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带血的梅花(2/2)
比对这些最重要的证据之后,李正回头看看刘雄和吴高明,当着京兆府尹姜明哲和众人的面,说道:
“诸位大人方才已经看清楚了,王志其人连最起码的梅花都不会画,何谈是当年善于刻画梅花的凶手,所以说王志是当年那个凶手,纯粹胡扯!”
大家都连连点头,认为李正分析的非常中肯。
一个连梅花都不会刻画的人,怎么会是当时震惊朝野的凶手呢?
这无疑刺中了法曹吴高明和县尉刘雄的一大软肋,他们两个成也梅花,败也梅花。
凶手似乎和吴高明刘雄开了一个玩笑,故意在张小翠的脖子上画出一朵梅花,让他们两个人有了栽赃王志的证据。
可是现在,这个所谓的证据,却成了扇打他们两个脸面的东西。
但是,法曹吴高明不会轻易屈服。
他们知道这次机会来之不易,不能轻易放弃。
他们背后有姬县令,甚至是大唐荣王李琬的支持,他们根本不担心证据不足,所以他们这样栽脏王志是有原因的。
一个小小的李正,单单凭借会不会画梅花,就认定王志不是当年那个梅花凶手,这是不是太武断?
王志不会画梅花,有可能是假装的,这就是当年他们户县县衙没有找到王志的一大失误,这正好说明王志的狡猾之处。
面对如此狡猾的王志,他们只能认为他就是凶手!
法曹吴高明嘿嘿冷笑几声,慢步来到李正面前,说道:
“李正,你这比较根本毫无意义,案件已经过去十年,王志有可能的确忘记怎么画梅花了,而且,他也有可能是他故意胡画一番糊弄我们,他只想逃脱责任,是不是王志?你可要老老实实交代,免得受苦。”
王志担心又上刑罚,不敢实话实说,忙不迭说道:
“是是是,法曹大人说的对,十年了,我真的忘记怎么画梅花,我以前可画的好了,真的!我以前画的非常好,而且刻的也很好,真的。”
此刻的李正几乎无话可说,他真的很佩服法曹和县尉的固执,如果他们这样固执己见,就算是他李正拿出再铁的证据来,他们也视若无睹。
这就是大唐的实际情况,你拿出证据,也未必会得到他们的认可。
认可不认可,现在李正没有退路,只能继续打脸法曹和县尉,继续拿出证据来修理他们,期待他们良心发现。
李正拿起那块肉皮,来到马晗面前,说道:
“主簿大人,请您将这块肉皮收好,我估计以后大有用处,您刚才也看到了,王志根本不会画梅花,但是我们这里还有人坚持认为王志是梅花杀手,那我要继续驳斥他了!”
李正忽然转身,对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姬明月说道:
“姬明月,把证据拿上来!”
姬明月明白李正要啥担东西,她马上从刑堂布袋里面,拿出了那种大号鞋子。
李正拿过鞋子,来到大家面前,举着鞋子说道:
“这是鄙人从现场找到的一只鞋子,我怀疑这只鞋子的主人就是杀死张小翠的凶手,那我要试一试,这只鞋子到底是不是王志的?”
李正示意,让韩猛等人给王志去穿鞋子。
果然不出所料,因为这只鞋子太大,就算是王志脚再肿大一倍,穿上此鞋也是松松垮垮的,不能走路。
所以根本无需再研究,王志根本也不是鞋子的主人。
一番比对之后,李正拿着鞋子来到法曹和刘雄面前,冷冷的问道:
“这只鞋子的主人曾经是唯一去过树林的男人,也是杀害张小翠最大的嫌疑犯,可是此鞋却偏偏不是王志的,诸位对此怎么看?”
法曹吴高明傲慢的说道:
“一只破鞋,不能成为证据,王志逼死他老婆众人皆知,张乡绅可以作证,本曹和县尉大人没有冤枉他一丝一毫。”
李正趁热打铁,来到王志面前,继续问道:
“王志,你老婆上吊那晚上,你可曾殴打过她?”
王志连连点头,说道:
“小人确实殴打过我老婆,然后第二天他就被人发现上吊而死,小人有罪啊,是小人逼死了我女人,大人您就处死我吧,好吗?我有罪啊。”
“姬明月,拿上证据来!”
姬明月立刻拿出那一张撕破一角的花床单,递给李正。
李正拿着那张花床单,来到王志面前,打开让他看。
王志看了一眼,立刻喊道:
“大人,你不要问了,这床单是我们家娘子的床单,你手里怎么会有这东西?”
李正微微一笑,说道:
“王志,这是你老婆的床单,应该在哪里才对?”
“在家里啊,在家里才对。”
“可是!”
李正话风一变,说道:
“可是这床单确是我在你老婆上吊的小树林发现的?这说明啥?”
王志语塞,一脸茫然。
李正当即说道:
“这床单是王志老婆的床单,却在小树林上吊的地方被我发现,无疑,这肯定是有人用床单包裹过尸体,然后逃离的时候丢弃下来的,所以杀害张小翠的人,绝对不是王志,而是其他人。”
一番比对之后,李正最后才拿出那一只笔袋,说道:
“还有,我在上吊现场发现了这只笔袋,里面有毛笔三支,墨汁还未干,这说明作案的人是个知书达理的文化人,他就用这其中的一只毛笔,在张小翠脖子上画上一朵梅花,以转移视线。”
一番严格的推理之后,人犯王志都听傻了,心里暗暗佩服李正的厉害。
在场的所有官员都被李正严谨的分析所折服,就连京兆少尹姜明哲也都暗中佩服的五体投地,连连说道:
“李正,你断案确实有一套,注重让证据出来说话,本官从事审判也将近二十年,未曾见过你如此厉害的人,佩服佩服。”
那些乡绅大户一听连京兆命官都夸奖李正,他们也附和着赞美了一番。
但是,法曹和刘雄却没有赞美一句。
不到最后一刻,他们两个不会善罢甘休,因为你李正说一千道一万,有个毛用?
你说罪犯另有其人,但是那个人哩?他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