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灭国(1/2)
老妪本姓李,宁国人士,来大秦已有十五载。
宁国是大秦国西南的一个边陲小国,国人多务农,生活平静安宁。少有经商者,在宁国和大秦间往来,是宁国与外界联系不多的途径之一。
李氏就在宁国最大的一户商人家中做工,从最低等的侍女做起,因为聪惠机敏,眼明心亮,深得这家夫人的信赖,后来一直做到了那户人家的管家之职。
在那个时代,大户人家的管家从来不曾由女人担当,所以李氏也算是开了先例,好在宁国民风淳朴,这家人家又因为经商的关系,明晰事例,所以并不曾引起什么非议。
这户人家姓宁,是宁国的望族。宁老爷经商,经常往来大秦与宁国,见识多广;夫人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礼,膝下一儿一女,一家人齐乐融融,羡煞旁人。
宁家的女儿要比儿子小很多,因为是老来得女,所以从小就极受宠爱,而这个女孩子自小就是个粉雕玉啄一样的小人,粉嫩的小脸上两颗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只要冲你眨一眨,你就忍不住想要抱抱她。
因为女儿生于子夜,而出生之时,夫人看到夜空中突然闪过一道赤红色的瑰丽霞光,所以宁老爷就给女儿起名宁红夜。
宁红夜一岁会叫人,二岁会走路,到四岁的时候,已经能背诵不少的诗词,得了个小才女的称号。
如果宁老爷不出远门,最喜欢的就是带着女儿出门,总是引来一片艳羡的目光。
在府里,宁红夜更是所有人的掌上明珠,而这些人中,除了父母、哥哥,宁红夜就跟李氏最亲了,没事就会缠着她要她讲故事。
李氏一直未嫁,已经将宁府当作了自己的家,现在被这么个可人的小人粘着,疼爱之余,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当然,这份爱,她是只能放在心里的,在别人面前,她疼归疼,还是跟宁红夜保持着小姐和下人的规矩。
但即便这样,李氏也已经很满足了,她只想这辈子就这样过下去,看着宁红夜长大,成家,幸福、平安。
可这样的日子只过了五年。
宁红夜五岁那年,秦国的兵马杀到了宁国城下。
大秦兵强马壮,而宁国人单力薄,更何况只是个农国,根本不可能是秦国的对手,还未开战,其实胜败已定。
但宁国国王不愿就这样投降,宁愿一死也要抗争到底,因此一边拖延时间,一边迅速招兵买马。
而宁国的国民见到此种情形,有想保命的就早早逃到了深山,有不愿离开的就加入了宁国的军队。
宁老爷因为经商的关系,早已从秦国的几个朋友那里得到了出兵的消息,本可以提前逃走的,但因为对大秦国还有一线希望,还是选择留了下来。
宁老爷的那一线希望就是领兵前来的霍王爷。
宁老爷在大秦经商时,经常听人提起霍王爷,说他最是睿智仁义,从不滥杀无辜,还听说他曾为敌国数万将士向皇帝求情。面对敌国的兵士尚且如此,那么面对宁国如此无辜的百姓,霍王爷又怎么可能大开杀戒呢,宁老爷是这样想的。
只是他想错了一点,这次大秦的目的根本不是宁国,而是与宁国相邻的蜀国。区区一个宁国不过是大秦征途上一颗绊脚的顽石,降服不多,碾碎不惜。而在宁国多耽搁一天,就会给蜀国以喘息的机会,这却是大秦和霍王爷都绝对不能允许的。
霍王爷久经沙场,当然看出了宁国的拖延之意,于是,表面按兵不动的同时,却在两国免战日的一天夜晚突然发动了攻城大战。
攻城先锋是霍王爷的精兵队,个个骁勇善战,身负绝技,绕是宁国守兵拼死抵抗,还是很快失了城头。然后精兵队杀开一条血路到了城门口,将城门大开,放下了吊桥,早就守候多时的秦国兵蜂拥而入……
宁府人是被满城冲天的火光惊醒的。
宁老爷见此情景,知道大势已去,听到城内杀声震天,只后悔当初没有带着家人先走。夫人无计可施,惟有抱着宁红夜暗自垂泪,宁红夜的哥哥宁宣宇当时已经十八,拿起剑就想冲出去。
李氏也被惊醒了,挂着宁红夜,批了衣服往后园来。
夫人看到李氏,本已纷乱的心思突然有了一线希望,把吓坏了的宁红夜往李氏怀里一推,“只要你能带红夜活着逃出宁国,以后,红夜就是你的女儿。”
“夫人!这如何使得!”李氏惶恐不已,却还是下意识地把宁红夜抱在了怀中。
“老爷,夫人,不好了,秦国兵杀到门口了!”宁府的侍从慌张地跑进来报告。
“快走,带着红夜逃得远远的!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夫人拼劲气力,一把将李氏和宁红夜推出了后园。
李氏回头,见宁老爷也含泪望着她,宁宣宇握紧了手中的剑,已经红了眼。
李氏心一横,抱着宁红夜回到自己屋里,刚想收拾些东西逃走,就听到府门被人撞开的声音,紧接着杂乱的脚步声冲进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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