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溪如明月(第二更,求收)(1/2)
车辆行驶中。
叶欢猛地踩了一下刹车,车子稳稳地停了下来。
战盾的车窗落下来,叶欢手指着远方道:“那是什么地方?”
胡勇看了一眼,深深地叹了口气:“那是明月溪,中州市有名的好地方。不过,从今以后,就要被糟蹋了。”
叶欢是个宅男,但是明月溪太出名,他还是听说过,只是没有去看过。
如今叶欢只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被震惊到了,那上空盘旋的灵气,丝毫不比壹号庄园差。
“走!去看看!”
叶欢驱车就赶了过去。
道路并不算好走,然而战盾的性能当真不错,并不觉得颠簸。
一路走到近前。
叶欢彻底被震撼到了,只见桃红柳绿中,一湾明净的溪水,充满灵性,令人惊艳。
“发现一等灵气,是否吸收?”叶欢刚走到近前,就听到脑海中的提示音传来。
叶欢连忙选择吸收,就觉得脑海中多了一道灵气,灵气的颜色,竟与明月溪的水差不多。
走到岸边,叶欢用手捧起溪水,试着喝了一口,只觉入口甘甜,比矿泉水还要好喝。
“这溪水不错吧!”胡勇赞叹道,眼中都是惋惜的表情。
“简直太好了!”叶欢两眼都在放光,如同捡到了宝。
“可惜过不了多久,这水就会变成脏水臭水,以后这儿的景色,只能成为记忆了。”
胡勇感慨万端地道,从脖子上摘下相机,开始拍照,一边拍照,一边叹息。
“这话怎么说?”叶欢不解地问道。
“王国洲看上这里,想在这里办合成剂厂,听说过不两天,就要走正式手续了。”胡勇道。
胡勇比起叶欢的消息,那可要灵通多了,人称新闻早知道。
“这地方我看上了,谁都别想和我抢。”叶欢眼中露出凌厉的光芒。
胡勇并不看好叶欢,要知道叶欢面对的可是中州市的首富,拔根汗毛都比叶欢的腿粗。
“干什么的?”一道粗鲁的喝叫,突然间响了起来。
“过来看看明月溪。”叶欢笑得非常灿烂。
纵然叶欢的笑,不能迷倒万千少女,可至少不让人讨厌。
然而此刻,叶欢的笑容完全丧失魅力,毕竟对象不同。
“这儿不准闲杂人等进来!快走吧!”来人阴沉着脸吼道。
对面来的两个人,气势都不小,一个穿着皮鞋,敞着白褂,眉目中露出蛮横气息。
还有一个身穿劲装,两只手臂上都带着铁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我们是记者,想到这里采访,希望你能配合。”胡勇拿出他的记者证,在两人面前一晃。
“我最讨厌的就是狗屁记者!”劲装男人一把抓过记者证,就想撕掉。
叶欢向着劲装男人招了招手,一道气息传了过去,将记者证隔空拿了回来。
啪!
叶欢一扬手,使出虚空劲力,劲装男人被他一掌打飞,牙齿都跌落了。
“你别乱来,我可是如假包换的村干部,一声吆喝全村的人都会出来。”白褂男人色厉内荏地道。
“滚!”叶欢大吼一声,平静的水面波涛狂涌,鱼虾乱跳。
瞅着叶欢瞪眼就要杀人的模样,劲装男人和村干部两人吓得落荒而逃。
在中州市,有一所古代园林般的建筑,随处可见风景,布置极具匠心。
园林中间,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屋,屋子里面除了一桌一椅,别的什么都没有。
这里却是王国洲最喜欢的场所,他每天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里独居。
厚厚的遮光窗帘,很少有拉开的时候,方圆十里,王国洲都不要有杂音。
王国洲独居的时候,喜欢绝对的安静,而且,他不喜欢开灯。
桌子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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