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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内地已是夏日的黄昏落阳飞霞之时,wu市的日头还挺高,但来自雪山深谷的风拂扫全城,我和热依罕并肩走在师范大学的校园里,沐着风,低声微笑而语,俨然一道流动的风景线,依然引得不少的人们注目。
想想那时候,我只是个健康、爽良的足球青年,穿球衣,脸上、脖子上还有白花花的盐渍,提着个空了的大水壶,甚至一身的汗味儿,但依旧那么引人注目。因为我的身边,跟着漂亮性感的w族女娃热依罕,她微笑温婉,行走间淡香轻逸,裙摆飘飘,人如其名——是一朵迷人的紫罗兰。
这一晚,我依然是和热依罕在外面aa制吃了饭,然后送她回学校里去。但很肯定地说,我们之间的交流是成功的,她对我有一种不可名状的依恋。我无耻地表达着对这一方水土的热爱,对大学生活的向往,同时侧面描述着我从小到大一如既往的苦逼和坚强,略去了那些邪恶的往事,装逼得无限纯洁和善良,就这样一点一点攻破美丽w族姑娘的心房。她的纯洁、善良和美丽,是一剂毒药,让我为了得到她,只能选择无耻。
我们一边走一边轻声笑谈,来到宿舍门口的时候,已是明月当空的时候。呵呵,明月,这是一个催情的客观存在。月光让一切变得唯美、浪漫,更让男人和女人内心涌动着原始的浪潮。不可否认,在我的眼里,月色下的热依罕更美,皮肤白如天山雪,身段美如春风柳;而在她的眼里,我更是一个健康、开朗、特别有男人味儿汉族青年,她已然不舍于我。
那女生宿舍门口,两排白桦树的下面,花坛里紫色的薰衣草开得正旺,幽香扑鼻。热依罕站在我的对面,明亮的眸子里反射着月亮的银辉,眼睛便如那迷人的泉,让我迷醉。她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望着我。
我想做点什么,但也没有做,也许和那时有不少女生进宿有关,而且还有些男生陪着他们的女生来到了宿舍门口,我和热依罕还是焦点中的焦点。甚至,我看到了有w族的男生用敌视的目光看着我,这种情况下,我可不敢对他的本族女同胞表现得太过于奔放了。因为……
在我看来,w族人有时候也许是最热爱自己同胞的种族,这不是反话,而是真的赞美。在几许年以后,当我们内地还在把公交车上让座搞成了网络热点的时候,而w族的城里人早已养成了让座的好习惯。甚至我那两年在wu市见过w族的小偷也给大爷大妈让座,更见过他们在街边搀扶倒地老人。
在那个地方,当你一个人与一个w族人发生了冲突,也许很快拥过来一群w族人来揍你。曾经发生过工地上的内地民工与w族小偷发生冲突,然后一大堆的w族人涌过来,然后……不必说然后,结果就是:w族人打赢了。他们就是这样,不管认识与否,只要你触犯了他们的族人,他们便不分对错,先跟你干了再说。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我吹嘘,也不是我要歌颂,我从来不喜欢赞美暴力,但我感动于这样的民族团结,哪怕它是有些莽撞、愚昧的,但却是真诚的,为族人忘乎所以的,根植于骨子里不断传承的。这种品质和血性,在我和我的族群里,已然消失得差不多了。
我领教过w族人打架的生猛,所以也不敢抱一抱热依罕,然后和她分别。因为我知道一个汉人男子在小巷子里和一个w族少妇幽会见面的惨痛后果,这个男子是我糖厂的老板,当场被路过的三个与那少妇素不相识的w族男子打成狗了,然后还给那少妇的丈夫下过跪。在这样的事情发生时,我并没有为我的老板或者说族人挺身而出,因为那时我还没有来到糖厂上班,这是我听老板娘跟老板骂架的时候说的。很奇怪,在我所呆过的地方,真心没见过w族夫妻吵架的,貌似他们很和睦。
我现在都在想,要是那年那晚我与热依罕拥抱而别,估计也少不了一顿揍。因为有两个还跟我踢过球、并且被我带球过得晕头转向的w族男生,他们是师范大学体育系的,牛高马大,也送本族女友回宿舍,看我的眼神都带着轻度的敌意。
我和热依罕在她的宿舍前站了不到五分钟,周围都有十来个w族男生在盯着我。很显然,我要是出格,我很惨。我不是小说里以一敌十的主角,我是一个会看事儿的牲口,所以我朝热依罕微微一笑,然后道了再见,便提着空水壶,在所有w族人的眼里知趣地离开了。但我发誓,我还会再来的。
是的,我后来推迟了回chd的时间,隔天就去一次师范大学踢球。当然,每一次我都能见到热依罕,她或者在“西域风”里坐着看书,或者会来看我踢球,然后我们还是像朋友一样走出校园,去外面aa制晚餐,然后送她回宿舍,然后礼貌离别。是的,我只能装得和她像是朋友一样,不能表达出荷尔蒙烧爆的发情状态。因为踢球时,有几个高大帅气的w族球友很严肃地问过我和热依罕的关系,我就说是朋友,他们听得这个答案很放心的样子,带着微笑传球给我,为我场上精彩的表现喝彩、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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