,是也不是?”

源五郎道:“不错,但教不违天地良心,不违侠义本分,一切差遣,有求必应。”

花次郎暗自寻思,赌的这一个心愿,可大可小,一个弄不好,实是後患无穷,不过既然有言在先,不作违反良心之事,那後果当然轻得多,而源五郎这人似乎也信得过,赌一赌无妨。

嘿嘿,再说,凭着自己的见识,怎麽可能猜不出他的来历,莫要说是叁个月,只要现下对源五郎发出全力一击,看他接招时的反应,什麽秘密都给抖得一乾二净了。

彷佛看透了他的心思,源五郎道:“为了让赌局更加有趣,我另外再补个附加条约。”

“附加条约?”

“不错。”源五郎笑道:“从这一刻起,任何时间、地点,只要花二哥觉得妥当,便尽避对小弟出手,倘若小弟还以一招半式,赌局立刻算输。”

斑手过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倘若其中一方只守不攻,另一方自是稳胜不赔,只见花次郎冷哼一声,目光遥遥瞥向窗外,态度傲慢已极,竟是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他素来心高气傲,甚至不愿与低自己一级的对手过招,更何况去攻击一个绝不还手的後辈,再说,他也看透了这项提议隐藏的另一层意义……

“小子好大的胆子啊。”花次郎道:“让我占了那麽大的便宜,不怕自己吃亏吗?”

源五郎摇摇头,笑道:“不会,因为您也有相对的责任。”

“什麽责任?帮你收尸吗?”

“不是!”源五郎一字一字地道:“这叁个月内,请代我保护兰斯大哥,受伤倒无所谓,只要别让他缺胳臂少腿断气就可以了。”

“什麽!”

花次郎真的很惊讶。这几天以来,他不断地琢磨,源五郎为何要在那两个杂碎身上下功夫,以他这样的杰出人物,会整天缠着两个杂碎胡混,背後一定有一个理由,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麽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反而有点……

“为什麽要我保护那杂碎?他有这个价值吗?”

“你过界了喔,这个答案属於谜底的一部份,现在还不是揭晓的时候。”源五郎想了想,最後悠悠道:“其实,我也只是受人之托,来了却当年的一份人情债而已。”

“哦,人情债啊?”花次郎看似漫不经心,却慢慢地将身子移近源五郎,悄声问道:“受谁之托啊?”

源五郎朝四周望了望,也贴近花次郎的耳朵,小声小声的说:“秘密!”

“什麽秘密?”

“秘密就是秘密,你想我会上这种当吗?”

“当你是早上了,现在後悔已经太迟了。”长笑声中,花次郎趁着两人坐的贴近,袖底光剑掣开,扬手便是一剑,直指源五郎眉心,要叫他在如此距离之下,避无可避。

扁剑刺出!

花次郎已暗伏七八记後着,无论源五郎是後仰,亦或是左右偏闪,都会引发更猛烈的第二波攻击。他没有打算真的杀了源五郎,也不认为源五郎会接不了这一招,只要看他接招时的反应,就可以算出这小子出身的门派了。

眼见剑光临头,源五郎没有任何反应,眼光呆呆地穿过花次郎,看着他身後的东西,喃喃道:“糟糕!”

“糟糕?什麽糟糕?”还来不及弄懂源五郎的话意,剑光已及眉间,也便在这一刻,後方传来怒骂声。

“他妈的,这两个王八羔子定是偷偷甩下我们,自己去风liu快活了。”

“是那两个杂碎!”花次郎心神稍分,下手便慢了一慢,便是这一慢,花次郎只见眼前一花,源五郎已经不见踪影。左右环视一遍没瞧见人,原来是钻进了桌底。

“嘿!好家伙。”花次郎暗赞一声,收起了光剑。

以刚刚那剑的位置之近,乍然暴起,便是一流高手都难逃中剑身亡的厄运,源五郎能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足见修为不凡。

不过,这不是花次郎夸赞他的原因,正如先前所想的,花次郎压根儿就不相信这剑能伤到源五郎,只是,任他修为再高,在接招之时也会露出形迹,由此便可推算出他的来历了。

然而,源五郎的狡猾却大大地出乎意料,他居然有办法引得自己分心,当注意力出现破绽时,一溜烟地跑掉,这才真的是了不起的手段――

兰斯、有雪步进店来,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呼来伙计,点了两碗热粥。在暹罗城,类似粥、汤、烩……这一类的料理方法,可以说是大宗,而一般百姓在早上,也往往以粥类做食物。

两人入境随俗,点了两碗白粥,心中却没有品美食的雅致,理由很简单,因为直至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付帐的钱在那里。

“我说大哥,我们两个就这麽大摇大摆的进店,这样好吗?这里的伙计会不会认出咱们?”

“你担什麽心啊,你不是戴了墨镜了吗?那些人认不出你是雪特人的,就算认出了也不怕,他们能告我们什麽?拐带人口吗?我们还告他们逼良为娼咧。”

有雪道:“话是这麽说啦,不过大哥啊,我戴上了墨镜,你是不是也应该戴戴假胡子,省得给人认出来,说你上次吃饭不付帐。”

“才不要,你是不是很想我再给人当成柳一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压低了声音,看在旁桌客人的眼里,却是加倍诡异。早晨的客人虽不多,但兰斯坐的位置刚好靠在门边,看不见在角落的源五郎二人。

一会儿,伙计端上白粥,依旧招呼,似乎没发现两人就是前天的不法恶徒。有雪长长吁了口气,他根本就不想来这家店,只是兰斯坚持,这才不得已跟来,现在能够不被认出,自是上上大吉。

有雪喝了口粥,迟疑道:“大哥,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啊?”

“不多,七八枚铜币是有的。”

“七八枚!那连喝一碗粥都不够啊。”

“你那麽大声是要死啊。”兰斯怒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怕,我自有办法的吗?”

“真的不怕,那你还坐门边了……”

“你说什麽?”

“没……没什麽,我说您真伟大,喝粥、喝粥吧。”有雪嘟嚷道,咕噜咕噜地喝下白粥。

“不过是吃饭赖帐而已,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兰斯开始了长篇大论:“一个人要成功,脑子就要灵光,想要吃饭不付钱呢,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你看,那边不就有两个吗?他们的方法虽然传统了些,但是也不错啊……”

有雪定睛看去,只见墙角处那一桌,有两道身影蹲低身子,蒙着头,鬼鬼祟祟地往後头溜,看那样子似乎是在找後门。

“这就较无独有偶,人家的方法不错啊,趁伙计不注意,从後头开溜,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赖帐法啦!”兰斯低声道。两道身影已经爬到了门边,一溜烟地钻进去了。

“喔,你放心吧,大哥。”有雪道:“这麽土的伎俩,那两个家伙不会成功的。”

“为什麽?”

“因为那个门不是後门,是厨房。”

话声方落,门内就传来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喝叫怒骂、金铁齐奏、鸡鸣猪啼、乒乒乓乓……各种奇怪声响不绝於耳,听得外面客人是目瞪口呆。

兰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因为太传统了,就比较容易出问题,所以说作一个人要成功,绝不能拘泥传统,要求新求变才行。”

“是啊,求新求变没错,老大你还是快点变出钱来吧,我觉得柜台上那夥记的眼神有点不对了。”

“别急,钱是不会凭空变出来的,要嘛,只能从天上掉下来。”兰斯道:“我问你,咱们兄弟现在是做什麽的?”

“贼!”

“王八蛋,一点志气都没有。”兰斯敲了雪特人一下脑袋,道:“我们是强盗,而且立志要干天下第一号大强盗,怎麽可以把自己的身价看成小小毛贼呢。”

“喔,是强盗啊。”有雪摸摸被敲痛的头,不解道:“那和付不付帐有什麽关系,是不是当大盗就可以吃饭不付钱啊。”

“错,那样你只能当个被毒杀的强盗。”兰斯悄声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过当强盗的还要带钱包吗?”

“你的意思莫非是……”

兰斯狞笑道:“嘿嘿,不错,本大爷现在要干下入城後的第一桩买卖。你瞪大眼睛,等着看第一位受害者的惨状吧!”

有雪给他笑得全身直发毛,好半晌,这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敢问大哥,不知道您想挑什麽人下手啊。”

“嗯,问的好,要挑什麽人动手,这可是关系成功与否的重要学问,待我想想……”兰斯沈吟道:“唔,最好是挑那种脑满肠肥、身材笨重的胖子,这类人大概都不会有什麽武功,吓他一吓就尿裤子了,接着要衣着华丽,这样才够本,而且,又胖又有钱,那就饱暖思淫欲,十之八九都是软脚虾,这种人最好不过了……”

有雪环视一遭,苦笑道:“这里都是平民百姓,哪来的有钱胖子,您还是换个法子吧。”

兰斯还没开口,左後方柜台突然传出一声吆喝。

“伙计!”

只见一名肥胖男子,身着华服,後方跟了两个从人,从楼上雅座踱下,走向柜台。华贵的衣服,穿在他臃肿的身上,只显得俗气,不过,就算再怎麽俗不可耐,衣服造价还是很贵的,再加上他从二楼雅座而来,这百分之百显示,这是一头大肥羊。

包有甚者,油亮的皮肤下,隐隐泛起两道黑眼圈,这是长期纵情酒色的现象,几个条件一综合,他立刻成了兰斯虎视眈眈地第一号肥羊。

“不会真的那麽巧吧!”目标物能突然出现,兰斯大喜过望,更相信这是老天给的最佳发财良机。

“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今天被你家兰斯大爷看中,你插翅难飞啦。”兰斯越想越是兴奋,只差没直接拔刀冲出去。

听得明白,那胖子质疑酒菜不乾净,吃坏了他的肚子,要去上个茅厕,回来再找伙计算帐。兰斯计上心来,找了有雪吩咐几句,便也藉口肚子疼,偷偷地溜到後头去了。

苞着那胖子的脚步,兰斯算准时间,悄悄走近茅厕。他一手拔出腰间长刀,正要出声,忽然看见旁边有一个屎桶。

“唔,安全起见,还是多准备点东西。”半年历练,兰斯多少有了些忧患意识,为防茅厕中人暴起伤人,兰斯提起屎桶,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便先淋个他一头一脸,遮蔽视线,比石灰管用得多。

准备妥当,兰斯叫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里面的,如果你想好好地上完厕所,就把全身金银财宝给本大爷献出来。”――

兰斯去那边抢劫,另一边,有雪却被赋予了其他任务。兰斯看那两个随从高头大马,说不定有几斤蛮力,所以吩咐有雪,在後头传出惨叫声时,设法绊住这两人,以便大家从容逃逸。

有雪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偷偷走近两人,先抢个有利位置,等会儿逃跑方便些。离对方身後数尺,有雪躲在一张门板後,恰巧听见这两人无聊地相互低语。

“这暹罗城是什麽鬼天气,真是热出他娘的了。”

“甭叫啦,咱们这趟出来是有事在身,你当是游山玩水麽,就算你现在还在南海老家,这天气还不是一样热。”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似乎有满腹的牢骚,咕哝几句後,道:“我说六哥,咱们这趟不是受石家公子之邀,去东方家总堡观礼的吗?怎麽莫名其妙跑到暹罗城来,这方向可不对啊!”

“对与不对还用得着你说。”六哥道:“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石家公子请咱们喝的这杯喜酒,你道好喝吗?嘿!他是怕失了地利之便,在自由都市孤掌难鸣,请咱们来助拳的。”

“助拳?助什麽拳?他这趟是成亲,可不是动刀子啊!”

“嘿!所以说你少年人没见识,这趟喜宴,我看大大的不单纯啊!”六哥道:“你看,东方家与石家联姻,这是大陆上何等大事,怎地如此低调?再说,东方家那边只怕也很有问题,不然怎麽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生在聘礼入他势力范围後,闹说新娘跑了呢?”

“什麽?新娘跑了……那咱们……”

“禁声,别忘了这是哪里……你想害死我们吗!”

这两人一阵交谈,只听得背後的有雪冷汗直冒,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让人知道,准给杀人灭口,当下便想举步逃跑,他也算细心,还事先看看脚底,免得像自己说书故事中的笨蛋,每次逃跑时都踢到东西给人发现。

脚下跑出两步,忽然一阵微风吹来,有雪瞥见那两人的左肩,用金丝绣上了一头狐狸,用以识别出身门派,登时心慌意乱,碰倒了旁边的盆景。

“磅!”一声脆响。

“谁?”“有人!”那两人立刻惊觉,反手抽出光剑,就往有雪这边跑来。有雪待要跑开,已给这两人截住。那两人眼色一对,都露出同样的眼神,杀!

“哇!千万别杀我,我家还有八十老母,四十孩儿,我……”光剑还没砍到,可怜的雪特人已给吓得屁滚尿流,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跪地求饶。

出乎意料地,光剑没有斩下,非旦如此,那两人白眼一翻,口吐白沫,一齐昏了过去。

“咦!没斩下来,怎麽这招这次这麽灵?”

“是啊!真灵,我们再晚来一步,你就真的要到阴间去天灵灵、地灵灵了。”

“咦!这个如此贱贱的声音……”

有雪睁开眼睛,那两人已给敲昏,而在他们背後,是满脸不耐烦的花次郎,和依然在微笑的源五郎。

“你们……”

“你怎麽会在这里,老大呢?”源五郎问道。

有雪这才想起来,叫道:“哎呀!糟了,快点去阻止老大,他惹大麻烦了。”

话没来得及说完,後院方向已经传来一声惨叫!

“我数一二叁,快快滚出来……不对,是把钱交出来。”兰斯自认稳占优势,得意洋洋。这招拦厕打劫,是他苦思多时的妙计,本拟以此法在暹罗城大大发财,哪知道第一单生意,便碰上了雪特人的赔本买卖,现在终於有机会故计重施了。

“一!”

想到自己居然在人家茅坑外数数,兰斯觉得自己实在很呆,而厕所里的胖子始终不出声,也让他感到自讨没趣,更有几分不对劲。

“哗啦!”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思之欲呕,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胖子就全身发烫,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日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轮大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日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日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liu,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性,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黑发骑士一脸狂态,冷笑道:“近叁个月内,敢向我主动出手的,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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