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好书法(2/2)
“秉煜?”许仙仙似乎察觉到了。
“嗯?”
“朱秉煜。”她再次道。
“是。”小男孩咧开嘴笑起来。
“‘君子实维,秉心无竞’说的是君子立心,坚持自己的操守而有所追求。而‘日以煜乎昼,月以煜乎夜’……我有一番曲解。”许仙仙缓缓道,“无论是日是月,只要光芒足够盛,都能照耀天地。你说……是么?”
少女的眼里明明是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空澈,却偏偏把他的内心看得一清二楚,就像一面干净的镜子。如果说之前的几声“姐姐”虚实参半,那么现在看来,这个姐姐是不得不认了。
朱小六被埋葬在了记忆里,那个在街头陋巷为一口吃的挨了一身伤的脏小子在烈火中烧没了。现在的朱秉煜有个姐姐,她叫卞霞。管她是不是瞎编的呢,这个姐姐甩不掉他了。朱秉煜有点小小的得意。
许仙仙始终觉得在白天瞎晃的两只手有些渗人,但又觉得两位的肥爪子更打眼。一时抉择不下,让两只手吊在了树上。
裁决神火是天生之火,可焚灭世间万物,尤其与魔物相抵触。可就她知道的魔族那点零碎历史来说,魔族若不是因为生息艰难、修炼之法又过于蛮横残酷而遭人族和妖族的排斥,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神之子。
因为魔的始祖本来就是神的衍生品。万物阴阳相生,站立在阳光下的身躯越高大,就越是会有巨大的阴影。
初代魔由初代神明的恶念而生,他们的血脉也被冠以“天”字,例如——天狼部。
史书上对这段历史的记录寥寥可数,要么含糊不清要么一笔带过,看不出个首尾。
总之,就是在长达百年的太古之战后,魔族从神之子坠落至人、妖、神三族的对立面。
“正义与邪恶不可相触。”这是上古铸剑师莫获人最为著名的一句话,说的就是灵气与魔气天生相克,无法包容。
但如果换个方式想想呢,灵魔之别如阴阳,相克——亦相生。无论是大大小小的战役,人妖二族或是魔族,也都从未把彼此逼入过真正的绝境。
两者的本质,归根结底,其实是相同的。
而神火作为最纯粹的力量,可以炼化灵气,又为什么不能炼化另外一种与灵气相似的力量呢……
人族修灵,魔族修魔。那么半魔……
许仙仙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就算人族和魔族身体构造、修炼方式不同,所吸收运转能量的本质却是相同的。那么半魔,是不是就可以按照人族的功法修炼。
这样一来,朱秉煜既可以变强,又可以更好地压制身体内魔族的血统,进而越来越向人类靠近……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许仙仙没想到,朱秉煜竟然是一个绝灵者!其实这不难想到,绝灵者才是大陆上最广泛而又无处不在的群体,灵修者虽然听上去如何强大,也只不过是寥寥可数。朱秉煜不意外,因为他从来没在他呆的陋巷里见过什么灵修者,也隐隐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材料。
灵修者被普通人奉若神明,好像他们无所不能。绝灵者在民间是常态,但对灵修世家而言,绝灵者就是家族血脉中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