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去牢里见一面(2/2)
说罢他还笑了一下。
“哎老三,你说身败名裂的女人会有什么下场?”一个人问道。
“我哪知道,不过我倒是看过不少落魄人家出来的,最后都进了窑子,成了窑姐儿。”中间的那个人瞥了连清儿一眼,露出一个让人十分不舒服的笑容。
“好歹也是大家闺秀,滕州第一美人儿,看看这脸蛋,这身段,不得当个花魁?”
他的话引得几人哈哈大笑起来。
“没准等咱们哥几个出去,还能去捧捧场呢!”
看着几人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连清儿藏在衣袖下的手捏得紧紧的,倒是红雀,气得上前就骂了起来。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熊样,我家小姐也是你敢肖想的,小心夜路走不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哟哟,这小丫头还挺护主,够泼辣,我喜欢哈哈哈哈。”
就在几人笑得放肆的时候,连清儿打断了几人。
“谁说我的说的是你们老大了?”她的眸子划过几人的脸,定格在一直没有说话的老四身上。
看得出来这个男人的年级不大,比另外两个小了不少。
“我说的是他,你们能出去,他就不一定了。”
那男人的脸上划过一丝慌乱,但是很快就镇定下来,说道:“你什么意思,我可没有杀过人!”
连清儿却说道:“你还记得被你砍了一刀的那个孩子么?”
老四的脸色瞬间变了,他咬牙说道:“我没有杀他,是他自己撞到我的刀上的!”
“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就是你的刀伤到了他,证人可是有很多的。”连清儿平静地看着他。
“他死了?怎么可能!”老四失声道,而后站起身来,扑到了牢房的门口,将门撞得一晃。
“是啊,因为你那一刀,他活不成了,你成了杀人犯,只要这孩子的母亲到县衙告你一状,人证物证俱在,你不仅当街杀人,杀的还是一个孩子,你猜一猜,到底是我身败名裂快,还是你掉脑袋快?”
大雍有一条法规,犯重大人人命案子或者手段残忍的,可以直接斩首示众。
他甚至活不过七日。
听到这个话,方才还在嘲笑连清儿的几个人脸上也挂上了凝重的神色。
“老四,怎么回事!”老二有些气急败坏地起身抓住了老四的前襟,“你不是说没事的吗?”
“我,我确实没有杀了他,他,他倒下的时候还有气啊!”老四大叫。
“可是在送医的时候,他就断气了。”连清儿面无表情。
“不可能,我没杀人,一定是你骗我的!”老四慌乱地后退了几步,他的两个兄弟也赶紧拉住了他。
“这件事情有什么好骗你的,只要你等个三五天,没准有人就直接拖你去砍头了。”连清儿故意说着,一边偏头,仿佛在听外面的声音,“好像有人过来了,你说是不是来抓你去砍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