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无头僧人无头案(2/2)
那寺中僧人,不知为何,全部丢了脑袋,没了四肢;胸腹之中更有着碗大的血洞,全部死在了庙中。
孙太白一个文弱书生,哪见过这等场面,顿时吓的状若疯癫,拼命跑到了离寺庙不远的柳沟村。
随后花钱雇了个毛驴,连夜骑着返回了南山县,第二天清晨,便将此事报到了县衙。
知县老爷差衙役去查探,发现果然如此,不过事有蹊跷,恐并非人类所为,于是就上报到了河东郡应天监。
这次任务,相比上次,明显更加诡异,荡妖部也相应的派出了连同胡忧在内的四位仁勇校尉,联袂去查个究竟。
其他三人,其实都算胡忧的前辈,皆是一年多以前那次扩招,通过考核凭本事进来的。
不过他们却没有左校尉的纸马使用,只得去应天监领了战马,这才出发。
这战马其实本质上倒也和纸马差不多,不同之处就是战马毕竟是活物,有着性情,吃喝拉撒,都得照料。
这还不说,倘若碰到了厉害的妖物,恐怕战马先跑了,到时候还得自掏腰包,赔偿马匹。
不对比没有伤害,胡忧这才知道,他终究是承了左校尉的人情,这纸马岂止是比普通战马好一点半点。
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神器……单单是不吃草不吃料,不怕惊吓,随身可以携带,就是普通战马根本无法比拟的………
当然,知道其他人并没有这个玩意,胡忧当然不会拿出来炫耀,一来标新立异毫无必要反而得罪人。
二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毕竟前世也看过那么多电影,同僚之中争斗,十分正常。
南山县离河东郡足足上千里的路途,算是河东郡制下的边缘了,几人足足跑了一整天,才在天黑之时,到达了目的地。
好在南山县的知县,也没那么不识趣,提前回家找小妾暖被窝这种事儿他是不敢干,而是早早候在那里,摆好了酒宴,来给众人接风洗尘。
酒席上照旧老套路,先是客套奉承一番,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百两纹银,孝敬给胡忧等人。
这知县出手看似颇为阔绰,其实不然,这桩案子,与李大山那次不同,李大山那次更像是个中间人,实际报官人是他兄弟一家。
所以他意思意思即可,这次则完全不一样,像柳沟寺这种案子,属于无头悬案。
既没正主,也没地方拿好处,他却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没有个说法的话,那属于失职,渎职之责,虽不一定丢了官帽,但起码履历上属于一大败笔。
所以他也只能大出血,不得不拿出真金白银,来犒赏这些校尉,不然人家不出力,查不出来什么结果,这笔账,还是要算在他头上。
向来这种案子,都属于既没油水可捞,又很有危险性,一般也都会分配给新人拿来历练。
南山知县唤做刘奉治,人如其名,的确是颇有些风骨,十分清廉;算的上是好官,不然这种事,他本是可以动用资源强行压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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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干脆欲盖弥彰,随便让官差们定义成为土匪打劫之类,再寻个画师搞点莫须有的盗贼,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他却不这么想,反而觉得忧心忡忡,他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这个案子倘若不查清楚,恐怕日后死的人,还会更多,
当下选择了从牙缝里省钱,还是报给了应天监,请求派人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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