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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青狼令,朱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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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青狼令,朱家

人是一种很容易动摇的生物,取决于人类思想结构的复杂性。

在权衡利益的过程中,摇摆不定难以决断的情况下,人就像是风中浮萍一样动摇。

就像是王诩现在看着从矿坑边挖出来的煤炭之后,就陷入了动摇当中。

煤炭的作用对于工业文明毋庸置疑,放弃这片煤炭伴生铁矿,王诩十分肉疼,但是如果把这里当成根据地,面临的风险同样巨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欺我啊。

王诩把摸了煤渣黑乎乎的手在王离的衣服上擦了擦,深深的叹了口气“挖,今天挖一半铁矿,挖一半这个。”

“这脏不拉几的是什么东西?挖来干什么?”王离疑惑的用匕首轻轻戳了一下,煤炭就碎成两半了“还这么脆。”

“这个叫做煤炭,是冶铁神器,也是生火利器,这一堆煤炭比得上一棵小树了。”王诩解释道。

“石头也能烧火?你不是在忽悠我吧?”王离越发的好奇“把你的燧人氏神器拿来烧一下看看。”

“你最近对神器越来越不客气了。”王诩白了他一眼,爬到山包上用望远镜四处巡视着,屠檀已经走了快四天了却没有一点音信。

墨奎说按照路程,应该早就回来了,让王诩不免有些担心,屠檀能否把信送到王贲手中,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失败了还要另做打算。

“你们王家的门客不行啊,这么长时间也没找到这边啊。”王诩轻笑道。

“废话,你也不看看这片森林有多大。”王离翻了个白眼“而且你们这个鬼地方还藏在密林深处,距离最近的村子都有几百里地。”

说着王离跳上山包唆使道“我说,咱们能不能去前面那座村子里看看?去那边的河流洗个澡也行啊,本公子真的感觉自己要被自己熏死了。”

“前天不是刚擦过身子?”王诩笑道。

“大哥,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整天除了坐着就是站着?本公子这些天在林中穿梭狩猎,别说出的汗,沾的血都有多少?”王离十分鄙夷的看着王诩。

“辛苦了辛苦了。”王诩敷衍的笑了笑“等咱们到了根据地,一定让你每天你都能洗上热泉。”

“拉到吧,我使唤你们族人给我烧个水你都用眼睛瞪我,我还天天洗热泉。”王离轻哼道“希望我爹派来的人懂点事儿,能够在周边给我抢几个心灵手巧的丫鬟来伺候我。”

王诩微微皱眉“你经常强抢民女?”

“她们想得美。”王离鄙夷的瞥了眼王诩轻啐道“我们王家的侍女,别说是民女,就连官宦之女想进都没门呢,伺候我的那几个以前都是六国公主。”

看着王离欠扁的表情,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情很复杂。

“再说,我现在把他们抢过来当丫鬟,也是救了她们啊,要是等大军过来,她们的下场更悲惨。”王离轻哼道。

“任由军士欺辱妇女是军中大忌!”王诩冷声道。

“你说的妇女,是贵族之女。”王离抿了抿唇。

王诩心跳一滞,表情渐渐变得冷漠起来。

他差点忘记了,这里是秦朝,这个时代的人跟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有户口交税的才叫人,没有户口人与‘牲畜’无异。

至于女人,更是只有贵族之女,能够称之为女人,其他的,可能都是繁衍工具而已。

但是抛开这个阶级,在秦汉时期,女性的地位并不弱势,比如‘孟母断织’‘曾母投杼’等以女性为主的典故流传,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还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权利的。

《秦法律答问》中更是有专门的‘夫妻财产所有法’来保护女性权益:

‘丈夫有罪被妻子告发,她陪嫁的奴婢、衣物就不必被没收;妻子有罪,她陪嫁的奴婢、衣物才给丈夫,潜台词显然是,在一般的秦人家庭中,两口子的财产平时是各自独立的,一方犯法之后才会发生转移。’

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女性干政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尤其是秦国这个出现了宣太后的国家,尽管在朝堂上见不到女性官员的影子。

但是在朝堂背后的势力中,有很多都是女性掌权的政治势力,比如秦国著名的女企业家,女贞妇,巴清所代表的巴蜀势力,即便强势如始皇帝,也不得不给巴清几分面子。

而且汉初赵王张耳的老婆,更是一个离异多次的富家女,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反对父母包办婚姻,用各种手段离异了五次,最后嫁给了张耳。

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女性确实拥有正常的社会地位,允许女性拥有私有财产,允许女性有婚姻自主权,而且受到法律保护,还有着夫妻平等权益,以及职业自主权。

秦汉时的女性地位已经接近后世平权时代了,但是从独尊儒家之后,尤其是到了南宋时期华夏女性地位彻底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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