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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天价狼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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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旧名越州,因越王勾践于此卧薪尝胆而闻名于世,古城环绕在高四丈,宽五丈的城墙之内,城下是水域宽阔的护城河,城内亦是水系纵横。

宋朝南迁几近百年,国内兵事不举,文人治国的优势便彻底彰显了出来,农工商贸在合理的制度框架之下,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人口也随之暴增。

绍兴如今已是仅次于京城临安,与扬州并著齐名的重镇。就是这样一座南北纵深皆不足十里的古城内,竟容纳了不下百万的人口,其兴旺程度可见一斑。

沈府北面,新河岸边一家小酒馆的雅座中,两个同样俏皮可爱的女孩相对坐着,桌上的美食已大多见了底。

其实,竹可心倒是没有吃太多。绍兴菜轻油忌辣,对于一个生长在四川的妹子来说,着实有些不合口味,这多半都是丘桐的功劳。

小丫头一通风卷残云过后,兀自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她看到对面的竹可心早已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魂不守舍地望着窗外,便也擦了擦嘴,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可心姐姐,今天这顿饭我请客,你给点儿面子,多吃一些嘛!”

“我吃不下了。”竹可心瞥她一眼,“你要是也吃饱了,咱们这就回去,时间太久,我怕大家担心。”

“这么早回去?”丘桐瞪大了眼睛,“我还想等会四处去看看,买买女孩子家的东西。你看沈家给了咱们那么多钱,反正我留着是没什么用的。”

如果考虑到两厢物价的比照,沈家给她们的银钱,确实已算得上是笔巨资。

那些狼皮运来沈家后,当即便依着事先的约定,由三房按照每张四十两纹银的市价,全部折换成了银钱。沈元仁原本还打算将其中的一部分送去临安,但未成想,第二天的下午,赵均便派人来绍兴,又送上了千两纹银,说是权当抵兑那只白狼王的价值。

如此一来,沈家若是再送银钱去,倒显得有些过于刻意,沈元仁索性把赵均送来的一千两,以及狼皮折换出的近四千两,一并交到了沈韩的手中,由他支配。

沈韩斟酌过后,给同来沈家的众人,包括丘桐在内,每人分了整整一百两。按照他的说法,这一百两银子,在众人穿越前那个年代,大致相当于一万五千元左右,已是足够大家的日常花销,至于剩下那些便由秦舒瑶暂时负责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无需沈韩告知,丘桐本也知道这一百两银子的分量。女孩早就有些蠢蠢欲动,想邀约和她最为投缘的竹可心一起,上街花销一番,可惜对方似乎始终有忙不完的事情,再三推拒,时至今日方才得偿所愿。

当然,丘桐单独约竹可心出来,还有着另外一些目的,这会儿见对方着急回去,终于有点按奈不住了。

“可心姐姐,你的那个香露就分我一点嘛,我把手里的银子给你一半,要不都给你也行,或者你想要什么,告诉我,我一准给你办到!”

“呵,请我吃饭就为了这事儿?”竹可心轻笑道。

刚来沈府那会儿,她见沈园中那些冬季仍在盛开的鲜花,临时起意摘了一些回来,又从沈韩那里查阅了不少的书籍,果然借助神通,制成了近似于后世的香水。

然而,她并未忘记沈韩说过的话,从没打算把这件事情张扬出去,但那浓郁的香水味道,又怎么可能瞒得住亦在韶华之念的丘桐,小丫头惦记此事已不是一天两天,看来不给她个说法,还真就难以蒙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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