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调解(1/2)
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第三天,米娜接到了法官的电话,对方通知她到法院参加民事调解。
由于还没有聘请到律师,所以诉状是她自己写的,去法院参加民事调解也是她自己去的。
被告方来了四个人,都是主犯李军方的,除了代理律师还有李军的父母、姐姐。
主持调解的是法官助理,他先做了自我介绍,称自己是本案的法官助理,又称应被告方的请求特地组织今日的调解。
“被害方米娜,你先说一下你的诉讼请求,”法官助理道。
“我的诉讼请求有两点。第一,我和被告人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他刺杀我,肯定是受人指使。如果他不肯供出指使他的人,我请求法庭对他从严、从重判处。第二,被告方赔偿我住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万元。”
“抢钱了么,人好好的,要这么多钱,”被告方的家属啧啧埋怨道。
“被告方,针对被害人诉讼请求,发表一下你们的意见,”法官助理道。
“我们只能赔偿医疗费。”
“你们所指的医疗费大概是多少?”法官助理问。
“以医院的缴费凭证为准,只要她提供,我们就认。”
“米娜,你提供的缴费凭证,我算了一下,合计也就是五六万,对于被告方家属的提议,你有什么意见?”法官助理问。
米娜都快被气疯了,五六万对她而言不过尔尔,既然只准备赔这么点钱,那她根本就没有来的必要。
“我想和家属单独聊聊,可以吗?”她道。
诸人都将目光聚焦到了被告人家属身上,那两位衣着朴素的老人显然没有主意,不过那打扮时髦的姐姐却当即表示愿意单独谈谈。
法官助理见状,离开了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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