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昔日女神(1/2)
“虾米?”
苏择端起茶,抿了一口装傻道。
“别装傻。”李软不满的用软软的吴侬软语训斥道,“那个什么《混元功》不是你给老爷子的吗?你知不知道,就是你给的这个东西,老爷子居然装病,骗我我回来?还以命相逼,不让我上班,非要我给他翻译。我请假这三天是公司每月最忙几天,老板都打了几次电话,催我回去。”
“就这么三天,你一个人解读了《混元功》,还练就上乘内劲。”苏择被茶水狠狠呛了一下,惊愕望着李软,嘴角不由抽搐两下。他怅然一声,对于李软的进度,不禁感慨。《混元功》虽然极易学习,但是本质是心灵与意志考验,意志与心灵考验的进度,绝对着《混元功》修行的唯一进度。它固然只需要阅读便可以感觉自己变化,但是想要真正登堂入室,常人最快也要一周时间才能有所收获。而李软这一手举重若轻的手法,只怕李安然等人也稍微达到。
“难道,你对内劲就一点不吃惊?”苏择坐直身体,好奇向李软问道。李软放下茶杯,叉着腰笑了笑说道:“早就吃惊过了,这不是在问你吗?我觉得你一定知道答案,即使不知道答案,也知道在哪里找到答案。”
“你这是吃定我了。”苏择无奈摇摇头,他望着眼前胖妞,才想起眼前这位老同学,她的软软的吴侬软语背后,是怎样一个狠角色。
李软是苏择的同学,在学校里是最美的女神之一,一口吴侬软语,不知道软了多少人的心。那时候,年少慕艾,许多男生都在追求着她,其中最有实力是一个企业老总的公子哥,人长大帅,球打到棒,成绩数一数二,风评也不错,据说大伯还是什么领导,市里顶级的那种实权大领导。那位公子哥追了李软大半年,从送花到送车,从收买室友闺蜜到给家人亲戚安排工作,甜言蜜语,痴情至极,几乎所有人都看好他们,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必定在一起。
当时许多同学都对这个公子哥嫉妒不已,苏择与白岑还曾一起推算过他的生辰八字,扎过他的小人。公子哥殷勤了大半年,就在几乎所有人都在为他说好话的时候,然而李软女神对此的回应却是,每天上午、下午去一趟肯德基,可乐、蛋糕、巧克力成为主要零食,高热量的食品不断。大约不到一个月,痴情至极,号称愿意为她出生入死的公子哥就很少再出现,大约三个月,找到新工作的亲戚也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丢了饭碗。
为此,李软跟家里闹翻了,是还未退休的李大爷,带着孙女出去生活。通常女人将自己美丽看到比命还重,尤其是向李软这样的美人,敢对自己的美丽动手,为了摆脱纠缠,直接让自己变得一个胖妞,对自己之狠,深深影响很多人,比如白岑、比如苏择。
而苏择更知道这样这个故事到此还未结束,又过了两年,李软毕业之后就进了公子哥家的企业,那时候这位公子哥已经忘记了李软究竟是谁。
在这个市里一流企业,能吃苦、能干活、更会做人的李软,花了两年时间就爬到管理阶层。然后又过一年,这家企业忽然被人实名检举,偷税漏税做假账,行贿以及盗取国家资产,紧接着牵扯到市里当领导的大伯与许多关系户,而后开庭审理之时,李软正是其中最重要的证人之一,给予企业致命一击。
大概去年秋天,苏择还见到这位公子哥,他穿着廉价已经淡薄的地摊衬衫,骑着老旧的电动车,穿街过巷给人家送快递,落魄至极。这就是李软,一腔吴侬软语,软软就像一团棉花,动起手来对自己狠,下毒手时候更狠的李软。在苏择看来,她的心智之坚,心志之狠,比大白鲨,比李安然都要坚韧,所见过的人之中,没有一人可以匹拟,让人头皮发麻,心生畏惧。
若非如此,苏择也不会每次李大爷想要撮合两人,苏择总是退避三舍。要知道,李软必将是昔日曾经喜欢过的女神,纵然胖了一下,但是有句话不是说了吗?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何况这个潜力股早已经证实。再者以李软的狠辣,若是她真想减肥……
奈何……
苏择微微叹口气,不由想起那位曾经让自己嫉妒恨的公子哥,他的下场总是让苏择感觉不舒服,面对李软时总是有些畏惧。就像学渣遇到学霸,食草动物遇到食肉动物,不由自主的心慌,忍不住的避开。
“你跟我来吧!”苏择看来李软好一会儿,套上外套,带着李软出了门。他从门口取了快递,叫上滴滴打车,两人坐在出租车穿过半个城市,来到老郊区的军队大院。苏择亮出通行证,带着李软进入大院,然后在大院做出军车,又从军队大院离开。
坐在军车上,苏择从军车里面翻出一个早已经准备好的箱子。打开箱子,却见箱子里放着两对金属脚环、两对金色手环与两只右手手套。苏择箱子推到李软面前,他取出一对脚环与一对手环,郑重的说道:“把它们都戴上,一会儿会用到。到时候,可不要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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