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换我喜欢你(1/2)
他说,心中事,眼中泪,心上人。
秦欢愣愣地听着,忘了反应,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这真的是沈鹤之吗?
怎么可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话,秦欢甚至连哭都忘了,就这么任由泪珠挂在眼睫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像是要把他给看穿,看看他面容底下的真面目。
直到沈鹤之发烫的手指,轻轻落在她的脸上,小心翼翼地拭去她眼角的泪花,秦欢才恍若梦醒的往后缩了缩。
就算是她误会了他要娶公主的事,就算他是真的喜欢她,那也晚了。
她已经决定不喜欢他了,尤其是他方才还做了如此过分的事情。这让秦欢一时没办法接受,喜欢和嫉妒就能失去理智,不顾对方意愿,强迫对方做如此羞耻的事情吗!
这样的喜欢,她可承受不起。
“谁要你喜欢了,我,我才不嫁给你。以前那都是我眼瞎,这两年时间我早就看清了,我要收回之前的话。”
“那也没事,换我喜欢你,换我为方才的事赎罪,只要阿妧给我个机会,不躲着我。”
话音刚落,秦欢不仅往后躲,还下意识的拍开了他的手,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内显得格外响亮,她明明没用什么力道,沈鹤之的手背却肉眼可见的红了。
她才刚把人给划伤了,这会又动手打了他,秦欢蓦地一僵,有些后悔又有些担心,脸上除了羞愤外只剩下心虚。
沈鹤之适时的低声嘶了一声,就见秦欢的心虚更盛,他面上一副虚弱又可怜的样子,口中却在说着没事,“一点小伤而已,真的不疼,况且我如今也没人喜欢,没人在意,便是疼死又何妨。”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的耳熟呢?
秦欢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方才沈鹤之来硬的,她就算拼得两败俱伤也绝不低头,这会看到沈鹤之可怜巴巴的示弱,又忍不住的有些心软。
即便真的不喜欢了,可那八年的养育之情,却不是三言两句就能算清的,秦欢咬着下唇终于肯好好说话了。
“赎罪倒是不必了,你,你做了坏事,我也划伤了你,今日之事就算是两清了。从此刻起只要你不许再提,我便当方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阿妧说哪件?若是喜欢你这件,恕我办不到。”
秦欢本就热得发红的脸愈发的红了,恨不得立即去堵上他的嘴,他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明明不这样啊。他怎么能把喜欢一直挂在嘴边,还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
“沈鹤之,你怎么这般不害臊,你是我舅舅啊,永远都是!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
她身上的衣服是绣房新做的夏衣,颜色和样式她都很喜欢,特意穿了回去给姚氏看的,谁想到才穿了一天,就被撕坏揉皱了,根本就没法穿没法看。
她也不能喊婢女进来,但凡被人看见,她和沈鹤之的脸可都不能要了。
沈鹤之被凶了,却依旧挂着浅浅的笑,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再喊一声,我喜欢听。”
“你是不是发病了,你快出去啊。”秦欢露在外头的耳朵尖都红了,恨不得这就把人给赶出去,好在沈鹤之知进退,不敢真惹恼了她,听话的捂着自己受伤的手退到了外间。
他往外走时秦欢也没有动弹,直到确定他不会进来,才动作飞快地换下旧衣服,看着地上的那团破衣服,有些苦恼该怎么办。
她若是带回去,肯定会被兰香发现的。想不出来怎么解决,干脆留在这里,反正是他闯出来的祸,就让他自己烦恼吧,她理了理衣衫,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往外去。
没想到刚走到外间,就看到沈鹤之坐在椅子上,她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才看清他是在敷药。
身旁也没个下人,他脱了半边的衣衫,露出受伤的臂膀和胸膛,正在缓慢地单手上药。
沈鹤之伤的是右手,伤口有些长,位置又偏上,上药的姿势显得有些笨拙,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有种他很可怜的感觉。
堂堂太子伤了手,连个服侍的人都没有,还要自己艰难的上药,秦欢虽然猜到,他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事,又或是故意做给她看的,但还是走了过去。
谁让这伤是她捅出来的呢。
沈鹤之知道她一定会过来,才会挑在此处上药,伤药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伤口已经简单的处理过,但依旧狼狈。
秦欢本是不会处理伤口的,全靠了不断受伤的沈鹤之,让她如今驾轻就熟,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伤药涂抹好。
“又麻烦阿妧了。”
“舅舅受伤,作为小辈上个药何来的麻烦,倒是辛苦舅舅,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秦欢故意的刺她,谁让刺沈鹤之总拿伤来演苦肉计,一样的招数用多了,当然不管用。
沈鹤之却当听不懂,依旧扬着嘴角在笑,反倒把秦欢笑得没脾气了,她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人如此的无赖。
“南越公主此次是来寻亲的,她是南越皇帝来大朝朝贡时与一女子生下的孩子,她生母留下孩子后,就消失了,这次是专门借着荣安和亲的事,进京寻母的。”
秦欢的动作顿了顿,也不过是一瞬的走神,很快又回过神来,为自己之前的吃干醋而懊恼,咬了咬下唇有些赌气地道:“这是你们朝堂的事,与我何干,我又不知道什么公主不公主的。”
听说她是来寻亲的,又忍不住道:“天下男子果真都不是好东西,见一个喜欢一个,走到哪儿便把孩子留到哪。除了我爹爹。”
本来还想说伯父和李知衍,想到当初秦逢德也是养了外室,闹得家宅不宁,如今李知衍又搞出来一个什么徐姑娘,实在是让她生厌。
越发的觉得不嫁人是件再明智不过的事,还不如躲进桃花坞,清净自在。
“阿妧没问,是我闲得慌,非要说与阿妧听。我只是想告诉阿妧,不会有什么公主出现,也不会有人赶你走,太子府永远都是你的家。此刻我若说自己与其他男子不同,阿妧必定是不信的,说还不如做,阿妧以后自是明白。”
话已至此,秦欢也没什么好羞的,干脆抬头看他:“即便公主是来寻亲的,可与你娶妃也不冲突。公主长得貌美,况且那日在周家,我分明看见你与她相谈甚欢。”
还说什么与别人不同,她看他就是打好了算盘,真当她好骗。
不知是不是被她所戳穿,沈鹤之愣了愣,而后畅快的笑了,不是平日那种浅浅的淡笑,而是真的眉眼都带着笑。
“舅舅,你笑什么啊,你别笑了!”秦欢被他笑得脸都跟着红了,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何好笑的,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那日我是带她去找周淮问事情,她作为感谢,说要送我只南越军中养的獒犬,据说威武凶猛生人不敢近身。我说不了,家中养了个小孩儿,怕凶,不养狗。”
沈鹤之想起那日,南越公主好奇的问他家中怎么会有小孩,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像小兔儿似的秦欢,被獒犬吓得眼泪汪汪扑进他怀里的模样,不自觉的便笑了。
秦欢没听懂,不就是养个狗,这有什么好笑的?
等听到后面那句家里有个怕凶的小孩,顿时脸就气鼓鼓的嘟起,“瞎说,我才不怕凶呢,小孩才怕狗。”
说完之后,秦欢就后悔了,这不是等于承认了,自己就是他家养的那个小孩儿,他可真是阴险,处处给她下套。
暗自懊恼,手上一时不察,略微用力,就戳到了他的伤口,疼得沈鹤之直抽气。
见他吃疼的模样,秦欢立即手忙脚乱起来,等处理完伤口才反应过来,疼就疼,疼死他最好了,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气得把膏药往桌上一丢,恼羞成怒的站起了身,“你自己弄,我要回去了。”
“阿妧,别走。我不笑便是了,疼。”
秦欢怀疑自己是听错了,不然怎么可能从沈鹤之的嘴里听到,带着讨好恳求意味的话。
她的脚都已经抬起要迈出去了,又生生地落了下来,心中暗骂自己不争气,但也还是坐了回去,将他的伤口上完药。
许是为了赌气,即便人是坐回去了,但抿着唇一言不发,等到药上完了,临要走时才别扭的开口:“我明日要出门。”
“好,要去哪儿?我让同福送你过去。”
“同福去了,岂不是你都知道我去做什么了,这和将我关在家中有何区别?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事事都管着。”
沈鹤之见她因为生气,而不停起伏的前胸,眼眸黯了黯,喉结不着痕迹地滚了滚,低沉着道:“我没把你当小孩看。”
秦欢正要不服气,就听他又道:“毕竟我不会对小孩做这种事,我只是想时刻都见着你,听到你的消息。”
若是可以,他真想将她关着,藏着,哪儿都不许她去,只能让他一个人看见。
但他也知道,秦欢和其他女子不同,笼子只能关得住雀鸟,却困不住鹰。
他更舍不得,将他的小孩永远困在一方小小的院中,她应当去看看这山河这天地。
秦欢原本都要将方才的事给忘了,听到他说起脸又止不住的红了,手指绞着衣摆眼睛四处乱撇,“舅舅怎的说话不算数,不是答应我不说了,要忘了的吗。”
沈鹤之见此,呼吸都重了两分,她是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勾人。
“我只答应不告诉别人,可没答应要忘了,况且,阿妧要知道有个词,叫情难自抑。”
她方才美好的样子,他永世难忘。
秦欢红着脸落荒而逃,回到自己的院中仍觉得荒唐,今儿一整天都跟做梦似的,很多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
沈鹤之说喜欢她,说想娶她。
她沐浴之后坐在梳妆台前,梳两下长发就又恍惚地停下片刻,她该怎么办?
直到兰香接过她的梳子,惊讶地道:“小小姐,您脖颈这怎么这么多红痕?要不要请大夫来瞧瞧?”
秦欢才回过神来,奇怪的照了照铜镜,她的皮肤一向嫩白,易留红疹子,而且好几日都不会消,可今日也没做什么,怎么会有红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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