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新星之秀(1/2)
原书里写的是,范婧安的舅舅以她妈妈的资产创立了公司,公司法人写的是范婧安。
范婧安的舅舅们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才能管理大公司,所以不幸的的是,在范思雨长大后,公司倒闭,债务全压在范婧安一个人身上。
范婧安得知那个噩耗后,吓出病来,直接住院。
身为范婧安女儿的范思雨不能不管她妈妈,就顶起巨大的压力,说要为她还债。
想要还清那笔钱,对她而言,除了进娱乐圈,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恰巧当时有个选秀的娱乐节目,她咬咬呀,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到S市去参加比赛。
这辈子范婧安虽然死了,但范思雨似乎依然没能逃过背债的命运,只不过这次背的不是她妈妈的,而是她外婆的。
尽管范婧安死之前无数次警告夏琪欣不要把钱给她兄弟,夏琪欣还是没听,范婧安一死,夏琪欣耐不住几个兄弟在她耳边磨来磨去、死缠烂打,还是把钱借给他们。
他们再创办公司,企业法人写的是夏琪欣,最后背债的也是夏琪欣。
夏琪欣把范思雨养大,范思雨更没法对那么大岁数的外婆坐视不理,当S市举办选秀节目时,她再一次义无反顾的报名参加。
只希望可以借此出道,赚够足够的钱,还了公司欠下的烂账,让她外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
……
菀菀出国后,白宁越不想再留下来浪费时间,也申请到国外就学,两年修完本科和硕士学位,一年前回国。
之前他和苏酥、顾劭约定过不结婚不进他爸爸的集团,虽然苏酥没同意那个约定,但白宁越还是自动遵守了。
回来之后白盺岩给了他一笔资金让他运作,他自己去做投资或成立公司。
现在比较赚钱的行业都在文娱,娱乐、电竞、直播行业,是大型企业都要掺一脚,又因为菀菀早早就进入娱乐行业的缘故,白宁越也难免将目光对准于此。
他想要为她创办娱乐公司,等她回来时,将她完全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这个想法在白宁越脑中由来已久,一旦有机会,他肯定要去做。
大资本的运作很快就收到成效,他又为此投资设计了一档节目,只那档节目就能为他的公司招揽到不少人才。
那也是令苏酥惊讶的地方。
那个节目的名字叫《新星之秀》,是一档选秀节目,目的是发现并签约新演员。
这是和书中有变化的地方,书中白宁越是在和范思雨有了感情后,才参与到娱乐行业中来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开办什么选秀节目。
巧的是书中范思雨参加的选秀节目是《群星璀璨》,而现在,参与的却是白宁越举办的《新星之秀》。
书中的《群星璀璨》和现在《新星之秀》,只两点不同,一是名字不同,而是发起人不同,可其他却是一样的,包括主持人、评委之类,都没有变化,这两个节目的实质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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