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吏政(1/2)
吏治
地方之治乱,视仕宦之贤否为转移。朝廷求治,亦视用人何如耳。一县得人则一县治;一郡得人则一郡治;一省得人则一省治;天下得人则天下治。
中枢之与督抚,朝庭之腹心,官守之师帅,操用人行政之大权者也。夫国家没官,本以为民,其与民最亲,而贤否得失之间,动关国家之治乱者,尤在州县。
何则?天下者,州县之所积也。内而六部,外而两司、道府诸官皆为考察此州县者耳。
伊古以来,未有民不聊生,而国家可以称治者,亦未有牧令非人,而疆臣政府可以坐致太平者。独怎样进身之始,科甲举荐捐纳既已纷歧其途,而吏部铨选之章,率范之于掣签按轮之中,而不复问其人之贤否,及选补得缺则需次。日久欠债累累,廉俸不足以养其身家;黜陟不足以励其志气,不肖者恣睢暴戾如蛇蝎、如虎狼。即上司风闻参撤,而乡里小民之死者,已不行复生;断者已不行复续矣。
间有廉能之吏,一意兴利除弊、修养斯民,而知府之意见差异也,司道之威严可畏也,上官掎之同寅,笑之众庶,疑之必溃,其成尔后已。故今之巧宦,莫妙于阳避处分,而阴济奸贪,一事不为,而无恶不作,上朘国计,下剥民生,但能博上宪之欢心,得同官之要誉,则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君恩不足念,民怨不足忧,作官十年而家富身肥,囊橐累累,然数十万金在握矣。于是而上司荐之曰干员,同僚推之曰能吏,小民之受其鱼肉者,虽痛心疾首,箝口侧目,而无如何也。噫!上下之间,相蒙相遁至于如此,而犹日日言自治,是犹南辕而比其辙也,其必无成也,决矣。
况上之任人也,不专用人也,既不尽其才,又不问其能否。陆路之将可改水师,水师之将,可调陆路,刑部之员可调工部,兵部之员可调吏部,强以所不能,而不专任其所以能。岂果有兼人之资,无事不精,故能随事胜任耶?正虑其所谓无不能者,乃竟无一能耳,徒伴食贻讥,一任颠倒于胥吏之手,为可叹也。
溯唐虞之世,设官分职,各有专司,不相兼统。如契为司徒,皋陶为司寇,伯夷作秩宗,夔典乐之类,皆以其所优为者任之。未闻以敷教之事强皋陶,以刑名之事强伯夷,以仪式之事强夔也。是以百职庶司,皆能各称其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