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四十章 反击(1/2)
巫灵之手?
曲七月心头一顿,思维迟了半秒。
巫灵,巫族的守护者,听令于巫族,确切的说是听令于巫师正统,唯有拥有巫族传承圣物和掌握巫族口口相传的咒语才能召唤出巫灵。
如若天空真有巫灵之手,说明谋害煞星的也是巫族正统之一。
一抹惊讶浮过心间,忙抬头观看,果然是巫灵之手!
高高的天空之上浮飘一团阴云,阴云之下,浅浅微微的淡金之色正从四面八方向中凝聚成手掌形,那即是巫灵之手。
巫族恒古以来信守僻邪守正,铲恶除奸,扬善抑恶之信念,守护者自然不是邪物,为正义之气,所以不是黑色,而是像征光明的颜色。
巫灵以天地自然之力凝结而成,如若是晚上为星月精华之所凝,一般呈银月之色或星光之色,若是白天则是像征太阳之光的浅金色。
现在正是晴天,以光明之力凝聚成而,呈淡金色。
天空的手掌是只巨掌,像只大簸箕,它才开始凝聚,隐约呈掌形,只有巴掌和一小截手腕。
“那位功夫不到家呀。”
“等级不够,只招出一只手。”
金童玉童仰着脖子,一边观看一边议论。
不是他们轻视施法者,实在是对方道行真的有点低,巫灵应该是个完整的人形体,某人施法只招出一只手,证明其人还不能完全驾御巫灵。
“姐姐,肿么办?”
小朋友一脸期待的征求姐姐大人的意思,眼神亮闪闪的,矮油,有人召唤巫灵出来害人哪,姐姐会不会大发雌威去灭了那丫的?
他们表很期待,非常非常期待姐姐幡然醒悟,能以壮大巫族为己任,能积极上进,努力向上,担负起巫族嫡传弟子之重任,清理门户,剔除糟粕,扬巫族之威名。
想一想,两小式神暗中撇嘴,算了,他们还是别指望姐姐大人了,姐姐这辈子没想过成为万宗敬仰的英雄豪杰,姐姐的愿望是当米虫,当只天天有钱钱数的米虫!
他们姐姐曾经哪一世不是惊华艳艳,绝世无双,怎么到了这一世反而甘于平淡了?姐姐大人一定是曾经太强大太美好,享受够了受世人敬仰的滋味,所以这辈子对雄心壮志,对荣华富贵和名望一概不爱,变得不爱江山只爱钱钱。
陪伴姐姐十七年,深知姐姐大人理想的两小朋友默默的哭昏在厕所,嗷呜,姐姐,咱们能不能有点上进心?
两小朋友心思一转转过了千山万水,转过了无数道坎儿,而曲七月瞄瞄大手,淡定的撇嘴角,肿么办?
这个问题好像……嗯,好像不需要思考吧?
“随他们便呗。”
有人召唤巫灵问小巫女怎么办?
曲小巫女乃是巫族正宗的嫡传弟子,论理就是这一代的掌门人,有人在掌门人面前搬出巫灵,这情况叫啥?
这叫班门弄斧,关公门前耍大刀。
不要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巫族以守正僻邪为己任,有人召唤巫族守护害人,那人绝对是叛徒,曲小巫女才不跟叛徒同流合污。
“嘤嘤!”
金童玉童点头,姐姐说啥就啥,姐姐说随他们就随他们便,巫族圣书在煞星后脑勺底,莫说召来巫灵之手,就是召出巫灵本身也不会伤害被圣书保护的人。
主仆三人也不管巫灵之手,低下头观望大盆子里的情形如何了。
狄朝海和医生等人看不见异界生物,也不看到灵巫之手,只觉光线忽然间亮爽了许多,当见小姑娘抬头望天,也不约而同的仰首,啥也没看,赶紧垂头看热闹。
水盆子表面的波纹慢慢停止,水面如镜子,浮现出房舍屋檐,那是龙华旧式四合院的样子。
众人目光惊骇,太神奇了!
赫蓝之、狄朝海忙摸手机,开始录制,心记不如烂笔头,眼记不如录制,录制下镜头,慢慢寻找说不定能找出蛛丝马迹。
两人利索的拍摄现场。
水里的房舍先是远景,再之清晰,就如人走近楼房一般,再之到门口,然后房舍消失,浮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间密室。
密室里烛光灼亮,木偶人、法器,穿法袍的两男人,一一浮现。
日国小鬼子?!
汉子们目光触及两男子身上的法衣,不由大恨,外国小鬼子竟然把手伸到教官头上来,果然一个个嫌太平日子过久了!
咦?!
曲七月愕然,那两只不是海津市上跟她打过照面的两位日国阴阳师么?他们追来燕京原来不是追鬼人和魅,而是特意冲大叔来的。
日国阴阳师很了不起?
摸摸下巴,曲小巫女露出一丝狞笑,敢来龙华国动龙华守护者,若不还份大礼回去,岂不是显得她太小气?
敢当着小巫女的面动她罩着的大叔,大家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四合院内,九条父子并不知自己竟然已暴露在别人眼前,兀自频频施法,九条信过不停的指天画地画个不停,画出无数阳阴师们才懂的符阵。
木偶起伏弹跳,好似要挣脱束缚,起伏间带起阴风丝丝,吹得蜡烛火苗一起一伏的摇动。
目标人物身困法术之中,魂魄挣扎不安,却无论如何也离不开壳体,可见其意志力有多强。
这是强拉锯似的战争,谁能坚持到最后谁能羸。
父子两人额心尽是薄汗。
这不是真正的凶手!
狞笑隐没,曲七月挠后脑勺,阳阴师与巫族的许多术法相似,仍有本质区别,阴阳师也能召神唤鬼,却招不来巫灵,日国的法师应该是帮凶,召唤巫灵的另有其人。
不过,她不急,阴阳师已露面,相信真凶也很快会露出狐狸尾巴。
苗疆小寨
在自家法室里的诸青山,左手疾摇招魂铃,右手捏诀结印,施法之地阴气森森,鬼气渗渗,九九八十一根白蜡烛火苗无风自摇曳,忽明忽暗,仿若随时会熄。
阴冷气流里,师徒两人汗如雨下。
施法行道本是耗损精气,召神唤鬼更耗心力,更何况他们所要召唤的还是巫灵,更加损耗元气。
而召唤巫灵耗损元神倒是次要的,最危险的还是如果召唤仪式一旦失败将可能惨遭巫灵反噬,召唤者落得神智皆失的下场。
召唤巫灵形如赌博,若非事关重大,纵是大巫师,诸青山也不敢轻易偿试,这一次唯保万无一失才冒险一试。
仪式才开始,师徒俩已感觉不堪重负。
这种法事以后还是慎重为上!
诸青山疾速念咒捏诀,忙里偷闲的浮过一抹感慨,召唤巫灵太危险,他自己也没十分把握能撑到最后。
饶是累得力不从心,也不敢松懈半分,如今仪式已开始,业已唤醒巫灵,若半途而废必惹怒巫灵,眼下似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在师徒俩倾注心力的咒语催促下,燕京天狼团禁地上方浮云之下的金色越来越凝实,很快结成一只结实的大巴掌。
受施法人摇控,淡金色的巨掌从空中徐徐下伸,它的手腕端仍在浮云之处停留,手腕无限拉长,大巴掌往下落像拖着尾巴的慧星从空下坠,一路光芒闪闪,又好似下起流星雨,美丽绚烂。
转眼间大手印到屋顶,巨掌隐没在钢筋水泥混凝土结造而成的墙面,那长长的手腕上接天下连楼面,好似一根金色的柱子竖在楼顶与天空之间,成为美丽的桥梁。
巨掌透楼面而下落,浮现在煞星的卧室。
曲小巫女在楼上的信置正在煞星脚头,淡金色巨掌像是从天花板生出来的,悬浮在煞星头顶。
当它伸至煞星头顶三尺来远,煞星后脑底包裹着布层的《巫医心经》宛若好似感应到了熟人般,散发出淡淡的光华,浅浅的金色华光!
圣书发出的金光还带一丝紫气光晕,仿若佛陀们身上的佛光,呈放射状的太阳光弧线散开,绚丽、灼亮、
圣书光华反照,巫灵之手浮空徘徊。
楼上,青年汉子们并不知有一只巨掌近在咫尺,仍目不转睛的盯着水面,恨恨的观看九条父子做法,心里已将两人和他们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无数遍。
悄然间,水面再次泛旋涡,水波泛漾,涟漪圈圈,波澜层涌之际再次浮现出模糊的影像。
走马观花式的一片影像闪过,水面平静,现出一栋苗家吊脚楼,再如拍电影镜头转换,情景改换,眼前是做法事的现场,摇曳的烛光,草人、穿衣服的骷髅,法器,人,闪闪烁烁闪撞进众人眼帘。
“移魂术?”
“铜针逼魂?”
金童玉童诧然,两阴阳师用了散魂针,这两人也用了散魂针,这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招得两拨人手段如此残忍?
混帐!
曲七月狠狠的暗啐一口,巫族叛徒竟召换巫灵来捉煞星的魂魄,真是吃了熊心豹胆!
巫灵是正能量所凝结而用,有巫灵之手保护魂魄,歪门邪道门人见了以为是正道人士在给人还魂,为免招惹麻烦,他们不会阻拦;正道人士自诩正义,若遇见更加不会搞破坏,可以说真是安全有保障,保证万无一失,。
以摄魂术摄取魂魄本就是罪大恶极,还利用巫族守护来掩盖罪行,简直罪不可恕!
怒,曲七月怒了。
巫族在满清末年发生内乱,门内弟子四散五离,巫族家渐衰落,那些带着巫族法宝离开的弟子后来散落各地,别起烘炉,自成一派。
而坚心本心的巫族嫡系在内乱和外来排挤的双重打击下历经艰难才保住传承未断,留得一脉尚存,再代代相传至今。
历经坎坷的巫族嫡系传人们也领悟出兵贵在精不在多,之后传承后辈不多收徒,只收一徒者居多,榕县曲家的罗奶奶为巫族上一代传人,再隔代相传给了孙女,曲小巫女即为当代嫡传弟子。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历来是世间的运行法则,曲七月也深知其理,对于巫族昔年的衰败也没有多大的感想,更没有想要重整门风的意思,她觉得还是遵行自行法则的好,巫族曾经强盛到一定时必衰微,也是世间法则之结果,只要从巫族走出去的人谨记守正僻邪的原则,不依仗巫法干伤天害理的事,她也没必要清理门户,重振巫族。
如今看来她还是太仁慈了些,她以为从巫族走出的人会行善积德,却原来也有为一己私欲竟弃祖宗训规于不顾者,泯灭尽良,丧心病狂到谋害国家守护者,那样的叛徒不除,简直辱没巫师们的身份,作为当代嫡系传人,必须担负起清理门户的重任,一定要灭了那混球,以正巫族风气。
小巫女一怒,法眼如炬,狠盯水面,那水光受不住法眼的威力,波光紊乱,晃得影像摇动,模糊不清。
“姐姐,不生气,我们大不了去灭了他。”
“姐姐,不生气,我们哪天找到他,把他揍成猪头!”
“姐姐,他身边有巫族传承牛角,我们到时收回来。”
金童玉童发觉主人发怒,忙一左一右的抱着姐姐的胳膊劝慰,姐姐生气,法眼含煞,普通人也难以抵挡住姐姐大人的金刚怒目,何况是法术凝结的水镜。
“好!”
磨牙,曲七月暗暗磨牙,恼得差点磨穿后牙槽,混蛋大姨妈偏偏跑来折腾了,若没被亲戚拜访,今天非得让那两拨人吃不了兜着走。
吸气,瞪眼,再瞄几眼那只巫灵之手,怒火中烧,满心满眼皆是火气,去他全家的,不能让他们兜着走,好歹也要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教训!
“帅大叔们,你们给我退开,全部闭上眼睛,我要准备破他们的邪术妖法了。”甭以为小巫女好欺负,等着瞧!
呜,不要闭眼!
“小豆芽菜,我要看热闹!”医生坚定的摇头,他要看热闹要看热闹!
汉子们也眼巴巴的望着小姑娘,小妹妹,求给围观!
见识了小姑娘神奇的手段,大家无比热切的想看看她是如何破法的,反正他们又不是内行人,不会偷学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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