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想让王翠芬做我媳妇(2/2)
林骁和王翠芬在西餐厅门口相遇了。
没找到要找的人,两个人终于知道自己被骗了,直接回了家,想问问林朗和许安宁这是要干嘛。
第三次作战失败。
“还能要干嘛,我想让翠芬姐做我嫂子。”林朗不想再整什么作战计划了,干脆有话直说得了。
“我也想。”许安宁也举着手:“我想让翠芬姐当我妈。”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王翠芬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林骁也被两个孩子整成了大红脸。
林骁看着王翠芬,突然想到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是去市场进货的,市场的门口蹲着很多拿着小纸牌子找工作的男人,而王翠芬就蹲在那一群大男人中间,十分显眼。
王翠芬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身板也十分淡薄,虽然好奇,但是林骁并没有过多驻足,他一直是一个不爱管闲事的人。
但是,后面再去进货的日子里,林骁开始不自觉的关注起这个小姑娘。有时候她蹲在那里,拿着一个“保姆、促销员、服务员”的牌子,字迹娟秀。有时候却见不到她的人,想必是找到了称心的工作。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林骁没有看到王翠芬,心里竟然有点莫名的失落,本来这次是想去问问她要不要去自己店里做收银的,虽然现在的收银员干的还不错,但是店越开越大,再多一个也不是不行。
这一过就是半年,半年以后,林骁又在市场门口看到了她,这次的她好像更瘦了。依然蹲在那里,拿着一张小牌子,这次林骁想都没想就走了过去,自然是很顺利的,王翠芬变成了他店里的收银员。
慢慢接触之后,林骁大概清楚了王翠芬的事情,重男轻女的家庭、被安排了买卖一样的婚姻,逃出来是对的,高中毕业证、身份证都被扣在家里,只能做最初级的工作,甚至最初级的工作也做不了。
在他的帮助下,她补办了身份证,又去网上下载了自己的毕业证,本来他还想着给她介绍一个稍微正式一点的工作,但是她拒绝了,她还是更愿意在店里当收银员,一干就是两年。
后来想要领养许安宁,他不太认识别的女人,也担心别的女人狮子大开口他给不起,于是试着去问了王翠芬,没想到她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一切办妥了之后,他想着自己得马上和王翠芬“离婚”,再给她一笔钱,这样就两不相欠了。可是王翠芬家里出了事,一走就是两个月,回来的时候,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很差,“离婚”的话说不出口,一拖就拖了这么久。
他其实一早就喜欢王翠芬,只是担心人家不愿意又不好拒绝,每次想开口又都收了回去。
“其实,我也想。“林骁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得说出来了:”我想让王翠芬做我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