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梅开二度菊花残(1/2)
星辰满天,月光清冷,这是在幽暗森林中的第一夜,在幽暗森林偏远地区的一处洞穴之中,李无炎、林依依与拓跋舞三人都显得极为不习惯,此时一个个皱着眉头围着篝火发呆,“噼啪”声中,火焰吞噬着柴火发出脆响,冒出阵阵轻烟,几人带来的干粮都是又干又硬,对于从小生活优渥的他们来说,简直跟吃猪食没有什么区别。
倒是三人娇气,只是这随身带额干粮实在是难以下咽,下不去嘴的可不止他们三人,其他参加试炼的新人也是怨声载道。
“哈哈哈,我回来了,想不到这次出去真是收获颇丰。”常乐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手上还拎着四只被他打死了的野兔子。
作为一个资深吃货,怎么能够容忍大晚上在洞穴里啃干粮呢,那不成了山顶洞人了?常乐自然是跑出去演了一部射兔英雄传,抓了几只野兔子回来改善一下伙食。
“你们也别啃干粮了,就让本少爷来给你们露一手!”他将四只野兔子放在长尾灵蜥尸体旁边,开始拿出随身的小刀料理起来,他先在长尾灵蜥的腹部划了一道口子,然后双手往两边一扒,露出了长尾灵蜥的内脏,由于尸体还是新鲜的,在常乐这么粗暴血腥的解剖手法下,马上就有一大滩鲜血渗了出来。
“啊!常乐你在干嘛!”两个女孩子看了这副血腥的场面,马上尖叫着捂着眼睛转过身子。
“我在干嘛,我在掏灵玉啊!”常乐一脸委屈,你们一个个跟大爷似的坐在那烤火,老子给你们当牛做马还好意思问我在干嘛?何况只是蜥蜴血,又不是姨妈红……
“原来灵玉就长这个样子啊。”常乐从长尾灵蜥的尸体里掏出几枚黄色玉石,丢给了李无炎,说道:“这几日在幽暗森林里的灵玉都交给你保管吧,我们出去再分。”
话音刚落,常乐又勤勤恳恳的蹲下身子,用明晃晃的小刀开始料理那四只瞪着无辜小眼睛,死不瞑目的野兔子,他一边小心翼翼的在野兔的尸体上切割起来,一边喃喃道:“这四块剥下来的兔子皮毛,估计也能在集市上换张火球符啊。”
兔毛并不算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拼接起来也可以制作兔毛大衣,一些买不起貂皮大衣的女生实在囊中羞涩又姿色欠佳没人包养的话,还是会选择兔毛充充场面的。
只见他双手翻飞,从野兔的喉咙处将皮毛切来,小心翼翼的将整张兔毛完整的切割下来,收入储物戒指之中,之后又开始切割起兔肉来,用小刀子在兔子肉上划出一道道的痕迹,方便一会铐起来好入味一些。
收拾完这些之后,常乐才起身伸了个懒腰,用小刀将捡回来的树枝削尖,将兔子肉串了起来拿过去放在火上烤。
随着火焰的炙烤,兔子肉渐渐变得金黄色,冒出丝丝的蒸汽,而一粒粒的油脂也凝成水珠,滴了下来。
洞穴之中,一股喷香美味四溢开来,筋疲力尽的李无炎、林依依和拓跋舞闻到这股味道,不禁忍不住口中生津,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常乐本来想用美食葫芦进行料理,不仅味道更加鲜美,更可以消除一天的疲劳,只是之前做龙虾意面消耗过大,此时美食葫芦还在罢工当中,好在常乐之前也在咸亨酒楼帮了几年忙,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大厨,但是厨艺也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这幽暗森林里,大家都只能啃啃干巴巴的干粮,眼前这四只喷香四溢的烤野兔,已经算是难得的珍馐美味了。
拓跋舞努力吞咽了一下口水,最终还是忍不住伸手去拿,人生第一次对常乐露出灿烂的笑容,夸赞说道:“真是想不到啊,常乐你厨艺还是很不错的。”
眼见拓跋舞伸出小胖手去拿,常乐马上“啪”的一下打在对方小胖手上,说道“拿什么拿,谁说有你的份了。”
“那不是有四只吗?”拓跋舞委屈的抱着自己的小手说道。
“对啊,李无炎一只,林依依一只,我吃一只,再看一只,不就是四只嘛?没学过算数?”
“你!你故意的!”拓跋舞的小胖脸气的通红,站起身来朝着常乐扑了过去,挥舞着肥嘟嘟的小拳头想要为了一只烤兔与常乐拼了。
“废话,我就是故意的,想吃兔兔就叫爸爸。”常乐双手交叉在胸,一脸笑嘻嘻的说道。
“抽的你叫爸爸还差不多,诶,我的鞭子呢?”拓跋舞低下头,装作找鞭子的样子。
“别别别,给你给你!”常乐这么怂的人,当然马上就服软了,他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将五香粉和盐洒在兔子肉上,然后慢慢转动树枝烤着,空气的香味是越的浓了,他凑近闻了闻之后,点了点头,将烤好的兔子递给拓跋舞,说道:“好了,可以吃了。”
拓跋舞在一旁老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只觉得那香味几乎像是无孔不入,从自己身体上下的毛孔都蹿了进去,闻了一闻,身子都好像飘了起来,轻了许多,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觉得常乐这张贱贱的小脸真是英俊不凡,比起李无炎也不遑多让。
当下一听常乐大善心,终于说完成了,眼前一只金灿灿、香喷喷的兔子,几乎口水就要流下来了,忍不住就伸出手去,也顾不上烫嘴,大口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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