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7)(1/2)
开明书店所在街道的店户永远不会知道这家书店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他们不会知道有天夜里开明书店门口停了一辆小卡车,车上坐的全是荷枪实弹的军人。老板笑眯眯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人从店里搬出一个又一个大箱子。
他们不会知道店门口曾经发生了多么‘滑稽’一幕。大名鼎鼎的陈先生站在老板面前,两人不约而同向对方深深鞠了一躬,异口同声道:“谢谢。”
他们不会知道一只来自未来的蝴蝶扇一扇翅膀,引来了多大的风暴。他们也不知道,历史就此改写。
他们只知道那个新来的老板关门了一天后又重新开业了。老板依旧身穿青衫笑脸迎客,生意依旧好的让他们眼红。
要过很久很久,他们才能感受到那股剧烈持久的余震。而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万物都在沉睡。很多年后,他们才能从昏沉中清醒,才会明白这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
……
梁华明进店时,就看到乐景柜台前排起了结账的长队。
他笑道:“乐老板,生意不错啊。”
乐景扭头看到他,脸上顿时扬起热情的笑容,他喊来凯恩斯来招呼客人,自己来亲自招待梁华明。
“上次的事情还要多谢您了。”乐景对他拱手表示谢意道:“今天我做东,午饭我请客,请您务必赏光。”
梁华明笑眯眯摆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乐老板太客气了。”他笑容可掬地说道:“我今天来,是要跟乐老板谈一场生意。”
“什么生意?”
“这里说话不方便。”梁华明说道:“我在对面的茶馆定了一件包间,我们点几壶茶,边喝边说怎么样?”
茶过三巡,梁华明终于道明了来意。
乐景惊讶道:“你想当我的合伙人?”
梁华明点了点头:“对的对的。我提供资金和设备,你提供书籍,店里的书一定会大卖的!”
乐景没有说同意不同意,只是问道:“梁老板为何有这种想法?”
梁华明笑了:“这事还是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
梁华明从外面应酬回来,本想在书房里看会儿书放松一下脑子,没想到他竟然在书房里看到他家闺女在看书!
虽然是皱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但是的确是在看书!
多稀罕啊。
他闺女平时就喜欢吃喝玩乐,她能摸书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不敢打扰闺女,悄悄绕到闺女身后,想要看看她在看什么书。
他低头定睛一看,就看到这样一段话:『不过它似乎很镇静,他想,而且在按着它的计划行动。可是它的计划是什么,他想。我的又是什么?我必须随机应变,拿我的计划来对付它的,因为它个儿这么大。如果它跳出水来,我能弄死它。但是它始终待在下面不上来。那我也就跟它奉陪到底。』
‘它’是什么?
梁华明好奇地继续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下面作者给出的‘它’的形容——『它在阳光里亮光光的,脑袋和背部呈深紫色,两侧的条纹在阳光里显得宽阔,带着淡紫色。它的长嘴象棒球棒那样长,逐渐变细,象一把轻剑,它把全身从头到尾都露出水面,然后象潜水员般滑溜地又钻进水去。』
‘它’是一个比小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
他闺女竟然在看一本有关渔夫捕鱼的书?!
还没待他继续看下去,就见他闺女烦躁地直接把书翻到了结尾。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注:西班牙语鲨鱼)”,侍者说,“Eshark?”(注:这是侍者用英语讲鲨鱼(Shark)时读别的发音,前面多了一个元音)。”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我艹!”他听到他闺女嘴里发出一句国骂,从他那个方位看去他闺女的脸无比狰狞。
他沉默了一下,决定当一个聋子和瞎子,“梅梅啊。”他小心翼翼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梁梅儒结结实实被吓了一跳!她双肩猛地一抖,差点跳起来。
她扭头瞪了一眼她爹,埋怨道:“你怎么在我后面不出声啊!吓死我了!”
梁华明笑呵呵地道歉:“我的错,我的错。”他指了指摊放在书桌上的书,问道:“你在看什么?”
梁梅儒合上书让他看书名——《老人与海》。
作者是个叫做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的美国人。他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他虽然爱看书,但也没有自大到以为他认识所有作家。
没想到他闺女竟然在看外国文学!出息了啊!
他一边老怀甚慰一边又震惊不已:“闺女啊。”他好奇问道:“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梁梅儒皱了皱眉头,表情一瞬间有些嫌弃和愤怒:“就一个老头儿出海钓鱼,鱼太大太重了,他拉不上来,就这一段剧情作者能啰嗦一本书,真能扯。”她气冲冲地啪的一下把书摔到桌子上,转身又从柜子里抽出一本书,嘴里还嘀咕道:“这本书要是再和那本捕鱼的一样扯淡无聊没内涵,我就去找那个奸商去!”
梁梅儒如此粗鲁对待书的举动可把梁华明心疼坏了,他连忙拿起书仔细抚平书上的褶皱,又不忍心骂闺女,只好问:“什么奸商?”
于是梁梅儒如此这般把她买书的事给梁华明说了一遍。
原本平静微笑的梁华明在听到‘开明书店’这四个字后惊讶地挑了挑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位让他帮忙引荐陈先生的年轻人就是开明书店的老板。
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巧的事?
他不知道那个叫做乐景的年轻人究竟和陈先生交流了什么。他只知道他今天参加的就是陈先生组织的饭局,席间陈先生对他多有亲近之意,还给了他一个大生意。但是陈先生也暗示他要对乐景来找他的事守口如瓶,不得告诉任何人这件事。
从那时他就知道,他信对人了。
他不认为能让陈先生另眼相待的年轻人会是一位奸商。而且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闺女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他是知道的,那可是看《狂人日记》都要乐的哈哈大笑,指着开头这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笑的乐不可支的人。他还真不认为他闺女能看懂外国文学。
他看了眼闺女放在书桌上的那本书的书名——《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著。
得,就冲这名字,他闺女一定不爱看,也肯定看不懂。
他闺女这么闹腾的人,能读得懂什么孤独?
果然没过多久,梁梅儒就啪的一下怒气冲冲把书本合上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个名字忒长,谁记得住啊!要我说,洋人的书就是麻烦,一点也没有咱华夏的书通俗易懂!”
梁华明在心里默默嘀咕,《阿Q正传》的名字是简单了,你可喜欢看啊?
他从梁梅儒手里抽出书,无奈摆摆手,“你啊,去跟你那小姐妹出去玩儿吧。别看书了,伤神。”
梁梅儒顿时眉开眼笑,嗲声道:“还是爹爹疼我。”
梁华明心道:我不疼你,我是心疼这书。好好的书就被你这个俗人给糟蹋了。
他笑呵呵撵走了闺女,自己捧起了书就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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