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棺人9 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1/2)
容与想到上个世界傅浅知精心筹备的那场中式婚礼,他到最后都没能穿上那件大红喜服。
怨念可真够深的。
“你是越来越会讲话了。别管生前还是前生,现在我又不是不和你成亲,是你自己不答应。”容与毫不客气道,“不娶何撩?”
晏昭无言以对,想解释自己不是不想娶,可他那种毫无缘由的顾虑与恐慌实在莫名其妙,说出来也不会令人信服。
所幸容与也不需要听他的解释,已经下山直奔温意初的书院了。
温意初在岳西镇创办了一个文道书院,寓意“文以载道”。文章教人道理,读书使人明智。成人的思维已经根深蒂固,那至少得把孩子们教好,让他们拥有更广阔的未来。
听起来很豪云壮志,真到了发现地方很是寒碜。不同于繁华主城中气势恢宏,或秀丽或壮观,连一砖一瓦都透着知识气息的书院,文道书院仅仅是一个小破棚子里支着几张桌子板凳,没有窗墙遮挡,四面漏风。正眼望去,连个描漆烫金的牌匾都没有,一张白幡上写着“文道书院”四个遒劲有力的毛笔字,就算是门面了——不用多说,这几个字出自温意初之手。
温意初性格温吞,字倒是很刚劲,可见书写这四个字时饱含的坚定信念。
即便如此。
容与打量眼前这个还没有他魔王宫里牛棚大的茅草棚:这是不是碰瓷书院这两个字了?
他想象中的书院,就算不是红墙绿瓦金碧辉煌,也该青砖黛瓦小巧玲珑。
这个茅草棚是怎么回事?
那些硬邦邦的板凳坐着不嫌屁股疼?
曾经一把贵妃椅,一副美人榻都要用万年梧桐神木打造,铺上柔软云霞为垫的容与,看着眼前的环境,迟迟没有迈进去一步。
血玉镯:都是教书育人,这怎么能叫碰瓷?贫困山区和大城市当然不能比了,温意初又没钱买房,他是下乡支教的志愿者。希望小学难道就不是学校了吗?
容与:说的很有道理。
他走进草棚,推开屋门。温意初平日里教孩子念书识字都在外面,里面就是他的住处。
血玉镯甚感欣慰,浑身上下充满资本主义腐朽气息的大魔王,终于能够深入底层体验劳动人民的辛苦与伟大。
温意初的住处很小,推开门就能把屋里的一切尽收眼底——一张木床,床头叠着灰蓝棉被。一副桌椅,桌上供着父母牌位。除此之外,还有一套文房四宝,一架整整齐齐的书,大概是温意初最珍贵的财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温意初安贫乐道,觉得这样的日子非常快乐充实。
但在容与眼中,这叫家徒四壁,难以生存。
一尘不染。
一贫如洗。
容与:我就住在这里?
血玉镯:嗯呢。
容与转身就走:“我们还是回墓里。”
这还不如晏昭那墓穴呢!
晏昭不解:“怎么了?”
都千辛万苦回家了,怎么又要原路返回?
他们从山里出来一趟不容易。
容与说:“这里我住不下去。”
晏昭看了眼屋内,确实是简陋了些……不止一些。
他有些心疼容与往常住的都是这样的地方。要是住惯了倒也罢,可见过昨夜他墓中华丽新房,再回到这寒屋陋舍,多少都会生出巨大落差感,他能够理解。
“不用回去。”晏昭拦住容与,拉着他一道进屋,顺手将门关上。
他一施法,屋内模样大变,焕然一新。精致雕花床上叠着锦被,桌椅换成金丝楠木,斑驳墙壁雪白如洗,连书架都变得气派起来。
外观上还是那个寒碜的茅屋,内里却是堪比王府。
容与看着顷刻间翻天覆地,再次感叹,有法术就是好使。
这其中原理他知晓,不过是幻术,实际上屋子还是那么简陋。但这不重要,视觉效果到了就行。
反正他现在这肉眼凡胎,也看不出真实的样子。
然而再怎么变,幻觉终究是幻觉,假的成不了真,屋子就这么小,也不能变大。对住惯了大房子的容与来说,迟早要换地方住。
按照大魔王曾经的高标准严要求,就算是凡人修筑的皇宫也得遭嫌弃。但将就了几个世界,容与委屈惯了。这穷乡僻壤想来也知道没好地方,镇上修建得最气派的宅子就是胡家。他勉为其难决定住到那里。至于胡家人?去睡大街还是住桥洞他并不关心。
打定主意的容与:我纡尊降贵选择胡家,真是让他们的寒舍蓬荜生辉。
血玉镯:你这个蓬荜生辉用得可以列入中学生常用词语标准错误用法。
胡家人听了要吐血。合着他们被赶出家门还得万分荣幸感谢大魔王。
它开始同情起被大魔王盯上的凡人了。它想起昨天它问大魔王寒窗苦读和荣华富贵选哪个,大魔王的回答是,选荣华富贵,但不会要别人赐予的,他只会堂而皇之霸占胡家,掌控别人……
恐怕那时候起,大魔王的魔爪就已经不准备放过胡家了。
容与义正辞严:哪里错误了?我就是替天行道的正义之光。谁让他们害了气运之子呢?
血玉镯已经看透:你才不是为气运之子伸张正义,纯粹是镇里没有比胡家更好的房子了!
不然按照大魔王以往的尿性,他应该在墓里和主神大人黏黏糊糊两个月,出来后一天搞定胡家再换地图,而不是第一天就从墓里出来。
地底下条件再好,凡人之躯待久了也会闷。大魔王第一天就转移阵地绝对是对住宿条件不满意。
而不是为了积极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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