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因祸得福?(1/2)
有两名站堂的衙役说声“遵命”,围了上来,架起杨凌就往公堂外走。
“慢着。”三郎尖叱一声,忙向房彦谦说道,“昨晚确是我强迫他随我逃走的,老爷要责罚,就责罚我吧。”
房彦谦冲堂外架着杨凌的两名衙役作了个手势,示意二人暂缓对杨凌用刑,冷冷地盯视着三郎,静候她主动坦白招供。
“他说得没错,小女子名叫三郎,不知籍贯何处,只知道我爹是汉人,好像是姓叶,我娘是突厥人,如今双亲皆已不在人世了。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掳至突厥,一直居住在元尼那山附近,与常到两国边境放羊的小崽子相熟,十几天前突厥发生内乱,小女子趁乱逃了出来,欲投奔小崽子安身立命。因小女子没有大隋的身份牌子,担心受到官差的查究和责罚,急切间才强拉着小崽子随我从客店逃走的。”
三郎只隐瞒了她是突厥已故可贺敦宇文般若养女,以及强携杨凌随她逃走是为了同他私奔两点实情,其它说的大多是实情。
房彦谦听罢三郎的供述,与站在公案旁的张须陀对视一眼,冷不丁地冲堂外的衙役做了个行刑的手势。两名衙役见主官命令继续行刑,再无半点迟疑,当即将杨凌面朝下摁倒在地,另有一名手持水火棍的衙役走过来照定杨凌的屁股,高高地抡起水火棍,狠狠地打了下去。
没挨上两三棍,杨凌就支撑不住了,脑袋一歪,当场晕死了过去。
“小女子已经招认昨晚之事全是我的错,老爷为何还要对他用刑?”三郎望着堂外被打得昏死过去的杨凌,心疼得几乎要落下泪来,不顾一切地冲到公案前,怒视着房彦谦,质问道。
张须陀见状,忙跨步上前,伸手轻轻一拉三郎,三郎只觉一股大力袭来,身不由已地倒退几步,险些翻倒在地。
“人犯咆哮公堂,来人哪,将此女架至堂外,重责二十!”张须陀旋即向站堂的衙役下令道。
“且慢!”坐在公案后的房彦谦却在此时阻止了张须陀,单向已被衙役架起的三郎说道,“本官问案审案,一向秉持公道立场,有罪必究,有错必罚。方才你既质问本官为何要对杨凌用刑,本官不妨对你明言一二,也好叫你心服口服。”
又冲堂外的两名衙役吩咐道:“将杨凌唤醒,押回堂来。”
待两名衙役连打带踹地把杨凌叫醒,架回了公堂,房彦谦风轻云淡地向三郎一条一条地解说道:“之所以罚他领受十杖,一则是因他虚言诈供,有意欺哄本官,依《开皇律》,自应领受杖责;二则是因他既身为调往江南当差的驿隶,不思早日赶到江南为朝廷效力,而是欲随你半路私奔,另寻生路,依律当处以流刑,本官念在私奔之举未遂的情节上,从轻发落,仅责他领受十杖之罚,你还有何不满之处?”
三郎听房彦谦一语道破她欲携杨凌私奔的实情,不由得暗自心惊,正欲开口辩解,又听他继续说道:“还有第三,杨凌身为驿隶,遇到官府搜捕嫌犯,不协助出力,反倒帮着你一同拒捕,凭此一条,就足以与你同罪论处!”
张须陀站在一旁,听到房彦谦一口气列举出杨凌的三大罪错,脸色开始变得缓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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