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战俘(1/2)
“有道理。”公子卬点点头。
他记得十九世纪中叶的时候,秘鲁就出现了用工荒,他们从澳门大量签署华人劳工,来到南美的种植园、鸟粪石矿区劳作,产生了大量的经济效应。秘鲁当时仅仅只有200多万的人口,每年引进华工的商船络绎不绝地横跨太平洋,巅峰时候,单年签署的华工规模在一万三千人以上。
资本家是会自己核算成本的,相比于一锤子买卖的奴隶贸易,细水长流的雇佣关系似乎更加有利可图。
从1849年到1874年,秘鲁华工许多人在雇佣期间内遭遇到了种植园主的尽可能的压榨,不少华工起义、逃跑、乃至于自杀。但是也有少部分的华人遇到了好心的秘鲁老板,在雇佣期间,攒下了不少的家当。
雇佣结束后,华人们聚居在利马的华人区,利用积蓄过上了富足的日子。
秘鲁《祖国报》和《商报》都盛赞了华人区一家永安祥字号的商行:“它因其商品丰富、名贵、花色繁多以及售价低廉和对顾客态度的殷勤而负有盛誉。”
秘鲁记者索托马略尔在著作《华人的道德》中写道:“事实是中国人战胜了秘鲁本地人,成为他们饭食的供应者,并且在许多行业内打败了他们。这些都要归功于中国人富有的商业才能和吃苦耐劳、善于谋算的精神。这些可怜的,在八年劳役后自由的华人,已经成为拥有自己财富的人,拥有自己公司的人,在公共财富中,他们代表着百万资本。”
值得审视的是,秘鲁人的善意不是资本家的良心发现,而是华工一次又一次用血的起义换来的。秘鲁的上等人在华工的反抗中,被迫推出了《民法典》。
第九十九款规定:“作为劳动的报报酬,雇主必须提供食物和保护,在患病期间应当给予诊治。”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华工在劳动期间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顾主需要给养其终生。”
第一百条规定:“一年内,雇主需要对华工进行教育,否则合同失效。”
二战后的苏联也从奴隶的役使中,得到了巨大的收益。
从1945年到1956年,苏联从60万日军战俘中甄别出了50万精壮发配到各个领域劳作。日本俘虏修建铁路、伐木、加工木材、挖矿、烧砖、务农、土木作业。仅仅是1946年一年,日本战俘就给苏联带来了10.7亿卢布的产业价值。
因为廉价的日本战俘,西伯利亚的阿贝铁路得以通车;在俄罗斯现在的克拉斯诺尔斯克地区和哈巴罗夫斯克地区,日本战俘修建的市政大厅、广场、公共建筑依然耸立如初。
苏联内务部盛赞这些日本战俘用起来十分顺手,只要一点微不足道的物资,就能令后者在斯德哥尔摩的效应下温顺无比。
“日本战俘具有服从性好、人数集中、便于调动的优点。此外,战俘无人身自由,无家庭负担,可以在各地进行移动,因此可控性与可管理性强;战俘可被派到重体力劳动岗位或者无利可图的岗位上,以解放当地人手来从事高附加值生产活动或保密性生产活动。如在远东地区的一些国民经济部门里,日本战俘主要被用在繁重的辅助劳动,及对劳动熟练度要求不高或者附加值低的劳动中。”苏联内务部的公文旗帜鲜明地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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