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情与法(一)(2/2)
傅风见沈卜芥答出来了,有些诧异,眼神中带了些赞赏,律法课是公认的所有基础学科中除了思想教育课外最枯燥的课,能准确记住法律条文的学生很少,多数学生都是应付完考试,知道一些大的条条框框等一些绝对不能犯得事儿外,对详细的律法不了解的。
他点头笑道:“你说的不错,杀人犯法受处罚是必定的,至于受怎样的处罚却是可以活动的,情节的轻重《浮桐法典》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杀了几人算是情节重,几人又是情节轻,这个具体判决是由天官府决定。”
“负责案件的法官对这个判决是有一定活动空间的,大方向不能错,判的具体年限却是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沈卜芥惊讶,“难道有人因此徇私枉法吗?”
陆湛被逗笑了,也放下筷子,“不是徇私枉法,而是法内容情。有些法官判案时会认为犯人虽触犯法律,却情有可原,就会在判刑时给予优待。”
“我给你们俩举个简单例子,你们俩来看看这个案子该如何判决。。”
空明和沈卜芥来了精神,俱是聚精会神地盯着陆湛看。
“有一个男子,我们就姑且叫他小海吧,小海有个得了病重的妻子,生命危在旦夕,他们镇上刚好有个医师发明了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是药的价格十分昂贵,卖到了成本价的十倍,小海四处求人,还是没能筹到购买药的钱。他去求医师,能否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账,但医师拒绝了,并且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小海在走投无路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堂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小海因此被官府的人抓了起来。”
“你们觉得小海应该去偷药吗?”
眼看沈卜芥和空明陷入了沉思,傅风和陆湛就没出声打扰,陆湛轻抿一口茶水,看向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
沈卜芥率先道:“先生,我觉得小海不应该偷药,偷窃他人财务是违反法律的,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它具有权威性,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如果每个人都违法去偷东西的话,社会就会变得混乱,法律也会沦为笑话。”
陆湛点点头,笑道:“你是认为人们应该服从社会规范,法律既然被制定出来,人们就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
见沈卜芥重重点头,陆湛点评道:“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并遵守法律,嗯,不错,空明,你是怎么看的?”
空明道:“我觉得小海应该偷药。多数的人情,称其为道理,多数的道理,称其为法律条文,所谓的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它并不是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怪物,而是多数人的人情,我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一个人生命的价值远远大于医师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所以小海应该去偷药救人。”
陆湛思忖了空明话的意思,点头笑道:“你说的也不错。”
沈卜芥挠挠头,不解道:“先生,您说我们俩说的都没错,那您是怎么看的?您赞成他去偷药的这个行为吗?”
陆湛眉眼柔和,摇头轻笑,笑容一如既往的让人感到如沐春风,“我赞不赞同有什么要紧,你既然对此事已经有了一个有理有据的判断,别人的言论你又何需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