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蓝凌》中2(2/2)
我给蓝凌打电话。
她应该是在喝酒,貌似还有人在唱歌,她信号不好,喝的也晕乎,问我是谁。
我说,我是憧憧。
她问,谁?
我挂了,说明她压根没存过我的号码。
就跟我爹预测的轨迹差不多,她终究被男人们拉下了水,那时关于售楼员是有很多传闻的。我又反过来照了自己的镜子,我何尝不是跟她有过一腿?而且,依当时经验并不丰富的我来判断,她有着不属于她年龄的松弛。
一晃,到了公元17年。
她突然在qq上给我留言,问我对她还有印象没?
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她说,我是蓝凌,当时卖给你房子的那个。
我说,想起来了。
她问,方便通个电话吗?
我说,方便。
我把号码发给了她,她打了过来。
我以为,她做直销了,因为我的经验是,凡是老朋友突然联系,要么干直销干保险了,要么就是要借钱。她大概率不会问我借钱,毕竟十多年过去了,没有感情基础。
她刚出狱。
做民间借贷了,她是业务经理身份,算在她身上的涉案金额是3600万,她觉得自己实在无处可去,也不愿意回到原来的城市了,问能否到我书店给我打工。不要什么回报,能给口饭吃,能让她适应一下社会就好。
我答应,我的口头语是,一日夫妻百日恩。
她狱友把她送来的。
她都没敢回家。
我问,坐了多久?
她说,2年。
我问,为什么不能回家?
她说,亲戚朋友的钱,都在里面,我回去,他们就会找我算账。但是从我的角度来讲,我做错的事,我已经接受了惩罚,你们为什么还不放过我?何况,当时不是我拉他们把钱放进去的,而是他们求着我帮忙把钱放进去。
听她的说法,她是被一个上司给算计了。
顶了罪。
当然,也算一面之词。
我们卖书,每本书都需要认真的打包,礼品装。
她非常适合这个工作。
她自己说,在里面也是做类似的活……
偶尔,我若是批评一句。
会立刻起身,对不起,我错了。
是否依然漂亮?
比之前胖了,应该有160斤吧?不说别的,屁股浑圆。她自己笑着说,别人坐牢都瘦了,而她胖了。
在我这里,我每个月给她3000元生活费。依然有男人来找她,给她钱。她找我帮忙,意思是她的卡全部都被查封了,她本身还有20万的法院罚款没缴,她的钱没处放,问能否放我这里?
我不同意。
她就自己拿着,也没有太多,三五万,我推测是之前的老朋友给她送的生活费。
在我这里租了房子,安顿下来了。
说适应社会,很快,毕竟她只是离开了两年而已。让我帮她搬家,我开皮卡去帮她搬的。看来,她过去跟说的真不是吹牛。她喝了酒跟我说,董老师,虽然我坐过牢,但是什么日子我都过过,一晚上十万元的房也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