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困新手村(2/2)
跟在陈念祖屁股后面的,还有一头半大,跑起路来肚皮都快撑着地的“小狗”。
这样的事情陈念祖在一个月中干了无数次,难道消息还没散布出去?
“苦恼啊!”陈念祖坐在新手村门口,双手扶着下巴望着山坡。
山的那一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
陈念祖没心没肺地散布消息,虽然这个消息是真实的,但是靠区区几个新手想要靠近金色小狼王显然是不现实的,就算没了成千上万的野狼,一头野狼君主足以秒杀大片,更何况自己身边这头吃货都长大了不少,被野狼群供养着的太子还会不长身体不长实力?估计几个新手面对那头小狼王,被秒的机会占据百分之九十九。
小狼王自从跟了陈念祖之后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在小狼王眼里,陈念祖是混蛋。竟然不用舌头帮我舔洗身体,让我每天这么脏兮兮出门。更可恶的是,这个混蛋一直不肯和我签订战斗宠物的血契,没有这个血契,自己是光长个儿,不长实力。
其实小狼王倒不是没长实力,光是靠本能撕咬就能灭了一大堆的山鸡,可是这种靠长身体长力气得到的实力,比起签订血契变成战斗宠物后的实力,简直是不堪入目。
一个玩家和一只战斗宠物签订血契后,战斗宠物就能自己慢慢学会本族技能,假设野狼君主可以喷火的,那么小狼王也会,在陈念祖和它签订血契的基础上。
陈念祖在这段时间查了不少官方资料,知道这头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晃的小狼王符合了所有战斗宠物的条件。
幼年就被玩家带走,智商很高。
其实战斗宠物的条件很宽松,如果玩家愿意,觉得有培养的潜质和必要,只要在幼年时期带战斗宠物离开它的父母就可,哪怕玩家弄只小猪当战斗宠物都是可以的。
小狼王是绝对有潜质和有必要培养成一头合格战斗宠的,可是陈念祖有他自己不同意的理由。
太能吃。
陈念祖修习了疯魔战法,在现实中就饭量很大,没想到进了游戏后这个问题依然存在,而被带出来的小狼王也是一个十足的吃货。山鸡倒是遍地都是,可陈念祖没有生吃得习惯,一旦架好烧烤架,小吃货就会满嘴流哈喇子守在一旁。
没等彻底熟透,就被吃货抢走。
小狼王是生熟不忌,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满身鸡毛的山鸡和被拔了毛、还被烤得香喷喷的烤山鸡,小狼王肯定是选择后者的。
新手村每天都要上演追打戏码。
一个叫做编号9528的玩家气急败坏追着,前面叼着一只山鸡的“小狗”被撵得满村子跑。
陈念祖的理由很充分,这么能吃怎么养,现在还有遍地的山鸡取材,以后出了新手村,我是不是得整天带它上酒楼?况且老子在新手村范围是无敌的,一拳一脚下来,哪个山鸡不趴下,要它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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