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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拒绝斗狗,九十年代自驾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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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狗有两种。

一种是让狗赛跑,如同赛马,但比赛马低端得多,普通人可玩,暴发户可玩,养狗的都可以玩。

另一种就是让狗拼斗打架,这个就不是一般人玩的了,得会训狗,会养狗,还得输得起,因为这种玩法很伤狗,不小心被咬死的狗比比皆是。

由于斗狗比赛的犬种不受限制,且多以勇勐善斗的勐犬为主,这样的狗遇到同类就像见到仇人一样,一旦照面,便会立即冲上去咬个你死我活。

总之,是跑是斗,不管哪一种玩法,都涉及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最后统一都会落到了赌狗身上。

赌狗就如同赌马是一样的。

在自己看好的狗身上下注,以此来赌输赢。

其实斗狗这东西一开始也不是让人玩的。

是以前两个村子起矛盾了,用斗狗的输赢来解决矛盾的。

也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

后来演变成了一种民间游戏。

有人专门养一些大型犬,烈性勐犬参加斗狗比赛。

这余邦金呢,也想玩狗,但养的狗太废了,买的狗养不起来,缺乏斗性。

所以才会来找陈凌买狗。

据说他看中并下注的一条细狗已经连赢五场赛狗的比赛了。

细狗善奔跑,这种狗也是烈性犬,平原与草原上打猎可用。

不过赛狗到底不如斗狗刺激。

他还是想养一条属于自己的斗狗,在斗狗场上大杀四方,那才觉得痛快。

陈凌听他所讲,也知道这斗狗是怎么回事了。

其实斗狗这种游戏,他也曾听过,那是很久远的一段记忆了。

不过网络发达之后,由于斗狗比赛因为血腥,引发争议过多。

斗狗逐渐消失在人前,更多的是赛狗,比赛哪条狗跑得快,或者追兔子时间最短,玩的是速度,这样不伤狗,场面会比较和谐。

想见识更加激情澎湃,更加刺激人心的两犬肉博,得去偏远地区的乡下,或者国外,才能见识到这种游戏。

如果是单纯的赛狗,赛个跑,玩耍一下,陈凌没问题。

但是斗狗嘛,无缘无故,为了取乐和赢钱,让狗去互相掐架恶斗,最后无端伤狗、死狗。

陈凌还是不大认同的。

而且他听完也和二人明说,自己不会拿狗去赌。

如果余邦金来买狗是为了斗狗的,下一窝狗崽子能往外卖了,他也不会卖的。

自家繁育的狗崽子,卖出去后因人取乐,而去和别的狗打生打死。

陈凌想想,心里就不大舒服。

“别人家的狗我管不着,我自己养的狗,付出了心血,是有感情的,不会让它们做那种事,小狗崽子也不会卖给那种人。”

“老弟别生气,别生气,我自罚一杯……”

余邦金一听陈凌说以后有狗也不卖他,赶紧拿起茶水自罚一杯。

生怕上了陈凌的黑名单。

孙艳红可是说过这年轻人的脾气的。

说这年轻人对她观感一直不好,想来农庄买点啥东西送礼,每次逮着她一顿坑。

为了缓和关系,交这个朋友,孙艳红说她咬牙认了。

余邦金因此也知道了陈凌什么性格。

他听闻陈凌喜欢带狗打猎,以为年轻人血气方刚,跟他提起斗狗的事,一定会非常感兴趣,到时候带过去玩一玩,他也能借此拉进关系呢。

哪知道陈凌不高兴了。

要是来的时候,他还会不以为然。

一个脾气大点的小年轻而已,多甩点钱还不能教他做人?

但是来了农庄之后,他却不敢这么想了。

倒不是他想对陈凌低头哈腰,低声下气。

关键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谁让他看到陈凌家的这些狗,心里就喜欢的不得了,连日后的小狗崽子都起好名字了呢。

还真怕陈凌以后不卖他狗崽儿。

孙艳红也说:“老余就是爱玩,爱凑热闹,他平常也就是在别人家狗身上押注赌狗来着,也是输多赢少。他自己的狗养得那么废,空有大个子,想带到场上,都是还没进场呢,就吓得趴窝了,冲这怂包劲儿,别的狗也不伤它,倒是从来没伤过狗……”

“不过他这人越是这样,越是瘾头大,老想着养一条凶狗大杀四方,不然别人老笑话他。”

“是啊,说来也怪,我的狗养一条废一条,兄弟你是会训狗的,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余邦金提到这事儿也是脸黑,很是发愁。

问完话,又补了一句:“兄弟啊,我这人说话直,也不瞒你,其实我本来还想着没买到狗崽儿,就借你的狗去狗场上耍耍威风的,关键是我养的狗太怂包了,我也不想老让人家老笑话我怂人养的怂狗。

不过我没想到这狗在你心里分量这么重,这事儿确实是我不对。”

这余邦金人虽个子小,倒也坦诚。

起码比孙艳红坦诚多了。

陈凌听此脸色缓和不少,说:“不是分量重不重的事,我跟你讲两件事你就知道了……”

随后就把当年黑娃小金护家抓贼,拼命护主的事情讲了讲。

余邦金一听肃然起敬,才知道为啥人家听到斗狗不高兴了。

换做他有这样忠义的狗,他也舍不得让狗去打生打死,供人玩乐啊。

残忍不残忍先不说,拿忠心护主的狗去斗赌,多丧良心啊。

一时间,又是惭愧又是羡慕的道:“奶奶的,老弟你这番话,说得我更眼馋了,要不是听你讲的知道你家狗凶,我都有过来偷狗的心了。”

陈凌顿时笑了,只说只要不带狗瞎搞,等下一窝,二代狼狗还是可以给他留一只的。

余邦金便高兴得喜不自胜,连连保证。

最后可能是觉得上门没带礼品,又想和陈凌交好,说听说农庄酒水不错,硬是买了几坛酒。

两人的热络,让孙艳红一阵羡慕。

走的时候还不无埋怨:“你们老爷们儿就是熟络得快,富贵啊,咱们认识也好几年了,你可很少给我好脸子,隔三差五给你送钱来的,你不知道照顾照顾老客户感受吗?”

陈凌转身回去,懒得理她。

自己小心思那么多,能怪谁。

倒是上了车的余邦金嘿嘿一笑,乐呵呵的看着孙艳红吃瘪的样子。

“这兄弟真性情啊,你再多钱,人家想不理你就不理你。”

“哼,你个老余,我白指望你了。”

陈凌不知道两人怎么议论自己的,当晚就把观赏鱼挑选出来,装入年前就备好的塑料桶中。

这塑料桶很结实,是装食用油和散装酒的。

白色的那种,有把手,有盖子。

把鱼装进去,拧好盖子,掺入灵水带到市里鱼也死不了。

把两桶鱼装好,次日一大早饭都没吃,陈凌便把桶固定在摩托车后方两侧的铁架子上,然后带着黑娃小金以及二黑,三条狗,骑着摩托向天南市赶去。

这次是为了让两狗见见外面的世界。

顺便锻炼锻炼二黑的胆色。

余邦金有句话说得没错,这么好的狗,不带出去见见世面实在可惜。

另外呢。

二黑这样的小狗子没经历过什么与同类的战斗,哪怕与村里的土狗遇到呢,也只是打闹为主,不像黑娃它们当初早早的就战斗过,像它们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咬死过两条大猎狗了。

陈凌虽不会让自家狗去参加什么斗狗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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