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红契(1/2)
叶雅茗将契约看了一遍。
她主要想看看有没有违约责任。
可这大晋的合约上,并没有这一项。而与现代合同不一样的地方是,合约上还有担保人。这担保人一栏,不约而同地都写了“里正”两个字。
所谓的担保人,就是责任转嫁。即甲借乙一百两银子,由丙作保。如果甲逾期不还,乙是可以向丙追债的。
大晋的行政管理机构中,以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每里置里正一人。这个里正,相当于现代的村长。
江南的茶不止出在一个山头,而是一处群山。山的高矮不一,方圆大致十几里。与叶家合作的村落都相邻,是在两位里正的管辖范围内。
里正手握着纳税、派徭役的权利,这契约有里正作保,倒是有所保障。毕竟这些园户得罪谁也不敢得罪里正。
但要说有保障也不一定。毕竟就算有个别园户违约,叶家也不可能追责到里正头上。得罪了里正,叶家再想在那一片预订茶叶,可就难了。收到的茶叶没准也良莠不齐,被人动了手脚。
反正这个契约吧,没事就好。一旦有事,吃亏的只能是叶家。
叶雅茗把自己的顾忌跟叶崇明和叶鸿昌说了。
两人听得又是一惊。
“这契约,从我曾祖时就这么签的。”叶崇明揉了揉脸,不知道应该暗叫侥幸,还是应该感到惭愧。
“那怎么办?”叶鸿昌问道。
叶雅茗问:“这契约,是白契吧?”
契约分成白契与红契。白契是双方找个中人作见证,三方签字画押,这契约就成了。这种契约不必去官府交税,也没有官方的法律保障,靠的是民间的道德约束。
而红契是到官府备案,交纳税费,受律法保护。一旦对方不履行合约,那就要被官府抓去问责的。
叶崇明点点头:“是的。”
他现在有点明白叶雅茗的意思了,摇头道:“不过你想变成红契,难!”
俗话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古代百姓,对于衙门从骨子里产生惧怕。再加上山里离县衙远,交通不便,园户们可不会跟他去县衙签红契。
他以为叶雅茗不清楚,便将这其中的问题跟她一一说了。
叶雅茗也知道难。但如果在契约上加上违约金,就更没有操作性了。
如果赔付的违约金少,根本杜绝不了孟呈炜动手脚。可赔付的违约金多了,园户们根本就不愿意签。
毕竟茶这东西,也是要看天吃饭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一定能交付那么多茶叶给叶家。白纸黑字地写在契约上,做不到还要倾家荡产地赔许多钱给叶家,他们怎么可能签?
反正他们的茶叶不愁卖。就算没人出这笔预订金,他们直接卖到榷务司去,也完全可行的。只不过少了一笔收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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