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不给面子(1/2)
“他?那人是谁?”
李笑看到王旭的表情,眉头微微一皱,开口问道。
“魔都万花筒,花青阳。”
王旭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显然是不想引起花青阳的注意。
“万花筒?”
听到他这个外号,李婷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捂着嘴低声道:“这个外号也太搞笑了吧?”
“我觉得,这个外号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搞笑。”
李笑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从那从车上走出的年轻人,摸了摸鼻梁,低声道:“清朝康熙年间,位极人臣的纳兰明珠外号也叫万花筒,他既然能被这么叫,定然有其不凡之处。”
“是啊,古龙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错,但是外号却绝对不会错,说起这个家伙,虽然及不上魔都一哥上官云,但是在年轻一辈中,却是少数几个连他提起来都要点头承认的人物。”
王旭有些唏嘘,对着李笑道:“这家伙极其难缠,很多人都在暗地里说,就算宁愿去得罪上官云,也不要跟花青阳交恶。”
“哦?”
听到王旭这样一说,李笑却是来了兴趣,看着朝着剧组这边缓步走了过来的花青阳等人,饶有兴趣地问道:“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他首先跟上官云一样势力不小,第二,他不像上官云一样有所顾忌。”
王旭低着头低声道:“我也是听一些朋友们谈论才知道的,花青阳的父亲当年就是上海滩这地界上**的袍哥,到了他这里,虽然身份已经差不多洗白,但却依旧留有‘道上人’的匪气在身上。”
“在法治日益严明的今日,花青阳却是比他的老子当年混得还要更加的风生水起。”
“人人都知道他是个表面彬彬有礼,实际上没有什么底限的流氓,却没有人能把这个流氓给怎么样。”
“上官云就算想对付一个人,行事前后也会顾忌上官家的面子和声誉,大多假手于人或者暗地里搞动作,可是花青阳却不同,他不是豪门,他就是江湖上的大混混,如果跟谁有仇,行事也会更加的直接、凶狠!”
上官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看着李笑那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顿了顿,疑惑地问道:“笑儿哥,你笑什么?我可没跟你开玩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家伙在某一方面跟我有那么一点点像。”
李笑摇了摇头,心中暗暗道:“我之所以有勇气跟上官云斗,除了神级化妆系统在身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我也不是豪门中人,我的行事也比他更加无所顾忌。”
至少在这一点上,李笑倒是跟花青阳差不多。
“你看到那跟在他后面的高大男子了吗?那家伙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泰拳高手野狼了!也是花青阳手下的心腹之一。”
王旭瞥了一眼已经走到了他们不远处的花青阳等人,低声道:“狼莺酒吧听说过吧?魔都夜场中赫赫有名的一座销金窟,表面上的主事人有两个,男的叫野狼,女的夜莺,而他们的老板,就是花青阳。”
“仅仅开一间酒吧,就是明珠这地界的袍哥了?”
李笑有些不相信。
“当然不是,虽然花青阳名下完全属于他的产业就这一间酒吧,可是他却暗中在很多商店企业中都有股份,更重要的是,他手下的这一狼一莺,野狼攻**,夜莺通白道,狼莺合璧,黑白通吃,通过狼莺酒吧这么一个枢纽,给花青阳在疯狂吸金的同时,也建立起了广大的人际关系网。”
“上官云虽然是公认的魔都一哥,可要说在明珠这地界上谁的人缘最好、朋友最多,那却怎么都绕不开花青阳这个名字。”
“无论是明珠官场的一二把手,还是商场里只手遮天的富商巨贾,再到颇具人气的明星歌手,他花青阳都是有着或深或浅的关系。”
“正因如此,圈子中的人才给他取了“万花筒”这个外号,足见此人处事圆滑,八面玲珑的手段是多么的强悍。”
“嗯,是个人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