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魔法 > 神武破印 > 第137章 白沙渚4

第137章 白沙渚4(1/2)

目录
好书推荐: 九色神雷 铁臂剑尊 假婚真爱:金钻BOSS别惹我 绝色狂妃:鬼王的神医宠妃 妖孽师徒:捡个萌宠腹黑货 凤凰蛋:腹黑上神VS大白鸟 重生之绝代武神 农女不种田 超能圣手 一品保镖

郑家的两名宗师已经和对方接上手了。两名宗师将自己的领域张开,直接迎了上去。他们要为后面的申元和周子平争取时间。他们知道,如果对方的军阵不破,他们都得死在这里。

两人的长刀光芒闪烁,碎梦流离。正是郑家的碎梦刀。在雾色的笼罩下,刀光更加绚丽。后面的太子等人被这碎梦刀光惊呆了,忘记了危险。碎梦刀竟然如此美丽。

双方很快就碰撞上了。对方很聪明,分成三个方向扑向太子。郑家两名宗师只有分开。如果对方只从一个方向扑过来,两人可以组成刀阵,足够挡住对方一会。但对方的头领对郑家了解很清楚,知道郑家最强的是阵法。所以分开三个方向,不给郑家合阵的机会。郑家的宗师是要保护后面的人,这样必然受到制约。所以主动权在我们这里,只要有一人冲上去杀了太子,就成功了。

郑家两人一分开变成单打独斗了。虽然对于郑家的军阵来说,1+1肯定大于2,但对方不给你一加一的机会。每一人各有两位宗师缠住了。还有一位宗师,正是那领头的人带剩下的两名武圣和两名武尊直奔太子过去。

缠住郑家两名宗师的几人一交手就震惊了。郑家的宗师实力竟然高他们很多。以前一直以为郑家地处西南,偏僻之地。郑家也没有特别出色的人才,而且被赵国封锁,郑家实力应该是十大世家最弱的。后来郑家败了赵国禁军,又败了魔族大军。这些人认为赵国禁军已经没落。而魔族军队是靠计谋赢的,如果是面对面作战,郑家应当斗不过魔族军队。特别后来进入赵国驻军后,看到赵国禁军的样子,对郑家更加放心了。赵国的禁军,洛阳王那里随便一个二流军队都能打赢。从这看起来郑家的军队并不是很强。

双方的领域一碰撞,几位宗师才知道郑家的人有多强。这强大不是在功力、不是在领域的范围。而是对领域的掌控。郑家的碎梦领域或许占了武器的便宜,毕竟碎梦刀是与碎梦领域的核心。但对方也占了人数上面的便宜,两个人对一个人。竟然没有获得优势。从领域范围来看,郑家的宗师并不比他们高很多。但两人一进入郑家的宗师的领域,立刻感觉自己被压制了,调动不起周边的规则。

这几位宗师对自己的实力心理清楚,他们可不是那些大世家或上京城的那些绣花枕头。他们在洛阳王那里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说是在军队中锻炼出来的。对于上京或大世家的宗师,他们自信自己一个能打他们两个,而且还完胜。那些人空有一身功力,但一点实战经验也没有。可今天他们对上郑家宗师,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经验,人家一人能打我两个。这他吗什么事。

周围都是碎梦流离的光芒,在这里两位宗师感觉向在梦幻中一样。辨别不出方向和四周情况。只能凭自身的功力张开领域防御,并凭本能判断郑家人出手的方位。两人的配合还是很到位,竟然在碎梦领域中撑起一小块规则空间。两人在想,对上另一位郑家宗师的两位也应该这样吧。

他俩却不知道,郑家宗师比他们更急迫。这不是平常的比武、也不是两军对阵。而是生死关头,当然是后方的人的生于死。这两人很强,比几个月前的周子平强上许多。当时第一次见周子平后,郑家这些宗师对帝朝的修炼者嗤之以鼻。原来上京的修炼层次就是这样啊。只注重追求功力和对垒,一点战场经验都没有。如果是生死相斗,郑家一个武圣都能干掉当时的周子平。当然,如果在擂台上,双方准备充足的话,郑家武圣还是会被对方灭掉的。但生死之争谁会给你准备时间,都恨不得得偷袭、打闷棍、下黑手。如果当时周子平在生死战场上对上郑家宗师,估计一个照面就被解决了。

而今天的两位宗师让郑家人收起了轻视之心。这两人身上虽然没有血杀之气。但这两人明显训练的非常刻苦。而且有战斗经验。他们采用的战法很成功,破不了你的领域。但我和你拖,拖的你没有时间和耐心。或者功力减弱,他们就有机会了。

如果在平时,自己和这两个好好斗斗,估计花上大半天时间也能拿下两人。但今天不行,后面还有要保护的人。这几个人才是最重要的。这争斗必须速战速决。

郑家宗师忽然想起一次和郑沉交流。郑沉说魔族有一秘法,能瞬间提高武者的功力。让人发挥出几倍的战力。这种密法是为魔族武士在受到围攻时候与对方拼命用的。但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如果能活下来,最起码要修养一个月才能恢复。郑家宗师学习了这种秘法,本来的目的是了解这种功夫,找出他的特点,没有想到在这次用上了。

碎梦阵中的两人忽然发现外面的光芒大胜,光芒已经透进他们支撑的领域了。刚才这郑家人留有后手,对方竟然这么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新书推荐: 徒弟全成圣,我躺平亿点怎么了? 我们修仙,你竟然直接修神 重生成了末世反派继兄的妹妹 至尊仙农 玄幻:敢退婚?我反手娶你家老祖! 神级修练系统 修仙之坠入凡尘 岳飞是我兄弟 苟在魔宗,我成就大帝 征服女帝后,我成就无上剑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