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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荣耀即吾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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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雇主离开后,莫什·丹尼尔就被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在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天可怜见,虽然在世上活了二十多年,但是莫什从来没离开过王都,更遑谈。

结果在今年短短两个月里,他先是孤身一人跑到了洛伦丹找工作,接着被年轻的雇主兰恩·班纳瑞带到了几千里外的奥法联邦,来到了这个名叫卡特利特的城市。

然后没两天,自己就被一个人扔在这里,在这个空荡荡的实验室里,从事安全保卫的任务。

莫什是个认真的人,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

所以,他对于自己的安保职责很上心。自从兰恩离开后,他除了去吃饭,很少离开这里。总是在警卫室里待着,望着外面的小院子。偶尔也去巡视下周围,熟悉实验室周边环境,同时防止有人从安保死角钻进来。

他甚至计划着养条犬,用来当自己的工作助手。

这大半个月的工作枯燥而孤独。

还好这里的各种花样的三明治面包非常美味,可以抚慰孤寂的心灵。

而这些面包夹一切,也成了他一日三餐的主要内容。

这些日子里,他品尝了夹牛肉三明治、夹鳕鱼三明治、夹罗勒三明治、夹鸡胸肉三明治、夹蘑菇三明治……几乎把周围几家小店的菜单吃了一半,甚至尝试了夹烤面包片三明治。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刚来到这里时,吃到的带汁肉三明治。

唯一的问题,是在炎热的夏季离开冷气屋,实在是过于痛苦。

所以他还买了面包、几打鸡蛋和一些黄油、调料,自己烹饪早餐。

吃过午饭,又把整个屋子简单打扫了一遍——这几乎成为了他最近的日常——莫什·丹尼尔把清洁工具收拾好,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屋子收拾的很整洁,也很简洁,因为她没什么东西可以摆在里面。

莫什掏出自己的不锈钢怀表看了看,准备半小时后,再围着实验室巡视一遍。这只银光闪闪的怀表是雇主出发前,送给自己这个追随者的礼物和装备。他很喜欢这个银闪闪的、便捷的小东西,因为在周围没有钟表或者钟楼时,再也不用看着太阳和星星的角度估摸时间。

他抚摸了一下外壳的花纹,顺手上了几下发条,然后合上盖子装进怀里。

当初的梦想,可以说是实现了。

恪守着古老而过时的骑士守则,并不轻松。但是做一名骑士,是他从小的梦想。

可惜时代早已经变了,他和这个世界有一点格格不入。

在斜对门因为涉黑,被法师协会轻松干掉之后,莫什·丹尼尔也放弃了继续经营家传武馆的心思。明知道这个没前途,何苦硬撑。于是他将武馆连同地皮卖掉,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价钱。

但是,卸下这个从小就有的重担以后,莫什有一些迷茫,他感觉有点丧失了前进的方向。由于他没有上过奥法学校,连份工作都找不到。经过了几个晚上的思考,莫什决定为自己而活,追逐自己的梦想。

他要成为一名骑士。

他先是找到了法师协会的艾米法师,不出所料的,他的尝试被拒了。然后他想到了,那个站在艾米法师旁边一起冲进斜对门的少年。

听邻居们说,那个年轻人不仅是一名法师,还是一位贵族。

然后他大胆的上去自荐,并在拒绝后不气馁,在卖武馆的收入到账后,买好票找了过去。

莫什很幸运,对方似乎正需要人,而且心地比较善良,收下了他。而接下来,哪怕对方推辞,他还是按照古老的规则发下了誓言。这样,按照古老的规矩,他已经成为了一名法师的追随者,也是一位贵族的追随者,勉强可以称作一名骑士。

这段时间的接触后,莫什对这个雇主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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