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建文削藩(2/2)
建文帝上位后,采取了齐泰、黄子澄二人的建议,除了不断改革朝政之外,更是迫不及待的暗中开始执行削藩政策。
齐泰、黄子澄以诸王权势过大,恐难驾驭为由,力主削藩。正所谓急功近利大抵是如此了,若是朝廷不逼迫的太紧,藩王纵使有别样的心思但是碍于朝廷威势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待到诸王死后,其子孙的影响力必定已经大不如前,届时再执行削藩一事必定是水到渠成。
当年太祖皇帝朱元璋为确保明王朝能够千秋万代地统治下去,想方设法加强皇室本身的力量于是就是分封诸王。他把宗室二十五人封为藩王,分驻北部边境和全国各战略要地,想通过他们来屏藩皇室。
太祖皇帝有言道:“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从全国来看,这些封藩主要有两类,一是腹里,二是边塞要地。受封诸王在自己的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地位相当高,公侯大臣进见亲王都得伏而拜谒,无敢钧礼。
大明的每一个藩王食粮万石,并有军事指挥权,于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辖军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两万人。九位边王(辽、宁、燕、谷、代、晋、秦、庆、肃)因有防御蒙古贵族侵扰的重任,所以护卫甲士尤多。
北平的燕王朱棣拥兵十万,大宁的宁王朱权“带甲八万,革车六千”。他们在边塞负责筑城屯田、训练将兵、巡视要害、督造军器。
但是藩王势力的膨胀,势必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所以太祖皇帝在分封诸王之时就曾规定凡受封诸王必须离开京城,到封地就藩。不允许各亲王之间相互往来,即使入朝,也不能同时前来,必须一王离京,另一王才可启程。太祖皇帝此举的目的在于避免诸王相互串联,与中央相对抗。所以诸王就藩,可以说是“生离死别”。
太祖皇帝六月驾崩,建文帝登位后采取方孝孺的建议七月便是开始削藩。燕王朱棣坐镇北平拥兵数十万,在诸位藩王里可谓是独占鳌头,而周王是燕王同母兄弟,朝廷怕他与燕王沆瀣一气,于是决定先废周王。
朝廷称周王次子朱有爋告发父亲谋反,派曹国公李景隆以备边之名经过开封,将周王全家押回南京,废为庶人,迁往云南蒙化。
次年四月,朝廷连削齐、湘、代三位亲王,废为庶人。湘王更是不堪受辱,为保名节举家自焚;齐王被软禁在南京;代王被软禁在封地大同。两个月后,又削了岷王,废为庶人,徙漳州。
朝廷为了提防燕王朱棣造反,朱允炆派工部侍郎张昺为北平布政使,都指挥使谢贵、张信为北平都指挥使。随后又命都督宋忠屯兵驻开平,并调走北平原属燕王管辖的军队。
种种消息传至北平,燕王朱棣深谙大事不妙,若不有所行动恐怕早晚要步了诸王的后尘。于是急招北平文武百官商议对策。
适时燕王朱棣虽然雄兵在握,自身又有雄才大略堪称天下枭雄,然而朝廷的势力较之燕王要强大许多。
燕王虽然有十万精兵但是却只有北平一隅之地,而朝廷垄断整个天下不断有着数倍于燕王的兵力,而且拥有着整个天下的经济赋税和子民。况且如今天下人多数已经对朝廷归心,若是起兵对抗朝廷就等于是直接谋反,不但没有人响应还会遭天下人唾骂。
虽然情势已经迫在眉睫,但是燕王心中依旧没有与朝廷对抗的勇气。
燕王召集北平文武王府议事,多数人都建议燕王朱棣交出兵权向朝廷示好唯有道衍马和以及少数的人一言不发,朱棣听了众人的建议脸色十分难看,但也是深感无力。
燕王朱棣也是满心的疑问,我朱棣一生为大明征战四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朱允炆一上台就要削藩,连北平这个安生之地都不留给我,难道我朱棣真的要交出兵权苟活一世吗?燕王朱棣是何等人物,若是废掉他的权力,恐怕无异于夺走了他的性命。
道衍见燕王神色有异,深知燕王忧心重重,于是在离开之前将书信一封交与燕王视之。
书曰:“刘、项之不敌,公所知也。汉祖唯智胜,项羽虽强,终为所擒。嘉窃料之,绍有十败,公有十胜,敌虽兵强,无能为也。绍繁礼多仪,公体任自然,此道胜一也。绍以逆动,公奉顺以率天下,此义胜二也。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慑,公纠之以猛,而上下知制,此治胜三也。绍外宽内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亲戚子弟,公外易简而内机明,用人无疑,唯才所宜,不间远近,此度胜四也。绍多谋少决,失在后事,公策得辄行,应变无穷,此谋胜五也。绍因累世之资,高议揖让以收名誉,士之好言饰外者多归之,公以至心待人,推诚而行,不为虚美,以俭率下,与有功者无所吝,士之忠正远见而有实者皆愿为用,此德胜六也。绍见人饥寒,恤念之形于颜色,其所不见,虑或不及也,所谓妇人之仁耳,公于目前小事,时有所忽,至于大事,与四海接,恩之所加,皆过其望,虽所不见,虑之所周,无不济也,此仁胜七也。绍大臣争权,谗言惑乱,公御下以道,浸润不行,此明胜八也。绍是非不可知,公所是进之以礼,所不是正之以法,此文胜九也。绍好为虚势,不知兵要,公以少克众,用兵如神,军人恃之,敌人畏之,此武胜十也。公有此十胜,于以败绍无难矣。”
书信所言正是当年官渡之战前,郭嘉写给曹操的十胜十败之论,当年曹操与袁绍短兵未接,曹操担心袁绍势大犹豫不决,郭嘉因此留书解之。如今此论被道衍拿来激励朱棣实可谓是异曲同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