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顾瑾的纠缠(1/2)
早晨到了律所,赵主任交给宋欣妤一个简单的案子让她接手,代理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还款100万。上午宋欣妤去见了原告赵女士,了解案情。
宋欣妤了解了案情之后,问道:“赵女士,您的相关证据带来了吗?可以给我出示吗?”
赵女士面有难色,“证据是有,可是不能给别人看。”
宋欣妤觉得怪异,看到赵女士的神情,也不坚持,“证据不能给我看,这很难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就没办法顺利的进行诉讼。”顿了下,宋欣妤问道:“证据可以向法官出示吗?”
赵女士摇摇头。有些为难的开口:“也不可以。”
这是宋欣妤过了一年实习期后,接的第一个案子,完全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奇怪的委托人。宋欣妤小心的开口问,“赵女士,您是不是不信任我?如果是这样,您可以换律所其他律师的。”
赵女士赶忙解释,“不是这样的,宋律师我现任你,可是有些事情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您只管帮我打官司,结果我自己承担。”
听到这话,宋欣妤心下有了数。
送走赵女士后,宋欣妤把这些情况告诉了赵主任,并且告诉表示一定会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只是不能保证官司一定会赢。赵主任让她安心做事,其他的不用担心。
证据交换、举证质证的时候,出乎意料,赵女士不但没有给宋欣妤看证据,而且没有给法官出示证据,仅仅同意给被告看证据。宋欣妤虽然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可是面对史无前例的这种情况,心中对证据还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被告看到证据后,只向法官承认借款20万,而赵女士主张40万元债务。法官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还款25万,并且当场交付。这个结果虽然没有达到赵女士的预期。但是赵女士很满意,多次感谢宋欣妤。
宋欣妤回到律所,发现桌上多了一大捧玫瑰花。徐萌兴匆匆的走来,告诉宋欣妤有人送花给她。送花的人仅仅说花要送给宋欣妤,却没有说谁送的。花的包装里也什么都没有。见没有什么八卦可看,徐萌有些恹恹的回去工作。
宋欣妤想了想觉得花是顾益珩送的,便把花摆到书旁,看着花露出幸福的傻笑,想着下班后去见顾益珩。一个陌生来电打断了宋欣妤的思绪。宋欣妤接起电话,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传来,“小妤,花喜欢吗?”
宋欣妤不由皱了皱眉,“顾瑾?你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的?”
耳边传来顾瑾嬉皮笑脸的声音,“小妤只听一句话便可以猜出我是谁,真是对我念念不忘呀。这么看来,我不是单恋呢,小妤一定也喜欢我的吧。”
宋欣妤不满顾瑾对她轻浮的态度,冷冷的说,“花我还你,以后不要再找我,联系我。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这样不好。”
顾瑾语气不变,依旧笑着说,“既然是我哥哥的女朋友,你今天接的第一个案子顺利结案,作为你的朋友,送花祝贺,你不接受才会让别人多想吧。你如果不喜欢花,我送其他东西给你。”
宋欣妤不想他又找借口送礼物,“好的,花我收下,多谢,不用送别的了。”
顾瑾笑道,“嗯,你喜欢就好。”
宋欣妤心里组织下语言,对顾瑾认真的说,“我虽然不清楚你和你哥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要顾及益珩的感受。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
顾瑾不屑的轻笑一声,“你们才认识几天,就处处为他考虑了?他心里有你吗?他虚伪自私惯了,找你不过是打发时间……”
宋欣妤不想听他胡说,挂掉了电话。
下班后,顾益珩到律所接了宋欣妤,然后又去接了王田田,三人一起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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