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法当如火,不该容情(2/2)
大明一乱,则华夏神州,毕将重蹈前宋之辱。
万万明人,毕将沦为3等人。
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皆不被允许。
随意辱杀更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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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不正,
国将不国,百姓何为依?
天灾在前,朝廷何以赈灾?
外寇入侵,朝廷何以抵抗?
....
国家护卫百姓安全,
百姓依法交税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恶意欠税,本就是重罪,
煽动百姓,更是罪上加罪。
如此大罪,不罚不足以正法纪。
是故,从此刻起,大明将不再有法不责众之说。
凡犯明律这,无论众寡,皆应按律处置。
身份越尊崇,资产越多,则处罚越重。”
为了避免再有人铤而走险,煽动百姓闹事。浪费国家的实力,朱由检决定直接把此次处罚的结果通告天下。
一同流传的还有,朱由检新写的,《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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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统治者来说是维护自身统治的一个有效工具。
对百姓来时,法律是维持自己利益的一道保护伞。
百姓是国家的基础。
所以制定法律的时候,保护底层百姓的利益尤为重要。
对普通百姓来说,当然是希望,贪官,人贩子,强奸犯,臭骗子等全都被千刀万剐。
希望,法律能保护自己不被那些狗官,地主老财所欺负。
但是事实上可能吗?
自古以来,民和官斗即便占理,又能有几个赢得?
就拿现在来说,民想告官有着严格的逐级告状制度。
想要越级诉讼,那可是要进行处罚的。
如果朝廷百官清正廉明,倒是没什么。
但是一旦贪官多了,这一级级的诉讼,就是王朝的索命绳。
身为统治者,肯定是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制定的法律肯定是偏向自己的。
再加官官相护,老百姓肯定是吃亏的一方。
常言道:“赏贵信,罚贵必。”
奖赏方面在于承诺的奖励一定要做到,而处罚方面,则在于执行的严格,必须克服任何阻力地达成,让任何人都不再有侥幸心理。
所以刑罚必须如同烈火,让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触碰,就一定会被灼伤,没有任何例外,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度。
若是在执行处罚时心慈手软,优柔寡断,反而会误导他人,让人去试探着触犯国家的法度。
就好比,水与火,所有人都知道烈火无情,触之必伤,所有很少有人因为玩火把自己烧死的。
反倒是因为玩水被溺死的人,不计其数。
没有人是傻子,赏罚不公,一个势力就不能长久。
对国家而言,赏罚不明,法制失去了威慑,则国家危已。
想要一个国家延续下去,必须保证法律对既得利益者有足够的威慑力。
让他们有所顾忌,给普通百姓一条活路。
这也是朱由检提出“身份越尊崇,资产越多,则处罚越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好比,后世,闯红灯而言,固定的惩罚是罚款200,扣6分。
这样的处罚看似公平,实则对有钱人来说没有丝毫的威慑。
200块钱,对普通的老百性来说,可能全家是1周,甚至是2周的生活费。
但是对富人来说,可能只是一口水,一颗糖的价格。
这样的处罚,富人会在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