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好日子(2/2)
“那死了人就不管吗?”
“呵,年轻。”水叔握着烟杆的手微微一抖,朝着陈玄看了一眼,道:“死的又不是人,是猪仔,连个坟都没有,挖了个坑就全埋了。”
“老爷那时刚来哥谭不久,听到这件事后当天晚上就去砍下了洋人的狗头,然后,我就把铺盖一卷,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跟着他干。”水叔说了这么多话后口有些干,喝了口茶水:“这一晃,就是五、六十年,可惜老爷一世英雄,偏偏子嗣艰难,老来只得了一个女儿,不是说女儿不好,可偌大的家业就因此被他那帮白眼狼兄弟以此为借口惦记着,嘴上说女孩儿家不应该打打杀杀、于是帮她看管产业,可实际上……嘿嘿!”
水叔聊起天来可是一点都不困,而且越说越精神,到最后甚至红光满面,仿佛回到了那个满是刀光与鲜血的岁月。
他的话有多少可信度,陈玄不知道,但唯一能肯定的是,当年司徒小姐的父亲司徒先生能够白手起家将华人团结起来创立中华总会,没有一点手腕和能力是不可能的。易地而处,陈玄并不觉得仅凭自己的能力就能做到如对方一样的事情。
面对剥削,身处异乡的华人在这个写下排华法案的地方结社自保既是无奈之举,也是天经地义。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执行法律与制定法律的人却是有情的,在系统的歧视以及周边人的疯狂欺压下,总会有人挺身而出。
华人,向来被他们之中最勇敢的人保护得很好。
在陈玄与水叔聊天的时候,周围满是正在忙活的人们,今天的鼎香楼谢绝一切外客,到处都张灯结彩,还挂着红底黑字的红幅,原来正好是司徒小姐正式接任中华总会会长的日子。
等过了今天,她的名头“执行会长”中的前两个字,就可以摘掉了。
而陈玄这次来,是以名誉双花红棍的身份来压场,所谓用来震慑宵小的工具人。
在这么个日子,应该不会有不长眼的人跑来闹事吧?
难说,世事往往如此,在两个选择中但凡有一个较坏的选择,往往就会往那个更坏的方向进行发展,而越是愚蠢的事情,偏偏越会有人去做,因为愚蠢的人必定会做愚蠢的事。
而能够力挽狂澜、反乱归正的人,则被称为英雄。
司徒小姐也许做不了她父亲那样的豪杰,但她有自己要做、也只有她能做的事情。
唐人街这么大片地方,洋洋洒洒差不多已经有了上万人,其中有一代移民、也有随着父母前来的二代移民,更有不少直接生在哥谭长在哥谭的本地人。鱼龙混杂下,共有六大家最为著名,共同掌握着中华总会的权力。
除却司徒小姐以外,还有张、王、袁、李、刘五家,其中四家的老辈同样已经故去,唯有张家还剩下一个当年跟随司徒先生打天下的老不死。
张家老大爷身穿一身红色的唐装,颤颤巍巍地由自己的大孙子扶着走了进来。
在今天这个场地,能够穿中式服装的都是有一定地位的人,反倒是其他的小喽啰们一个个西装革履、打扮得人模狗样。
司徒小姐身穿印有一朵金色牡丹的大红旗袍,亲自动身上前迎接这位叔伯。中华的衣物自然不仅有旗袍,然而鞑清窃取中原神器百余年、尽废华夏衣冠旧制,虽故国有明,终究破镜难圆,旗袍已成为了中华女性象征性的正式场合用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