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诗,《送李源至荒原五班》(2/2)
李源这次孤身前往五班,是带着重任过去的,再加上在军报上发表了一首歌,成为了全军传唱的经典。
感觉后面这两句用在李源身上非常贴切。
以李源能力是不需要担心会缺少朋友的,而现在部队里谁不知道他?
好诗,每一个字都能敲动人心。
再看现在的打油诗,什么玩意?
张干事看到这首诗之后只觉得体内血液沸腾,有股劲想要宣泄出来。
这就是诗词的力量。
张干事已经完全置身于这首诗的意境里。
仿佛北风呼啸,黄沙千里,遮天蔽日,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以致云也似乎变成了黄色,本来璀璨耀眼的阳光现在也淡然失色,如同落日的余晖一般。
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群雁排着整齐的队形向南飞去,而自己就在这种场景里送别一位老友。
这么好的诗为什么不当面给我?
张干事先是疑惑,再次看到作者名后就失声笑了起来。
《一支钢枪》李源用的笔名是木水,而《送李源至荒原五班》的作者则是原子。
原子调个头就是子原,和木水相加正好是李源二字。
也就是说《送李源至荒原五班》这首诗是李源自己送给自己的,这么做就有点鸡贼了。
我这小师弟怪可爱的,还会不好意思。
张干事失声笑了起来,又将诗从头到尾认真读了一遍,最后发出一声感叹:“这首诗一定会火呀!”
一旦这首诗火了,那李源就真的是“天下谁人不识君”。
本来已经准备睡觉的张干事因为这首诗而一点睡意也无,起身来到办公室里将这首诗发到了刘桦的邮箱里。
刘桦在军艺工作的时候就喜欢写写诗歌,即使军报这边的工作再忙,诗歌这个爱好也没有落下,偶尔还会发表一两首小诗,没想到在全国诗歌学会里竟然混到了个副会长的头衔。
最近市里举办了一次诗歌大赛,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年轻一代的诗人,而最终获得冠军的人是另一位副会长的女儿贾丽丽。
今天晚上就是颁奖晚会。
刘桦本来是不想参加这种应酬的,因为他看过贾丽丽的诗,对这位号称年青一代最有灵气的女诗人的作品真的是一点也不敢恭维。
说白了,贾丽丽能拿到今晚的冠军和她诗歌协会副会长的父亲不无关系。
利用关系拿到冠军更是让刘桦不耻,认为这是在玷污诗歌的神圣,这也是他不愿意参加晚会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会长亲自跑来军报邀请,刘桦就有点抹不开面子了。
毕竟诗圈里还没到了真让刘桦感觉污秽不堪抽身离去的地步。
刘桦答应前往,并在台上说两句话。
说白了,刘桦在诗圈里是位真正有实力的人,邀请他出场其实也是为了借力捧贾丽丽。
一切都是贾丽丽父亲在背后使的力。
时间差不多了,刘桦必须赶在颁奖晚会结束之前到场,而诗歌学会那边安排的车子已经在外面等了两三个小时,于是起身准备离去。
就在这时,邮箱图标闪了一下。
“咦,又是小张发来的。”
刘桦一看是自己学生发来的,想到上次《一支钢枪》那篇稿子还没机会和张干事谈过,就又坐了下来,点开邮箱想看看这位学生会不会再次给自己带来惊喜。
《送李源至荒原五班》,诗?
刘桦先是一怔,知道诗歌方面绝不是张干事的强项,可当他看到内容后整个人都僵在了那里,久久无法回神。
这首诗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就连我也无法写出这么具有意境的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