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一地鸡毛也是烟火气(1/2)
而为了早日实现和付甜甜的约定,坐在地铁上时,她再次把拟定好,又经过洛飞修改的协议发给他过目。
他非要在协议的最后加上一句:本人对付甜甜女士已无任何感情,全因一时糊涂而犯下错误,所付款项仅为本人对付甜甜女士的补偿款,并不涉及情感因素,本协议签订后,两人至此再无任何瓜葛。
他的意思路璐懂,就是想彻底撇清跟付甜甜的关系,但撇清关系这档子事落实到行动上就行,在协议里写这么一大段话,除了拉长篇幅,并无任何作用,执行法官也是强制执行不了的。
但洛飞非要加,那就加上吧,当废话好了。
毕竟人生事事千疮百孔,何必在一份目的只为拿到钱的协议上抠字眼。
每个律师,或大或小,或老或少,在处理案子上多少带有个人的风格。有的律师精细到毛孔里,标点符号错了也必须改过来,路璐基本上属于抓主要矛盾放次要细节,法律问题严格把关,其它无关痛痒的,退而求其次,也行。
所以她没咂吧出洛飞用一种近乎巴结的口气同她商量的用意所在,作为对方当事人,他的态度本可以更强硬的。
他们没互加微信,除了打电话,即是用传统的发短信方式一来一去的聊。当然,起头第一条是洛飞先发的,作为律师,能用一句话讲完的,绝不愿意多说两句话,能说两句话完事的绝不愿费时费力地去打字,但对方当事人非要发信息,那能怎么办,陪着呗。
洛飞每发表完一个高见,便问她“这样可以吗”“你觉得呢”“好吗”“行吗”,大多数时候路璐的答复是“你觉得好就行”,他会继续再说几句麻烦老同学了之类的客套话。
路璐并不领情,对他的印象本就不好,不想跟他多扯,两人约好明天下午见面的时间,便专心致志地去找路同舟。
打电话不接,去家里找不在,小区里的活动中心也不在,天晓得她去哪了。
住在同一个城市里,见一面比登天都难,见一面也是昙花一现。想想小时候踩在自行车上跟小伙伴虚度一整天的时光确确实实一去不复返了,路璐感慨着,也感慨说大就说大的城市里,在哪吃顿饭,在哪做件事都能碰见熟人,怎么就找不到路同舟了呢。
闪过一个念头:直接问珍姨她妈的店在哪,但想到她们逼她相亲,真叫人害怕,还是作罢吧。
局促不安地在客厅里坐了一会,虽说是自己的家,但感觉着搬出去后,这里跟她没有了任何关系。父亲走了,她也走了,路同舟终于可以为所欲为,把家里的陈设通通按照自个的喜好换了一通,也换掉了属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凌乱感。
那些摆在那或许碰一下就会掉下来的瓷器摆件,白到刺眼的蕾丝窗帘,沙发上没有一丝褶皱,整洁到都不想用的玻璃柜,一切精致到失去了烟火气。
路璐不喜欢,她怀念的是父亲随手扔到沙发上的衣服,摆在玄关地上的小提琴,餐桌上任何时候都有洗好的水果,她养在阳台上的仓鼠,门口堆着的快递盒。
可能在更换这些物件的过程中,路同舟把生活习惯也改了,她以前吃完午饭会睡一会,雷打不动,睡醒了,没有其它安排的话,就去活动中心跳跳舞、唱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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