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实在太赚钱了!(2/2)
“叮,为了奖励宿主主动寻找任务,奖励歌曲《我愿意》。”
姬予:“……”
这都行?
我随便说句话,就能有歌了?
人家圣人言出法随,到我这儿……出口成歌?
想想还真有点做梦的感觉。
不过,这简直太棒了!
在去旁边咖啡馆的路上,林鹿扯了扯姬予的衣服,悄声道:
“你真要跟他们出去演出?”
“当然啊,有钱挣为什么不去?”姬予理所应当道。
“你就不怕他们是骗子?”林鹿蹙眉道。
“肯定要查的,再说了,不给定金不出门,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姬予笑道。
“万一把你拐哪儿去搞传销呢?”林鹿还是抱着某种警惕性。
姬予差点被逗乐了:
“那我倒是可以检验一下,我最近的锻炼成果。”
这段时间,在系统的加持下,姬予的力气水涨船高,前几天他试了试拳头,竟然把小区那棵碗口粗的树打出一个小坑。
至于打人,他还真没尝试过,总不能随便找人练练吧。
不过,他也就是开个玩笑,能找到林鹿的学校,至少都是在圈内有资源的,搞传销的骗子可没这个渠道。
“可是——”林鹿觉得这样做不对,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
“行啦,我唱我自己的歌挣钱,总比其他歌手唱别人的歌去演出挣钱更光明正大吧,别可是了,你跟我一块儿去吧。”
“我才不去呢。”林鹿撇了撇嘴:“咱妈要是知道了,连你一块儿收拾。”
“她这几天忙,咱让他介绍东海或者东海周边的不就行了,当天去当天回。”
“我……”
“你不是想要一把贝斯嘛?”姬予开始利诱了。
“再说吧……”林鹿迟疑道。
听到她这话,姬予就知道她动摇了。
到了咖啡厅,跟这两个来自东海明涂经纪演艺公司的经纪人聊了一会儿,听取了姬予的想法后,他们推荐了两场演出,分别在明天周六和后天周末。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陈子琪。
因为他们希望,那首歌最好还是她俩合唱。
于是林鹿给陈子琪家里打了个电话,正好她刚回家。
她们之间,一直都是以林鹿为主,陈子琪听了林鹿一番劝说后,愉快的答应了,留下她们之间的秘密。
最后就是价格了。
两首歌,在姬予和林鹿的讨价还价下,以每首歌六万块钱的价格成交。
之前他们给的是抽成的方式,三七分成,代理公司三成,但姬予不为所动,鬼知道他们谈了多少钱,万一谈了十万最后跟他说五万,就算七成也才三万五。
所以姬予直接要一口价。
一场两首,两场四首,加起来就是二十四万块钱。
他们预付三成的定金。
不仅林鹿感到刷新了世界观,姬予也咂舌于这种高价,难怪现在年轻人都不想当科学家想当明星、网红,实在太赚钱了。
尽管这两首歌现在大热,但他们充其量算三线明星都够呛,可依然有这个价码,那真正的三线,甚至二线一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