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昨日如朝露(1/2)
当李泽与王明义,杨开联袂出现在义兴堂的总部,几人谈笑风生,李泽甚至走在最中间的位置之上,诸人如众星捧月,本来兴高彩烈迎上来的程维当即便骇然色变,两腿发软地瘫倒在了地上。
杨开连瞅都没有瞅他一眼,挥了挥身,跟来的衙役们一涌而上,将程维父子便拖出了义兴堂,而早就守候在义兴堂外的孙雷等人则鱼贯而入,重新控制了整个义兴堂。
屋内宴席之上的酒菜还是热气腾腾,不过招待客人的主人却直接换了人,李泽笑吟吟地径直坐上了主位,举杯邀饮。
人前欢声笑语,妙语连珠,在交际这一方面,李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前一世在商界打滚了半辈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长袖善舞,七窍玲珑,从一无所有混到名闻天下,李泽早就有了一颗洞察世情的心和一双能把人看透的眼睛。一顿酒还没有喝完,王明义已经把他当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杨开更是感激涕零,大有马上叩头认大哥的冲动,浑然都没有觉得眼前的这个李泽,连十五岁都还没有到。
相比于他们,公孙长明对李泽的认知就深刻多了,酒席之上冷眼旁观,也只能是大叹这真真的是一个妖孽,早慧的孩子他不知见过多少,但像李泽这样成熟的宛如一只千年老狐狸的孩子,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如果说心智早熟,或者与李泽成长的环境有关,如果说他心狠手辣,也许是长年与屠立春这种人呆在一起而造就,但这样的交际手段,谈吐格局,公孙长明就真不知道李泽是如何学来的了?
公孙长明原本是不信什么生而知之的,一个人在呱呱坠地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在以后的长长的人生之中,是被描绘成一副精美的画卷还是一塌糊涂的小儿涂鸦,就要看这个人的经历了,没有经历的人,不可能有大智慧。
但现在,公孙长明觉得自己的信仰正在摇摇欲坠,李泽表现出来的东西,在那个庄子里,是不可能有人教给他的,也没有人能教给他,这种人情炼达,知情识趣,洞察人心,如果出现在一个七老八十的人身上,那不会让人讶异,但出现在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身上,就不能不让人觉得妖孽了。
兴许这个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积年老狐狸吧!
不得其解的公孙长明,只能这样宽解自己。这个世界之奇,终归不是自己能一窥究竟的。他决定回去之后再好好地研究研究周易,来给李泽好好地卜上一卦,瞧瞧能不能分解出什么端倪来。
不过到了第二天,公孙长明就觉得自己对李泽的认识,还是肤浅了。
他一大早上就爬起来在院子里去踢腿伸胳膊,因为他很清楚,如今与李泽住在一个院子里,就算自己想睡懒觉,那家伙过上一会儿也会大呼小叫地在院子里折腾的,反正是睡不好的,倒不如起来扑腾两下。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他倒是起早了,李泽那儿居然没有了动静,心中不禁暗恨,这家伙莫非是看穿了自己的心肠,特地给自己找嗝应么?
慢吞吞地打着他早就忘了不少动作的八段锦,不时还特意地呼喝两声,倒真是引来了一个人,不过不是他期望中的李泽,而是步履匆匆的夏荷。
果然是人是少年好啊,那家伙还在呼呼大睡吗?如果他在院子里这么折腾,自己是铁定睡不着了的啊!
“公孙先生。”夏荷看起来很是疲倦,这让公孙长明有些惊讶,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可看得清楚,李泽房中的这个漂亮得有些不像话的丫头,还是一个处子之身,两人天天住在一个屋里耳鬓厮磨的,李泽居然忍耐得住没有吃了这个小丫头,已经让公孙长明很是惊讶了。
这个时代,十四岁,说起来也不小了。在豪门大家里,这样的年纪或者还在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但在普通人家里,说不得就当门立户甚娶妻生子了。不过就算是豪门大户,在这样的事情上,也并不禁绝的。
“怎么啦?昨天喝多了?”公孙长明慢吞吞地收了势子,站直了身子问夏荷道:“这个时候了还没有起来?”
夏荷苦笑:“要是睡着了倒也好了,公子从昨天晚上回来后,根本就没有睡。先是发呆,然后便有些焦燥,最后让我去取了酒,喝到现在呢?”
“喝了一夜酒?”公孙长明瞪大了眼睛,“还没有喝醉,难不成他还是酒仙不成?”
“先生莫开玩笑了,昨天回来之后,公子的情绪就很不对头,但又不肯说,样子好怕人的,先生快去看一看吧。”夏荷焦急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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