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一次参加脱口秀(1/2)
转眼过去五六天,迎来了星期四录制综艺节目。
宋旭推荐来的综艺竟然还是个类似于真人秀加脱口秀的节目,我以嘉宾出场。
录制场面人数众多,三十余人的大家庭。大部分都是常驻嘉宾,都有机会上去说,节目是偏搞笑,放松无厘头玩小游戏的脱口秀。
“来让我们飞行嘉宾——刘呆鹅女士!”
“据说是于之炜的小友,那就由我们老将段子手——炜哥来介绍介绍吧!有~请!”
而旭哥的所说的老朋友就是于之炜,也是一个混迹歌坛十余年的有才气歌手,除了唱歌好之外,还有一个“段子手”的称号。简直就是因为唱歌而耽误的段子手。
于之炜是具有唱歌才艺又会搞笑的天生幽默的段子手。也正是在于之炜的这种幽默气息,在某一个临场尴尬的地方,能够轻松的化解。所以在综艺、真人秀都有他的踪迹,也混的风生水起,是这档口碑不错的《火星脱口秀》三季的主咖了。几天前联系上是时候一阵惊讶,我旭哥混的连朋友这么优秀吗?但是经过几天适应,现在镇定了。
朋友都这么优秀,你凭什么还不努力!
“哈喽大家好!我们又见面啦!我们火星脱口秀三季以来,我的带来的小友,其实说实话,我老早就想带个小徒弟咯,一直没机会,今天终于要得偿所愿啦,这,就是我的小徒儿,小呆鹅……铛铛铛铛,是个漂亮的小姐姐哦!那看那些小男生眼里都冒心心了,我这个火星老人不讨嫌了,让我的小徒儿自我介绍吧!”
微微含蓄一笑“大家好,我是刘呆鹅。第一次来,大家多多指教。”
“好~”都是火星脱口秀老人,录制前都认识过了,现在热烈鼓掌捧场。
……
火星脱口秀秀完美录制成功,第一次上综艺,当一个可靠倾听者观众是作为飞行嘉宾的明确定位。
前辈们笑,我笑。
前辈们闹,我跟着闹。
我那,就当一个背景图。这是我现在最清醒的定位。
录完综艺,后台,于之炜拿着水递给我,腼腆一笑。
作为一个过来人,于之炜很有前辈风范的指导与安慰“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不过我感觉有点融不进去。”
温和的嘴角上扬,安抚道“没关系,你已经表现的很好啦,这个节目就是这样,有综艺看点镜头才会给的多,你才来第一次难免不太适应。有空常来。”
眼前的他温润如玉,和宋旭散发出来的气质异曲同工。网上对宋旭的印象是谦谦公子温润如玉,和本人无二差。可眼前的于之炜不一样,网上对他人设大有争议,他长相与人设极为不符,长相俊俏谦谦,人设却是个“神经病”,极其幽默的段子手,没有架子,被广大网友热爱的称之“炜疯子”。
思及处,呆呆说道“你和网上说的不太一样。”
于之炜没想到对面的人呆了这么长时间,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楞了反问道,“哦?那宋旭可和网上不一样?”
思及宋旭出完专辑就放肆吃辣的一幕,也皱了皱鼻子,诚实道“他、也和网上不太一样。”
一句发自内心的真话,倒是惹得于之炜开怀大笑。
“说的没错,你倒是个诚实的孩子。走了,下回缺人我还推荐你来,你要提前做好准备。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嗯。”郑重点头。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这话很有道理。
录完节目,打开手机,好几个未接电话。一条阿四打来的,还有三条未知。毫不犹豫回拨三个未知的号。
“喂?刚才有事没接到,有什么事吗?”
“喂。有事有事!那个……我是黎华,你还记得吗?《黎王故事汇》那个。之前我们一起在横店拍过戏……扮鬼的那个……”对方声线激动半天没说的正点上。
“我记得你,黎华王驰你两是好朋友。”
“嘿嘿,你记得啊。……问啊!…啊?”手机那天有个稳重的声音嘈杂着,指示黎华。
看来,来生意了。
莞尔问道“王驰让你问我什么,直说?”
“啊?啊,是这样的,你这段时间有时间吗?我们还有个剧本,不过思来想去,只有你符合人设了。所以你能来吗?这次片酬不会亏你的,我保证!”黎华少年音一本正经保证道。
摇头无奈笑笑,这黎华上来就一通嘴炮,我又怎么可能拒绝呢。
“我去。时间,地点,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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