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你错了就承认(1/2)
我差不多住在纽约这个大都市的地理中心区,可是从家步行不到一分钟,就有一片树林。春天来到时,树林里野花盛开,松鼠在那里筑巢养育牠们的孩子,马尾草长得有马头那么高这块完整的树林地,人们叫它“森林公园”。
那真是一座森林,可能跟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的情景,没有多大分别。我经常带着那头波士顿哈巴狗“雷克斯”,去公园里散步,牠是一头可爱驯良的小狗,由于公园里很少看到人,所以我不替雷克斯系上皮带或口笼。
有一天,我和雷克斯还在公园中,看到一个骑着马的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权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声说:“你让那只不戴口笼的狗,在公园乱跑,难道你不知道那是违法的?”
我柔和的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想牠不至会在这里伤害人的。”
那警察头颈挺得硬硬的说:“你想。不至于你想的,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样去想……你那条狗会伤害这一里的松鼠,也会咬伤来这里的儿童。这次我宽容了你,下次我看到你那头狗不拴链子,不戴口笼,你就得去跟法官讲话了。”
我点点头,答应遵守他所说的话。
◆◆◆◆◆◆◆◆◆◆
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话……但祗遵守了几次。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欢在嘴上套上一个口笼,我也不愿意替牠戴上……所以我们决定碰碰运气。起初安然无事,有一次,我终于碰上了一个钉子。那次,我带了雷克斯跑到一座小山上,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个骑马的警察……雷克斯当然不会知道怎么回事,牠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边冲去
这次我知道事情坏了,所以不等那警察开口,干脆自己说了……我这样说:“警官,我愿意接受你的处罚,因为你上次有讲过,在这公园里,狗嘴上不戴口笼,那是触犯法律的。”
那警察用了柔和的口气,说:“哦……我晓得在没有人的时候,带着一头狗来公园里走走,是蛮有意思的!”
我苦笑了一下,说:“是的,蛮有意思。祇是,我己触犯了法律。”
那警察反替我辩护,说:“像这样一头哈巴狗,不可能会伤害人的。”
我却显得很认真的说:“可是,牠可能会伤害了松鼠!”
那警察对我说:“那是你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只要让那头小狗跑过山,别让我看到,这件事也就算了。”
这个警察,具有一般的人性;他需要得到一种自重感。当我自己承认错误时,他唯一能滋长自重感的方法,就是采取一种宽大的态度,显示出他的仁慈。
那时,如果我跟那个警察争论、辩护,那所得的效果,跟现在就完全相反。
我不跟他辩论,我承认他是完全对的,而我是绝对错误的。我迅速、坦白的承认我的错误,这件事由于我说了他的话,而他替我分辩。也就圆满的结束了这个警察上次用法律来吓唬我,而这次却宽恕了我,就是吉士爵士,恐怕也不会像他那样的仁慈。
假如我们已知道一定要受到责罚,那我们何不先责备自己,找出自己的缺点,那是不是比从别人嘴□说出的批评,要好受得多?
你如在别人青备你之前,很快的找个机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对方想要说的话,你已替他说了,他就没有话可说,那你有百分之九十九会获得他的谅解。正像那骑马的警察,对我和雷克斯一样。
◆◆◆◆◆◆◆◆◆◆
华仑是一位商业美术家,他曾用这种方法获得了一个粗鲁、无礼的顾客的信心与好感。华仑回忆这件事的经过:“在替广告商,或出版商绘画时,最重要的是简明准确。
有些美术方面的编辑人员,要求立刻替他们完成,他们所交来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下,很难避免若干轻微的错误。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有位负责美术方面业务的客人,最喜欢挑剔找错,我常会极不愉快的离开他的办公室。并非由于他批评、挑剔而不愉快,是这位美术主任所指出的毛病,并不恰当。
最近,我交去一件在我匆忙中完成的昼,后来我接到他的电话,要我马上去他办公室……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一脸怒容,似乎要给我一个狠狠的批评、教训。我突然想到,在讲习班学到的“自己责备自己”的方法。所以我就即说:“先生,我知道你会不高兴,那是我无可宽恕的疏忽。我替你绘了这么些年的画,应该知道如何画才是……我感到非常惭愧!’
那位美术主任听我这样讲后,却替我分辩的说:“是的,话虽然如此,不过还不算太坏……只是……’
我插嘴接上说:“不管坏的程度如何,总会受到影响,让人家看了会讨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