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1/2)
进山前的两天,陈凌就把洞天之中,茅屋四周种植的黄瓜、茄子、西红柿、豆角之类的蔬菜摘了下来,堆在了茅屋里。植株连根刨掉,连带着用铁丝搭的架子也拆掉了。反正这些蔬菜只是自己人吃的,并不准备去卖钱,以后就即吃即种,什么时候想吃,进来随时种一些就行。
不然茅屋前后长得全是这些东西,雅观不雅观倒是其次,关键是太占地方了。山里‘宝贝’多的是,要给这些腾出来空间。
像今天下午走的这片区域,就很少有人来。常见的药材和野果非常之多,漂亮的野花遍地都是。
陈凌现在瞄上的,是几株兰花,一眼看过去,倒是并没有给人多惊艳的感觉,但是特别香,就生长在溪流旁的岩石上。叶片肥厚,花瓣圆润丰满,呈现细密斑点状的浅红色,且花瓣的边缘之上有金黄的外缘。
走近之后,香味更加浓郁,浓香中带着一股甜美,芳香四溢。
小心翼翼的拔下来一株,将其收入洞天之中,陈凌正想换下一处地方,转眼间又发现几棵野枣树,野枣子是很常见的,田野沟边都有,但是这几棵不太一样。
是他儿时记忆中比较深刻的一种野枣树,本地人称凤眼儿,果子极小,但口感却相当好,每颗树往往长得不大,结果也少得很,有的小树一年下来,只长五六颗枣子,还常被鸟雀祸害个精光。
他们小时候即使是心里勤惦记着,也鲜少能吃到嘴里。
大人们也爱吃,当然有人试着种植过,但味道差远了。
渐渐地,现在外面已经见不到这种凤眼儿野枣了,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才有生长。
野果之所以被称为野果,就是经不起大面积种植。不是果子小,就是成果困难,还有许多野果子口感酸涩,无法入口。不过陈凌不怕这些,既然遇到了,就收进洞天里了。
“扑哧!”
“汪汪汪……”
黑娃忽的打了喷嚏,用力的甩了甩大脑袋,发出一阵气急败坏的叫声。
太阳落山了,水边蚊子成群,两只狗都不堪其扰。
小金也烦躁的哼唧起来。
它们两个遇到狼也不怂,但对于这些蚊虫就无可奈何了。
陈凌也没有办法,挥着袖子帮忙驱赶了一番,说道:“走,再挖棵小树,咱们就回去了。”
梅兰竹菊,怎么也得凑齐了。
不过要挖的这棵树不是这些里边的,就是一棵野樱桃的树苗,距离也不远,陈凌很快就刨掉收进了洞天之中,旁边还有几棵大树,枝杈上一簇簇缀满了红通通的小樱桃,看在眼里,煞是喜人,陈凌撸了几串下来,抹干净上面的毛,分给两只狗一些,一人两狗,边走边吃。
樱桃,还有之前移栽的野葡萄。
他打算出了山,酿点果酒的,野果树先在洞天培养一阵子。
到时候什么樱桃、野葡萄、羊奶奶之类的,分门别类的,每样酿一大缸出来,等陪着媳妇回娘家的时候,给老丈人带一些。
尝尝美酒的滋味,也让二老养养身子骨。
往落脚地走着,陈凌也在顺便大量的寻找枯枝,这地方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光顾了,枯枝败叶摞了厚厚一层,轻轻松松就能捡到一堆。全部将其折断成一米左右的长短,然后拔一些野草,简单的搓拧上几圈,缠绕着在一块,打成捆,就这样背着两捆子干柴走回去。
山里的野草长得都很茂盛,且韧性很强,是非常结实的,几根并在一起,搓拧几下就能当成绳子来用。
往回走着,离溪边远了,蚊虫渐渐变少。
两只狗也活络起来,有样学样的,帮着陈凌捡柴。
不过它们是小孩子心性,比较贪心。
专挑大的捡。
黑娃发现一跟断裂在地的松树枝干,差不多巴掌粗细,一米多长,顿时兴奋不已,叼起来就向前跑。
结果它这样横着走,没走几步,就在林间被树绊了个够呛,急得直叫唤。
还是小金聪明点。
帮它叼住一头,两个家伙就这样,各自咬着一边,一前一后,抬起来往前跑。
玩起了两狗抬杠。
陈凌瞧着有趣,跟在后边,帮它们喊着号子鼓劲。
果然两只狗跑得更欢快了。
一人两狗,回到落脚地的时候,更是把众人看傻了眼。
尤其一帮子小年轻的,他们不常去陈凌家,见到这一幕,眼神带着愕然与惊叹。
不止他们,连陈大志都忍不住站起来。
“哈哈哈,好家伙,富贵你家这狗本事咋这大,能打狼,能撵山,还能捡柴……”
“这要再过两年,再使使劲儿,说不定还窜上天了哩。”
陈凌把两捆柴放下,笑道:“想上天容易,也得等它们能长出来翅膀啊。”
“长不出来翅膀咋上天?屁股上绑火箭么?”
大伙儿顿时一阵哄然大笑,随后围着两只狗瞧来瞧去。
一个个念叨说:富贵家的这俩狗也不知道咋养的,啥都会干,也太能了。
黑娃跟小金现在已经没心思去听别人夸它们了,只是卧在陈凌脚边,翻着肚皮,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让陈凌给它们挠痒痒。
刚才两个家伙被蚊子咬惨了,身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又痒又疼,难受不已。
……只可惜天黑的太快了。
最后的一点昏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整个林子瞬间变得黑暗下来,就像是天上让遮了块幕布,一缕光都没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陈凌帮两只狗挠了几下,周围就已经陷入漆黑。
起身道:“好了好了,不要闹腾了,等做上饭,我给你们抹点药。”
随后玉强几个打着手电筒去生火。
火堆燃烧起来,四周已经被清理出一块空地,陈凌收拾了两只野兔,陈大志也把中午土狗们逮到的那几只山老鼠取出,摆弄起来。
至于草鹿和麂子,是不肯吃的。
大家伙进山来,都是为了生计。
全靠打到的这些大猎物拉到集上卖钱。
所谓:谋其皮肉而不自享,换为家中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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