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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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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秋高气爽。

所在,海滨南路。

人物,煜叔。

眼下是他怎么也看不够的风物,海天一色,鸥鹭忘机,所以才在山那里海滨别墅区买的屋子,只惋惜,那么好的屋子在最后的日子里成了囚禁他的牢房,他从良心来讲他喜静恶闹,清静、与世阻遏的生活未必不适合他,虽然,不是用那种方式。

到现在煜叔还在反思自己对那孩子的教育方式那里泛起了问题,显着小的时候是个很灵巧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十几年后他会使用自己的信任伙同外人逼宫造反。那孩子该知道,这一切早晚也是企图留给他的,他甚至不用等上许多年。果真人的贪欲是无限制的吗……

煜叔垂眼端详自己的脚,那是一截玉色骨血,淡淡的血管在皮肤下隐约可见,血管里流动着尚温热的血,左脚踝甚至还绕着一根细红绳,那里在两个小时前还栓着两个金铃铛——这是那孩子特殊的喜好。

到厥后听见清脆的铃声对自觉麻木的他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无法忍受的存在,无论是床笫间被晃启航体时的铃铛乱响,照往事后被执拗地拉起脚踝细细亲吻,最后连走路时所谓“步步莲花”的响声都折磨着煜叔的神经,索性,他便能不走动就不走动。

躺在摇椅上,病患般膝头盖着厚厚的毯子,透过坚硬的玻璃看外面远方的海,就这么一待就是一天,有时候他甚至自己都怀疑是不是丧失了行走的能力。

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他并没有彻底放弃自己,他的脑子只想着一件事——在死亡降临之前他必须摘下这个猫铃铛。

“总不能带着这个去转世投胎吧。”煜叔自嘲地想。

两个小时前,他用攒了良久的餐刀切断了下了铃铛,绕过清静系统的层层设障,终于从那囚室逃出升天。铃铛里的定位装置最少会帮他拖延一段时间。

别墅依山傍海,在遍布嶙峋山石的后山上,煜叔最后转头看了眼那精致的牢笼,别了!再也不会回到这里,纵然是尸体。

煜叔盯着自己的□□的脚,逃出来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时机带出一双鞋,他也良久没有穿过鞋了。脚底被一路上的荆棘石子磨破,这些不算什么,问题是——他脚下已无路可走。

本以为那人会凭证平时一样晚上才回来,那时候自己应该身处公海的游轮之上。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又或者不光是铃铛有问题,尚有这至今仍束缚着他双脚的红绳……

他现在站在碧睿峰半山一块向天空突出的岩台上,正下方是蔚蓝的海,背后山下的滨海南路七零八落停了一堆车子,都是循着他的足迹追踪而来,甚至天空中也有一架直升飞机呼呼土地旋。

煜叔自嘲地笑了,如今的他手无寸铁身无长物,实在并不用这样大费周章如同捉拿悍匪的规格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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