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祸福(1/2)
“是蝶谷花公子与孙药王交好,我欠他一个人情。”苏青珃开口道,满足了白竺对药王续命丹的好奇。
秦相柳对此间之事知之甚少,听闻花吟夕竟然拿出的是世间稀罕的药王续命丹,变得有些若有所思起来。
“这个人情可不小。”白竺捻着一撮胡子道。他和孙仲迁一个是南疆巫医之首,一个是中原药王,数十年前就已经打过交道。虽然南疆巫医与中原岐黄之术孰强孰弱仍未能分,二人确是当世最顶尖的医者。
“那个姓花的小子与我也有过一面之缘,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白竺转了话口道:“孙老头与我的医术在伯仲之间,不过先前就算你碰上的是他本人,大概他也只能使出用续命丹拖延时间的法子。”
秦相柳面色一紧,苏青珃却仍然神色自若。
“你这女娃倒是半点不紧张!”白竺笑道。
“忧也过,乐也过,世事无常,总还能选择我心自安。”苏青珃浅笑道。
白竺点头,这女娃倒是好一副洒脱的模样。
“当然,看白前辈成竹在胸的样子,青珃这点小病应无大碍,就更用不着费心烦忧了。”或许是被白竺轻松的神色感染,此时的苏青珃竟有些活泼俏皮的味道。
“哈哈哈,小女娃儿对得老头儿我的脾胃。”白竺畅笑道。“什么前辈不前辈,南疆可不想中原有恁多繁文缛节。你就随小柳儿唤我声白爷爷!”
白竺年长辈高,也没人知道他到底多少岁。不过现在南疆各族的族长最少都比他矮了一两个辈分,绝对当得起苗疆大多数人唤声白爷爷,白祖爷爷。白竺最烦那些繁文缛节,加上辈分实在太高难算,一般的族人都唤他“白长老”,较为亲近看得顺眼的后辈一律称他“白爷爷”。
“若单纯靠我的实力,或许也没法子根治,不过女娃娃这次确实是因祸得福。金桀培养蛊王原本就有一部分是为了恢复青春,用来养蛊的器皿所产生的气血和生机都被蛊虫摄走。他想用你来刺激蛊虫蜕变进化,最后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蛊虫内的生机全部留给了你。若是普通人或许会被这股生机冲爆,但你本就气血亏损,正好修复了受损的经脉。再加上你的体质确实有些特殊,这只在你体内的准蛊王被你所克制,此强彼弱,反而帮了你一把。现在你体内的旧伤已经痊愈,只要好好休养多进些滋补的东西,很快就能复原。”白竺收敛了笑容叹道。
当年金桀身残功废爬回南疆,白竺也动过恻隐之心救他一命,谁知他最后还是踏入歧途。仇恨是蚀骨的毒,权利是销.魂的药,金桀早已不是当初的金桀。这只蛊倾灌了他二十年的心血,金桀确实是苗疆不世出的天才,至少有九成可能炼成蛊王。谁知,终究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当时我和小秋已经全无还击之力,谁知最后关头出现了一个戴着面具的黑袍人。”苏青珃心有余悸道:“杀了金桀。”
秦相柳眼波未动,默不作声。
白竺皱着眉头道:“不是南疆之人。南疆绝对没有比金桀更厉害的蛊术师。”外界盛传白竺医蛊双修,医术超绝,蛊术更是大成。只有白竺自己清楚,他确实醉心医术,也炼制了一些有助于医道的蛊虫,但蛊术只称得上二流。若白竺是站在南疆医术的顶端,金桀毫无疑问就是南疆蛊术最强。这个轻而易举杀了金桀的人,究竟来自何方,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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