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无法拒绝的报酬(2/2)
“干脆明了。果然和我们了解的你是一样的。只是根据我们的了解,你以前应该不是这样的人。”愚者这话里的意味就是说他已经摸透了林新诚的底子:“我们猜测是大学时期的事件造就了你现在的性格。”
林新诚听到这里倒是一愣,这点愚者倒是说错了。他的性子转变无非就是他是穿越过来的。
“林先生对于我们组织肯定不足够了解,不过没关系,帮我们一个忙,你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帮你们忙?你们是专门杀人的吧,我能帮你们做什么?总不能让我帮你们杀人吧。”林新诚却是笑着摇头。
“杀人只是我们其中一项业务,虽说是主业务,但是我们向来是有发展副业的打算。”
“副业?”林新诚有些糊涂了:“犯法的事我也不做的。”
“不需要你做犯法的事。你是侦探,就做你最擅长做的事。”
“我擅长做的事?”
“帮我们解决一起杀人事件。我想这对于信件神探来说,应该不难吧。”
林新诚对于自己身份暴露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这些人对他的起底程度估计是严谨到查祖籍的那种。
“我为什么平白无故要帮你们呢?”
“自然是有报酬的。”
“要是收了钱,等于和你们扯上关系,我可不会这么傻。”
“我这里有你无法拒绝的报酬。”
“哦?”林新诚倒是对这点相当好奇了:“说来听听。”
“报酬就是,我们能保证让害死远藤文乃的主犯判处死刑。当然前提是你们能赢这场官司。”
“你们能办到?”
林新诚听了自然是一惊,没想到这些家伙的能量这么大。
“法务大臣欠我们人情,能办到。”
可能很多人会好奇了,为何赢了官司,还不能判处对方死刑呢?
这得从日本的死刑制度说起了。
首先是日本人对于死刑的态度。在民间支持保留死刑,2014年日本政府对死刑是否要废除进行了舆论调查,80.4%的觉得现阶段死刑不能废除。
他们的主张可归纳为4点:
第一点,凡杀人者,必以命相偿。(符合民众的朴素正义需求。)
第二点,死刑对罪犯有威慑力。
第三点,穷凶极恶之徒需要用死刑让他永远不能继续作恶。
第四点,可以给予受害者最大的安慰。
但与此同时,最恶心的地方在于日本律政界废死派占主流。
他们的主张可以归纳为7点:
1国家成为了杀人犯,剥夺犯人生命,违背人权。
2死刑对恶性犯罪的抑制效果并不明显。
3死刑是种残暴的刑罚,有违日本宪法第36条。(即作为国家公务员,不可使用拷问和其他残暴刑罚)
4不必动用死刑,终生监禁就可以防止犯人再度犯罪。
5如果产生冤假错案,还来得及补救。
6人都是会改变的,给犯人一个机会改过自新。
7死刑会耗费更多本来就有限的司法资源。(因为慎杀的原则,日本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的审查程序非常严格,审判成本远超于判终生监禁。)
日本死刑的量刑标准是“永山原则”,来源于一名少年作家杀人犯的名字,他少年贫困,怀着对金钱的渴望,对社会的仇恨和愤怒杀死多人,入狱后以自己经历写书,成为天才作家,吸引众多粉丝并社会上掀起了“废死”潮流,从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最后东京最高法院,不停改判一直扯皮了22年,最后最高法判定死刑并驳回上诉。
因这件案子,日本最高法对死刑量刑标准也有了一定的指示:
按照现行死刑制度的立法,根据犯罪的性质、动机、方法,结果的严重性,被杀害者的人数、遗属所受感情伤害、社会影响、犯人的年龄、是否有前科、犯罪后的情况考察。罪行确实十分严重,无论从量刑的角度来看,还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被处以死刑。
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必须由法务相签署执行令后方可执行。
没错,这是最关键的一环。只要法务大臣签署了必须执行死刑,那么就没有其他的弯可以转!
但是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曾经就有法务大臣在任职期间,就没有签署过一份执行命令。而在他在位的这些年,日本就没有穷凶极恶的罪犯?显然不可能。
因此可以想象,这对于林新诚的诱惑有多大。
对于林新诚而言什么刽子手,他并不在乎。因为这个世界就是有一些人渣没有必要存在。
没有他们,对这个世界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