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看书 (第三更求收藏)(1/2)
“刘少,今天艾珍和潘平安去了那个巨辉的屋子那边。”一名虎背熊腰的壮汉弯着腰,对着一名少年,恭敬的说道。
“哦?”刘亚南靠在躺椅上,饶有兴致的挑了挑眉。
对于巨辉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子的事情,刘亚南之前就调查清楚了。
见到刘亚南的这幅表情,壮汉心理神会的继续说道:“那个房子这两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装修了一下,房子的大门都被换了。今天除了那个张意在中午的时候出来买了点吃的之外,艾珍和潘平安都在里面待了一整天。”
“装修了?待了一整天?”闻言,刘亚南略微有点意外,沉思了一会后,他皱着眉头,疾言厉气说道:“他们在房间里面做了什么,给我马上查清楚。”
这种对局势不能完全把控的感觉,是刘亚南最不喜欢的。
“是。”看出了刘亚南有点不喜,壮汉连忙唯唯诺诺的应了一声。
“哼。”刘亚南冷哼一声,眯着眼,自言自语道:“不管你要做什么,我都会让你死的很难看。”
......
巨辉待在录音室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有想到一个好办法来解决销售专辑的渠道问题。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话,那就只能自己一家家的去跑线下的实体音像店或者那种书店。
只是这种效果并不好,对于把专辑销量目标定为上百万的巨辉来说,这种方式见效太慢了...
心烦的巨辉,索性先把这个事情抛之于脑后,出门而去。
“巨总,你在这里啊。”
刚出门,巨辉便被一道呼喊声吓了一跳,旋即抬头望去。
“额,小丁啊。”巨辉笑了笑,随即朝着丁三石打了个招呼。
丁三石一脸得意:“巨总,我就猜到你会在这里,怎么样,这里弄好了吗?”
巨辉点点头:“嗯,弄的差不多了,公司有事?”
看到丁三石,巨辉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富易公司那边。
丁三石摇摇头,说道:“公司没什么事,是我今天抽时间去买了两个手机。巨总,喏,这个给你的。”
看着丁三石递过来的一个包装盒,盒子上的两行字十分醒目。
NOKIA2110。
诺基亚。
巨辉前世买的第一款手机,也是诺基亚。
只是后来智能手机兴起,诺基亚便被巨辉扔掉了。
这得有七八年没有见过这个了吧?
突然之间看到这个,令他很是怀念。
他对于诺基亚印象最深的是它的质量,一个手机能做到那么耐摔耐用,实属难得。
其中还有一个印象深的,是一款他第一次玩的手机游戏:贪吃蛇。
这款游戏是内置在手机里面的,虽然画面粗糙形式简单,但却是当时很多人最爱的一款手机游戏。
前世的诺基亚在手机市场上风风光光十五年,连续15年占据着手机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
全球总的发货量更是以亿为单位。
因此诺基亚在当时的霸主地位可窥一二。
随后2007年苹果的IOS和谷歌Android的兴起,迅速带起了智能手机的新潮流。
如果说苹果的崛起仅仅是给了诺基亚一拳,那么Android系统的崛起则是给了诺基亚致命的一击。
很多产商纷纷投入Android的怀抱,而早已经习惯做老大的诺基亚并没有做出任何积极的响应,当年的些许迟疑,直接导致后面英雄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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