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探险家俱乐部(2/2)
森林里的宝藏已经被自己找到了,而且也拍摄了相关的视频和照片作为素材,等之后用于曝光,给自己增加声望值。
但是眼前的任务栏上依然没有显示完成。
这时候王乐忽然意识到系统的任务好像从来没有规定每次必须达到多少声望值,在这方面的要求通常都比较宽泛,像这次就只写了“提高自己的声望值”。
“看来完成任务的关键还是最后那句‘成为探险家俱乐部的成员’吗,话说这个俱乐部不是上百年以前的吗?现在还存在?”王乐不免有些疑惑。
他好奇的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想到还真给他找到了一些信息。
这个“探险家俱乐部”确实就是信件中说的那样,是很久以前成立的组织,但是后来由于殖民运动的停止,各国纷纷独立,所以“探险家”们也就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探险家俱乐部都是个空壳组织,尤其是当时的那批成员都在时间的长河中化为腐朽,以至于后来连工作人员都不曾记得有它的存在。
直到现在,《宝藏法》被正式写成法律,这下才有人想起很久以前的这个历史悠久的探险家俱乐部。
王乐甚至在网上看到了它的官网,上面介绍了俱乐部成立的起因和过程,并且还详细的说明了成为俱乐部成员需要哪些条件。
这些条件不可谓不苛刻。
首先就是宝藏的规模不能低于1000万美金,像是王乐之前找的那些几十万上百万美金的体量,人家根本看都不看;
其次就是探险家必须要了解宝藏的相关信息,不能是完全凭运气找到的,比如某人在种树的时候不小心挖到的宝藏,这种不算。
王乐估计这个条件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钻漏洞,比如弄一堆来源不合法的黄金宝石,然后声称是自己挖到的宝藏,这样就能把赃物洗白了,而且根据《宝藏法》的规定,只需要给当地缴纳大约20%的份额即可,这个税率还是很划算的。
最后就是关于探险家成员的好处了,实质性的好处其实并没有,它更多是一个身份的象征。唯一的便利就是,持有探险家的身份证明可以在大部分国家落地免签,而且没有入境时间限制。
只要这些国家签署了《宝藏法》。
王乐一想到自己这次挖到的宝藏和美利坚有点关系,就心里没底,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再找律师咨询一次。
……
“虽说上次那个律师说过《宝藏法》的适用范围,但是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沾上这种级别的宝藏,总感觉有点虚。”
这也是王乐为什么没有和之前一样,直接去苏富比拍卖行的原因。
《宝藏法》毕竟实施不久,万一之前那个律师对条例理解不够深,自己别说大赚一笔了,搞不好自己都得搭进去。
“上次那家律师事务所不是特别出名,这次还是找个名气大的,几千万美金的买卖,省这点律师费属实没必要。”
既然要找,那就一步到位,直接找全美出名的那种事务所。
王乐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美利坚的律师事务所的排名,选取一家离自己比较近的,驱车前往。
……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家美利坚非常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网上的信息写的很详细,包括他们的主要经营范围,成功案例等等。
虽说《宝藏法》实施没多久,但是王乐觉得这种级别的事务所,肯定也早已进行了足够的研究,否则他们也走不到今天的地位。
王乐这次只是拿了一个普通的行李箱,里面放着待会需要用的东西,径直走向了事务所的接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