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赋(2/2)
卫人荆轲,生朝歌兮,虽无旁物,愿为三尺布兮,赤裹子心,正握无名匕兮,为天下计,万死不辞兮,穷图匕见!
轲者大义,前所未闻,非燕丹之辈所能比,然其临死兮,却还道兮:“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荆轲之义,非为个人,其由有三,一者,他乃燕丹上卿,深受厚恩,若不报,与禽兽何异乎?二者,侠者,重诺轻生,既以应答,焉能言而无信乎?三者,刺秦其中,仍不顾生死,只愿生擒而达太子之契乎!
如此之义,焉不为颂?!燕丹虽侠,然其小义,乃小侠矣,荆轲大义,乃大侠矣!
当是时,闻轲刺秦进宫,入殿兮,面之色乃不改,如常也,副手秦舞阳,面色青白,乃为殿中武士之威所吓也,可笑其空有勇力,非侠也!
闻其一十三岁之时,乃杀人,好勇斗狠,后为太子丹所用,其空有狠辣,然其胸中无气,是以为大秦威武之师所震,何耶?无它,正气也!
易水临行之时,轲曰,吾等一人,若他与吾同行,则事必可成也,然其未来,丹乃阻之,遂罢,终功亏一篑。
民俗坊间皆言,此其无它,乃盖聂也,盖聂者,乃天下第一剑客,与轲乃为好友矣,更引为知己,却因刺秦之事,分道扬镳,轲与之比剑,怒斥之,再未返矣。
易水潇潇,可还得兮?!
虽万死兮,愿为君往!
古来英灵,莫不如此!
悲歌慷慨,赴死就义!
侠之真谛,焉不为知?!
芸芸众万,吾独往矣!
但有千难,冒死不辞!
愿苍生兮,路不拾遗!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