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必要的语言润饰(2/2)
这里还要给大家推荐几本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美国小说家富兰克·诺里斯的《章鱼》和《股市风云录》,是荣登美国最畅销小说榜的小说。《章鱼》为人们讲述了发生在加利福尼亚一片麦场上的骚乱和人生悲剧的故事;《股市风云录》描述的是芝加哥股票交易中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和明争暗斗。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有史以来最具质朴之美及天然魅力的小说,尽管从书的题材来看,它只是描述一个出身贫穷的女孩外出谋生,失足泥淖而遗恨一生的故事,是一个老套的“无产阶级姑娘被资产阶级男人所勾引”的故事,但它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其特点。除此之外,纽厄尔·德怀特·希尔希的《人之于社会的价值》、威廉·詹姆斯的《给教师们的忠告》、拜伦的《希尔德·海诺德游记》以及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骑驴漫游记》都很值得大家读一读。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是一位非常受人们爱戴的演说家,他认为人们应该以内心的自我、直觉以及大自然作为生活和现实的出发点。对于那些强调个人主义者或者不墨守成规的人,对于那些迫切需要打破古训,寻求内心真实的人来说,爱默生的演讲具有特别的吸引力。下面是爱默生的代表作之一《自助》,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把自己内心蛰伏的信念表达出来,它便具有了普遍的意义,因为最内在的终有一天将成为最外在的———我们最初的想法终将在末日审判的喇叭声中得到回应。尽管来自心灵的声音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依然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这样的人才是最了不起的,因为他们蔑视书本和传统,他们不抄前人一言一行,而是我手写我口,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人们应该学会去捕捉和观察自己内心的闪光,而不是那些诗人或者是伟人的什么圣光。但是,人们经常做的却和这恰恰相反,他们常常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思想抛弃掉,就是因为那是自己的思想。在每一部伟大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很容易找到那些我们自己早已抛弃了的思想:它们改头换面,带着某种陌生的尊严又重新回到我们这儿来。伟大的艺术作品所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教诲就是,不要抛弃那些从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不但不抛弃,还要以最平和的态度执着地去追寻它的足迹。否则,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人会正在用权威的口吻高谈那些我们早已抛弃的想法,而此时,我们还要重新从这些人手中接受那些原本就是我们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在求知的过程中,终有一天会意识到:妒忌就是无知;模仿就是自杀。无论好歹,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份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虽然在这片广袤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满了珍馐美味,但是只有那些勤于耕耘的人,才会有所收获。赋予他内心的力量,实质上是新生的力量。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如何运用和获得这样的力量,而且他也只有在尝试之后才能知道。
下面还要再给大家介绍两位世界著名的语言大师。他们会是谁呢?其实,美国著名作家亨利·欧文很早以前就替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曾被别人问及如果让他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作品他会怎么选,他的回答也正是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那就是《圣经》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这两部作品同时还是整个西方文学界长盛不衰的源泉,因此大家有必要经常诵读。每当夜幕降临,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研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让它向你讲述罗密欧与朱丽叶凄婉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抑或是让它告诉你麦克佩斯的远大理想及不懈的奋斗,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艺术享受啊!
假如你真的这样做了,在日积月累和不经意之间,你的语言表达就会变得优美而凝练,你的人格也会因此而变得高尚脱俗。歌德曾经说过:“只要你告诉我你曾读过哪些书,我就会知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上面给大家推荐的这些书,包罗万象,要想真正把它们消化吸收,没有坚强的毅力、缜密的思考和长期的坚持是很难做到的。为了方便携带和阅读,大家没有必要去买那些大部头的著作,每次花50美分买些爱默生的散文或是莎士比亚的短剧就是不错的选择。短小的作品更易于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在轻轻松松之间就能大功告成。
语言魅力的奥秘
马克·吐温的幽默举世闻名,但是否有人知道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是怎样形成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要从马克·吐温年轻时代的最爱———长途漫游谈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经常只身一人乘坐马车从密苏里州到内华达州游历,因为行李非常笨重,马车走得太慢,再加上当时的交通很落后,路面状况特别糟糕,马车上根本就不能多放行李,因为马车上多承受一份重量,在行驶时就会多一份危险,所以他的旅途可谓布满艰辛。马车的载重是有限的,除了必须用的食物和水,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再带其它东西了,就算是这样,马克·吐温仍然想尽办法带上了一部《韦伯斯特大词典》。无论是翻山越岭,还是穿行沙漠,抑或是被土匪强盗所追,马克·吐温都没有抛弃这部厚重的大词典。成为一名语言大师是他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管条件多么险恶,他都始终如一、随时随地也不忘了学习。就这样,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和超人的毅力,他一步步地朝着自己渴望的梦想前进。
不仅仅是马克·吐温,庇特与占丹也将《韦伯斯特大词典》从头到尾地看了又看;布朗宁几乎每一天都要翻翻这部词典,他认为这部词典不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而且非常有趣,他每次翻阅时都能乐在其中;林肯曾经这样来形容他的传记作者尼科莱:“他习惯在华灯初上时阅读词典,直到睡意来临才作罢。”实际上,他们都不是特例,凡是稍有名气的作家或演说家都和他们一样,要是过不了苦读词典这一关,他们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曾担任过美国总统的伍德·威尔逊对英语的运用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的文章和演讲,包括他参与起草的美国对德宣战的宣言书,都毫无疑问地能在西方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那么,工作繁忙的威尔逊又是怎样提高自己语言能力的呢?他曾亲口讲述:
我的父亲对我们要求特别严格,他绝不允许任何不规范的表达从我们的嘴里说出。一旦我们出现了口误,他马上就会予以纠正;每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不熟悉的词时,父亲都会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地给我们解释,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记住这些生词,全面了解和熟悉这些生词的用法,父亲还经常鼓励我们使用生词造句。
在纽约,曾经有这样一位演说家,因为他的演说句子结构缜密、语言表达简洁而优美,所以备受人们推崇。在他最近举行的一次演讲中,他将自己是如何拥有惊人口才的秘密公诸于众。原来,每当他与别人交谈或阅读书报的时候,一旦遇到不熟悉或者不知道的单词,他就会随手记在笔记本上,晚上回家以后,他总会在第一时间查阅字典,认真地弄清楚这个单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应该怎样使用。假如一天中没有发现什么生词,他就会把每天晚上查字典的时间用来读弗纳德的《同义词、反义词和介词》这本书,认真地理解每个单词的意思,掌握每一个用法,所以他的词汇总能充满新鲜感并且多姿多彩、变化多端。每天掌握一个生词就是他成功的诀窍。这表示他每年都能比前一年多掌握三百六十五个词汇。为了加深记忆,他只要一有空就会翻阅那个记录着生词的笔记本,时间久了,他就发现只要把一个单词用上三次,就会牢牢地记住它了。
词汇中孕育的浪漫
词典不但能使人们通晓词义,还能为我们揭示单词的渊源。一般说来,在词典上单词词义的后面,用括号括起来的就是这个单词的起源和历史。单词并不像大多数人们认为的那样是枯燥乏味的音符,它们其实是非常绚烂多彩的,几乎每一个单词的起源都是一个浪漫的故事。假如我们不能从各种语言和文明的精华中汲取营养,我们就不可能会创造出这样丰富多彩的词汇,如此说来,我们就连像“telephonethegrocerforsugar”(给杂货店打电话买些糖)这样最简单最基本的意思都无法表达出来。“telephone”(电话)起源于连个希腊单词———“tele”和“phone”,“tele”是“远”的意思,“phone”是“声音”的意思;“grocer”(杂货店)的原型是一个古老的法语单词“grossier”,而这个法语单词的原型又是拉丁文的“grossarius”,本身表示批发商或是零售商的意思;“sugar”(糖)和“grocer”一样都源于古老的法语单词,而这些法语单词大多数都来源于西班牙语,要是继续追根溯源的话,可以一直从西班牙语经阿拉伯语追溯到波斯语中的“shaker”,但这还不是源头,“shaker”又起源于梵语中表示“糖”的意思的“carkara”,这才真正找到了“糖”的源头。
你可能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或老板,那你是否知道“company”(公司)这个单词是源于一个古老的法语单词“companion”呢?而“companion”又是由两个词根构成的。“com”表示“一起”的意思,“panis”表示“生计”的意思。“companion”的本义是表示工友或同事,而“company”的本义则是指一群人为了谋生而组成的社会组织,经过引申就是“公司”的意思。而你为了谋生所赚的“salary”(薪水),本义是表示用来买盐的钱。在古罗马,盐是很贵重的物品,士兵们的薪水买完盐也就所剩无几了。有一天,一些喜欢说笑的士兵便幽默地把自己的工资称为“买盐钱”,因此就产生了“salarium”这个单词,专指“工资或收入”。后来,这个单词经过长期地演绎和发展,被英语所吸收,成为一个英语单词,表示“工资”,其外形也变成了“salary”。而用来发工资的“dollar”(美元),则起源于“valley”(峡谷)这个单词,一直到十六世纪才最终发展演变成“dollar”。再比如你手中拿着的这本“book”(书),它的原型是表示山毛榉的“beech”,之所以会是这样,是因为在古代,盎格鲁撒克逊人把文字刻在毛榉树上或是山毛榉木材做的简札上以记录部落的大事,经过长时间地演化引申出了“book”这一单词。
“janitor”(看门人)和“January”(一月)这两个单词意思虽然天上地下的相差很大,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的渊源———一个铁匠的名字。这个铁匠出生于伊特鲁里亚,在罗马长大并长期生活在那儿,他以锻造门锁和锁簧闻名乡里。当他去世以后,人们把他奉若神明,并且把他神化为“双面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一心二用地同时看着两个方向,才能发明门锁而且让门能够自由地开开合合。慢慢地,人们就把辞旧迎新的那个月称作“January”(一月)了。只要提起“January”或者“janitor”,在人们的头脑里就会浮现出一个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铁匠,他的名字叫“Janus”。
“July”(七月)这个单词,则是来源于“JuliusCasar”(朱利斯·恺撒大帝)的名字。而“Augustus(奥古斯都丰皇帝)”也不愿意让恺撒独美,于是就把八月命名为“August”。但是,那时候的八月比现在的八月少一天———只有三十天,奥古斯都大帝认为自己不应该比恺撒少一天,于是他就从二月里抽出一天加到八月以凑够三十一天。尽管这样的行为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但是它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被深深地打上了历史的印记,并出没于家家户户悬挂的日历之间。不管这些单词的起源真实与否,但它们的确是很有趣的。
假如以上的故事能够激发起你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那么,你不妨自己亲手拿出一部大词典,去追寻下面这些单词的起源吧:Atlas(地图册)、boycott(拒绝购买)、cereal(谷类植物)、colossal(庞大的)、concord(和睦、协调)、curfew(宵禁时间)、education(教育、培训)、finance(财政、金融、资金)、lunatic(精神错乱者)、palace(王宫)、panic(惊慌、恐惧)、pecuniary(金钱的、与金钱有关的)、sandwich(三明治)、tantalize(逗引)。了解了这些单词的故事无疑会使你的语言魅力大大增加,使你在使用每一个单词时都能满怀激情和愉悦,都能有个好心情。
反复斟酌一百零四次的一句话
精确而细腻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是润饰语言的基本要素之一。无论是谁,想要做到这一点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那些训练有素的作家依然如此。范妮·赫斯特曾经告诉过我,她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写作时,每一个句子都要重复修改五十到一百次。有一次她特地做了一个统计,结果她修改最多的一句话,前前后后算起来一共修改了有一百零四次。玛贝尔·赫伯特·厄纳也曾经对我说过,对于即将发表的短篇小说,她通常会花上一下午的时间来反复地修改,而这样长时间的反复删改往往只是为了确定一两句话是否应该保留。而下面这个关于理查德·哈丁·戴维斯用词严谨的故事更是发人深省。
他文章中的每一个用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在众多的词汇中严格筛选出来的。他不仅对单词、段落和章节改了又改,甚至连整个故事的情节都要反复推敲好几次,“严格甄选”就是他的写作原则。比方说,如果他打算描绘一辆汽车驶进大门的情景,他首先会仔仔细细地把他所看到的场景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然后,他会开始修改,首先要做的就是尝试着把文章中与主题关联不大的部分删除,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因为每当他准备删掉一处之前,他都会思考:如果删除了,这部分场景还完整吗?如果他感觉删除会使场景有缺憾的话,他就会打消删除这部分的念头,再试着对其它部分下手,力图通过这样的删减为读者展现一幅简洁、明快、完整的画面。正是由于理查德·哈丁·戴维斯严格遵守这条写作规则,才使得他的语言才拥有经久不衰的魅力。
但是,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大多数人是没有办法做到这条规则的。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时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耐心。既然我明明知道很多人都做不到这条规则,又为什么要把戴维斯的故事告诉大家呢?我的意图很明确,那就是让大家明白,只要是稍微有所成就的作家,都会对语言表达的精确性特别重视。要知道,能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的英语学习是非常有帮助的,它会激发我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当然,在演讲时,任何人都不可能为了寻找一个恰如其分的表达而在讲台上咿咿呀呀地犹豫半天,但是,如果演讲者在日常的交谈中就特别注意自己语言表达的精确性,并使之成为一种习惯,那么演讲时也就能使语言简洁、明快、准确了,“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据说弥尔顿能够熟练掌握八千个词汇,而莎士比亚能够熟练掌握的词汇达到了一万五千个。通常,一本词典大约收录五万个词汇,但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也就能掌握不超过两千个的词汇,再加上人们常有的思维惰性,根本就不会有人会劳神劳力地去培养自己精确的语言表达。人们只是随便地用一些连词把动词、名词、形容词简单地堆砌起来,这样就形成了口中的句子、笔下的文章,这样的东西当然是粗制滥造、糟糕透顶了。下面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曾经去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大峡谷旅游过,并且在那里度过了一段难忘而美好的时光。但是,因为发生在那里的一件事却使我兴致全无。一天下午,我听见一位妇人在和人交谈时,她形容自己宠物狗的可爱、一片果园的美丽、一位男士性情的温和或是大峡谷的壮观都统统使用了“beautiful”(美丽的)这个词,你说,这难道不让人扫兴吗?
其实,能用于表达“美丽”的词是非常多的,她完全可以用某些同义词去换掉重复的“美丽”,这样也会使她的语言变得美丽。罗瑞就曾专门研究过“beautiful”(美丽的)的同义词,并且列了一张清单,足足有七十多个,这里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假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翻翻罗瑞的《同类词汇编》,“beautiful”的七十多个同义词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就我个人而言,这本书对我是不无裨益的。在我创作的时候,这本书从来都是放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与我形影相随。而我使用它的频率更是十倍于词典。
罗瑞经过数十年呕心沥血地研究,写出的这本《同类词汇编》,对包括你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对于那些真正希望有所成就的人,除了勤翻阅、勤使用它,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使它的价值充分显现,你才能使自己有所成就。经常使用它吧,这样你的语言魅力将会与日俱增。
追求新颖的表达
润饰语言的最后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力求风格清新、表达新颖。你一定要鼓足勇气把自己独到的见解表达出来,即使这样的见解在别人看来是很幼稚的,但是你应该知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道理吧,角度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会见仁见智,我们不能满足于千篇一律,否则这个世界将失去生气。打个比方吧,一阵暴风雨过后,有人就创造出“像黄瓜般沁凉”来形容那种雨过天晴的清新,这样就是把自己内心独特的见解表达了出来,很多年以后,你如果再次用它来形容巴比伦末代国王伯沙撒王在一场盛宴上做完演讲后宴会的气氛,也还算有一点儿清新与活力,没有落入俗套。但是,假如是那些靠抄袭前人的名言来美化自己语言的人也这样说,并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创新,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情境改变了,当然就需要用不同的修辞。就算是描写同样一种感受,你也必须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描写,以使表达更贴切、更流畅、更自然。比方说,如果你打算描写“冷”这种感觉,你可以用秋风、秋雨、蚯蚓、飘扬的雪花、南极的冰山、北极的海水、黎明、水里的青蛙等等来做比较,这样你就能让读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感受到“冷”的千变万化了,这也是常见的细微处见神奇的写作方法。
作为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素材的一部分,只要有什么东西触动了你“冷”的神经,你都可以把这两种事物关联起来。也许你的这些感受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你的表达也必将是新颖而独特的。你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感觉,大胆地去表达、去创造吧。
我曾经向凯瑟琳·诺里斯请教过,问她:“怎样才能养成独特的风格?”她告诉我说,“首先要多读书,特别是一些经典的散文、诗歌和小说,读书是养成独特风格的基础;其次就是在写作时要注意用词的新颖、独特,对于那些单纯地堆砌辞藻和陈腐的表达一定要坚决予以摒弃。”
一位杂志编辑也曾对我说过,在校对时,一旦他发现文章中出现陈腐的表达,他便会毫不客气地将其退给原作者。因为在他的写作理念里,一个连语言表达都不能有所创新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独特的见解和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